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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降,购房者如何维权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闫少奇律师
随着国家高压政策的不断出台,国内多个楼盘出现降价,甚至是暴跌,导致不少业主向开发商讨要说法,甚至有业主提出索偿。
一般来说,业主只有在开发商存在故意欺诈的情况下,比如约定不明、虚假宣传、质量低劣等,才能要求索赔。除非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曾承诺房价下降可退房或给予赔偿,才可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赔偿。但如果上述情况无明文约定,而仅仅是开发商的“空头支票”,不写入合同,也很难获得法律支持。
笔者认为,现阶段的购房者大多属于“生产型消费”者,也就是说属于“投资”者。既然是投资,就不可能只赚不赔,按照风险对等原则,既然升值时业主不补偿开发商,贬值时也没有理由要求开发商补偿。
买房是一种交易自由、风险自负的市场行为,商品价格从来都是有升有降的,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价格。这就意味着,一方面买房没有只赚不赔的道理,否则只能是无赖的心理和行为;另一方面,当房价下降时,业主理应为自己的投资买单,而非归咎于开发商。
当然,对于房价下降给购房者带来的投资损失,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最大程度的挽回:
第一种情况:如果没有付款且没有罚则约定的,购房者可选择放弃购房计划。
购房者已经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或者《购房意向书》,但尚未交付诸如定金、预付款等款项的,建议购房者在确认《认购书》或者《购房意向书》对自己并未约定罚则或约定的罚则远轻于继续购房造成的损失的,购房者可以坚决不再交付定金、预付款等款项,放弃本次购房计划。
第二种情况:如果有付款或者存在违约罚则约定的,购房者权衡利弊后可选择放弃购房。
如果购房者已签订《认购书》或者《购房意向书》并已交付定金、预付款等款项的,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协商,争取退回或是部分退回已缴纳的款项。因为根据法律或一般约定,一旦购房者反悔,则定金、预付款等款项是很难全部退回,甚至还要承担违约罚则。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在分析损失大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放弃定金、预付款等款项,放弃本次购房计划。
第三种情况: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想毁约就要承担较大风险。
购房者已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取得房屋,但产权证仍未办理,这就需要购房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详细计算自己的毁约成本及法律风险,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同时还要注意,如果开发商资金不充足、诚信度不高,购房者要考虑开发商的偿还能力,是否有可能存在同意退房却迟迟不退购房款的情形,是否存在可能将房屋再行出售甚至卷款消失的情形。因此,最好的办法是购房者在毁约前先与开发商充分协商,甚至做出必要的妥协、让步,一次性退房款拿到手,这样比较稳妥。
第四种情况:如果已经办理房产证的,想退房已经没有可能了。
房屋已交付购房者并办有产权证的全款购房者,如果无反悔的正当理由则只能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继续持有房屋。
第五种情况:如果采取按揭贷款方式买房的,可以选择性的放弃房产。采取按揭贷款方式买房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房价下降幅度过大,房产价值低于未偿还贷款数额时,往往采取不再偿还银行贷款、放弃房产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但购房者可能会因此而使银行将自己告上法庭,购房者还将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
综上,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购房的实际情况,分析利弊损失,选择出能够最大程度挽回自己损失的解决方式,而不是一味的去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
投资有风险,买房需谨慎。如果您是买房自住,大可不必关心房价上蹿下跳,只管笑看云卷云舒,要是您纯粹把房子当成投资品选择,又赶上期房流行的当口,那就得时刻记住两个字“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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