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整治传销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当涂县打击传销“皖剑”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全省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马鞍山市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当涂县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当涂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〇日
当涂县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马鞍山市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统一部署,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发挥综治、工商、公安职能作用,加强防范、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建党90周年及国庆期间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查办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关键人物和骨干分子。
重点打击打着“资本运作”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的活动;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
重点整治传销活动聚集的跨区地域、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等场所;重点整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现成立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县政办副主任
县政法委副主任
县工商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县委宣传部
县监察局
县中级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地税局
县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移动当涂县分公司
中国联通当涂县分公司
中国电信当涂县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
各成员单位在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打击传销工作,县打传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
“皖剑”集中整治行动自6月21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6月21日至25日)
成立我县打击传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县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由工商、公安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的执法力量,开展全面的排查摸底,确定重点打击的对象和重点防范的目标。
(二)整治阶段(6月26日至9月30日)
一是开展清理整治。“七一”建党90周年前(6月26日至28日)和国庆前(9月26日至28日)为重点整治阶段,对重点地区进行整治,对发现的窝点进行清查,集中教育遣返涉嫌传销的人员。要在重点防范的地区组织针对出租房主和当地群众的宣传,严防传销组织和人员流入本地。
二是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公安机关对清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抓头目、摧网络。工商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并依法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案件,加大对违法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工商部门要充分借鉴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的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力度,对出现传销活动苗头的街道(村),要加强宣传、从严管理。
四是构建打击传销长效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村委会、居委会、工商所、派出所的基层基础作用,实现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合行动、基层全面参与的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局面。
五是开展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县打传办根据我县实际通过发布通告、警示,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20日)
全面总结“皖剑”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综治、工商、公安部门要把这次“皖剑”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维护建党90周年和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一是充分发挥工商、公安主力军的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信息互通,整体作战,切忌推诿扯皮。二是层层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群防群治。三是充分发挥综治部门的综治考评作用,要把“皖剑”行动作为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重点,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做好考评标准的制定,对“皖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不力,效果不显著的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予以扣分。
(三)把握工作重点。本次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的两个重要阶段是6月26日至28日和9月26日至28日的全省集中整治阶段。我县要围绕这两个阶段统筹安排好本次行动,加强防范宣传,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随时防止传销组织向我县转移。
(四)查办传销大案。要以《刑法》修正案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契机,妥善解决在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
方面存在的问题,运用《刑法》从重从快查办传销大案要案,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要加强对“资本运作”式传销特点的研究,提高打击的成效。
(五)防范群体事件。我县在开展“皖剑”集中整治行动中,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要把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问题。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部门要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中,以《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内容,发动新闻媒体,特别注重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深度报道,宣传法律政策和打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积极实施预警防范,营造强大宣传攻势,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七)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皖剑”集中整治行动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打传办,重大案件查处和重要工作情况随时上报。“皖剑”集中整治行动第一阶段结束后于7月8日前上报工作小结。行动全部结束后,于10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县工商、公安局分别将本部门开展工作情况报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县打传办统一汇总本县工作情况并上报市打传办。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由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牵头,为确保此次打击传销“皖剑”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及时有效沟通联系,确定此次专项行动联络员为:,电话:,;,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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