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
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指南
来 源: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 间:2007-3-16 14:31:33 点击率:8
一、设置依据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
二、提供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备案证、初步设计批文。
(二)补充材料(涉及减免事项)
1.一般拆迁类:规划红线图、拆迁许可证、被拆房屋产权证、房屋拆除面积申报表。2.危旧房改造类:规划红线图、拆迁许可证、被拆房屋产权证、危旧房改造项目拆除面积申报表、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批文。
3.医疗机构类:非营利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或证书。
4.社会福利企业类: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免征或退还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增殖税的凭据或相关证明。
5.经济适用住房类:经济适用住房批文
6.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类: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批文和证书,或者外经贸部门颁发的进出口企业证书,或者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与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
7.其它减、免、缓依据文件或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业主向市配套办领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准备申报材料。
(二)建设项目业主持申报材料向市配套办进行申报。经审查,资料齐备后予以受理;否则,退回按要求补充完善。
(三)市配套办按规定核算配套费缴费金额后,向建设项目业主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
(四)建设项目业主按《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的金额缴清配套费后,市配套办发放《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
四、办理时限
(一)对不涉及减、免、缓的建设项目,市配套办在受理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
(二)对政策对较明确,界定清楚的涉及减、免、缓的建设项目,市配套办在受理申报后的16个工作日内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或《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对政策测定较原则、减免事项较复杂、涉及减免缓数额较大或建设项目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建设项目,市配套办在受理申报后的22个工作日内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或《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
(三)对不属于征收范围的建设项目,市配套办在受理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不收费证明。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23 承办机构: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发〔2011〕4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梁平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含......
安政【2008】65号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08]6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
辽 宁 省 财 政 厅辽财综函〔2002〕354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复函鞍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鞍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请示》(鞍政〔2005〕54号)收悉......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肥政发〔2008〕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