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款保证合同—新贷还旧贷)_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2:44: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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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白云市长水乡山河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白云市长水乡山河村。

对方当事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赵信,男,1962年1月20日生,汉族,白云市长水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美,女,1955年3月6日生,汉族,白云市长水乡山河村农民。

 基本事实

2005年9月,白云市长水乡兴旺砖瓦厂与山河村村委会协商,约定由山河村委会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并说明借款用途为“购买装载车”,2005年9月6日兴旺砖瓦厂作为借款人、山河村委会作为保证人与长水农信社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装载车;借款期限自2005年9月16日起至2006年9月15日止,利率为月息7.3125‰;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后两年,即自2006年9月16日至2008年9月15日。以上贷款经手人为长水农信社信贷员赵信;借款人为兴旺砖瓦厂,经手人是江君。

兴旺砖瓦厂是江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私营企业,经营期限自200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0日。江君与王美是夫妻关系。江君因病于2006年8月病故,长水农信社要求赵信作为此笔贷款经办人按中国银监会和信用社的内部管理规定承担责任。赵信为保住工作于

2006年9月17日向长水信用社支付了105871.90元。同日,长水农信社出具书面证明一份,证明赵信已经代为还清这笔借款,将债权转让给赵信,并书面告知了王美。赵信与2007年9月20日代江君向债务人追回欠款3万元。

2008年9月1日,赵信为索要其垫付剩余借款,以山河村委会、王美为被告起诉至白云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7万元,利息5971.9元,共计75971.9元。

 判决情况

2009年2月6日,白云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认为:被告山河村委会作为担保人为兴旺砖瓦厂向长水农信社借款十万元提供担保,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赵信还清了砖瓦厂的借款,砖瓦厂与农信社的借款关系即自然终止,村委会也就不再为该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农信社与兴旺砖瓦厂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不存在其将债权转让给原告的问题。原告要求被告山河村委会承担担保还款责任的理由不当,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王美与江君系夫妻关系,在江君作为兴旺砖瓦厂业主经营期间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故江君的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原告赵信为江君偿还借款的数额为105971.9元,由于原告已代江君追回3万元,被告王美应偿还原告的数额为75971.90元。判决:

1、被告王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赵信75971.90元;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诉讼费由被告王美承担。

赵信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09年10月8日,白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认为:兴旺砖瓦厂与长水农信社、山河村委会之间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系有效合同。长水农信社已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履行了义务。因兴旺砖瓦厂、山河村委会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农信社的规定,作为该贷款的经手人赵信被迫为其垫付借款,长水农信社将该贷款的债权转让给了赵信,并通知了王美,根据法律规定,该债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赵信依法取得向兴旺砖瓦厂、山河村委会主张债权的权利。一审认为赵信还清了兴旺砖瓦厂的借款,兴旺砖瓦厂与长水农信社的借款关系即自然终止,山河村委会也就不再为借款承担担保责任不当,应予纠正。赵信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上诉请求亦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综上,判决:

1、变更白云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王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赵信75971.90元及利息;

2、撤销白云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二项;

3、白云市长水乡山河村村民委员会对本判决第一项和一审判决第三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申诉理由及反驳意见

山河村委会不服二审判决,向S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于2011年11月3日又向检察机关申诉,认为:

1、赵信为不适格的主体,从其提供的证据形式上看,与山河村委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对方主体为长水农信社,并非赵信;

2、主合同已变更,申诉人在本案中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

3、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并且申诉人不久前才知道江君是借新贷还旧贷。

被申诉人赵信意见: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被申诉人王美无反驳意见。

 检察机关核查取得的证据

检察机关受理立案后,在审查期间进行了核查:

1、经调查,兴旺砖瓦厂于2004年9月1日向长水农信社借款10万元到期后,是用2005年9月6日的这笔贷款由长水农信社直接从兴旺砖瓦厂账户划转偿还了2004年9月1日的借款本金。

2、据赵信反应,以新贷还旧贷一事村委会是知情的,其实兴旺砖瓦厂以前就是村委会开办的,因村支书换了人,所以对以前的事都不认账了。村委会确实已进行了改选。而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对兴旺砖瓦厂之前的旧贷并不知情,兴旺砖瓦厂与其无关。

3、王美说这些贷款的事情都是他丈夫生前办的,她一个农村妇女啥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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