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变更审批(河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变更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6号省医药大楼三楼行政事项受理厅
联系电话: 0371—63280309 联系人: 丁鹏
办理程序:
1、受理。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的,应当在5日内予以受理。
2、审批。(1)省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30日内依据规定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同时抄送拟办企业所在地市局;不同意筹建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筹建完成申请验收发证的,省局应在收到(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不合标准的,下达“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整改通知书”,企业应在30日内完成整改;经申请省局组织验收或整改验收符合标准的,通过省局网站向社会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发给许可证,同时抄送企业所在地市局。(3)整改验收仍不符合标准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送达:由行政事项受理厅送达。30个工作日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筹建申请
(1)拟办企业的筹建申请;(2)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拟设经营场所、仓库的方位图及周边卫生环境情况,拟选用设施、设备情况说明;
(6)申办人以及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2、申请验收发证
(1)省局同意筹建通知书复印件;(2)申办人验收发证的申请;
(3)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表(含企业客户端程序);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4)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企业自查报告;
(6)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和组织机构职能框图;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决议;(8)企业负责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9)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学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10)企业验收养护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11)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12)企业经营场所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功能区域、面积等);(13)企业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总建筑面积,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面积,待验区、合格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经营中药饮片的零货称取库或分装室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
(14)企业经营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15)企业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16)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7)公司章程;
(18)拟变更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河南省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19)《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元/证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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