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旅游法总论_第二章旅游法总论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2:07:3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第一章 旅游法总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第二章旅游法总论”。

第一章

旅游法总论

本章考点分析

考核目的

本章考察学生

对旅游法基本概念的理解 记忆,对旅游法的产生和发展、旅游法制建设的掌握情况,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对旅游行政部门的认识。二

考核重点

我国法律兑旅游反面事项的相关规定,旅游法的产生及发展,我国的旅游法治建设,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国家旅游管理机构的模式,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保护。三

考核要求

要求学生:理解旅游法调整的对象,记忆我国旅游法治建设的特点以及我国在家人WTO时就旅游业作出的承诺,掌握旅游执法的一般问题。模拟试题

单项选择题

1法的本质在于(A)

A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形式 B 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法规 C 法具体地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D 法具有强制性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先后颁布过一个宪法文件和(C)宪法 A两部

B三部

C四部

D五部 3饭店业与(B)并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A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娱乐业

C旅游饮饮业、旅游购物业 B旅行社业、旅游交通业

D旅行社业、旅游饮食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一内容体现了公民的(A)

A人身自由权利

B 政治权利

C 经济权利

D 平等权利

多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规定,保护(BCD)等特殊主体的权利。A企事业单位

C华侨、归侨和侨眷

B妇女、儿童、孕妇、老人

D 婚姻、家庭在我国旅游法律中,能够作为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主要有(ABD)A国内旅游者和海外旅游者

C 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 B旅游企业和旅游组织

D 旅游行政主管机构

3从法律渊源的角度来看,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BC)

A《旅行社管理条例》

C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B《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D《国家旅游局局长令》

4根据《民法通则》第36条的规定,法人的特征包括(ABCD)A依法成立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B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立法权限的特殊情况,是指在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其主要表现为(ABC)

A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权限

C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限 B经济特区的特别规定

D中央的特殊立法权限

6制定旅游行政法规的工作程序应包括(ABCD)

A制定立法计划

C 法规、规章的审议

B法规规章的起草

D 法规、规章的通过与备案 7旅游法是实施,必须遵守我国执法的两个普遍原则(AB)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诚信信用原则 D 公平公正原则

8旅游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在于(ABCD)A旅游法律关系必须以现存的法律规范为前提

B旅游法律关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C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D旅游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是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B 4.A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BD 3.ABC 4.ABCD 5.ABC 6.ABCD 7.AB 8.ABCD

三、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题中的横线上)

1.硅粉合作制经济是一种新的___________经济,也是一种把股份制和合作制有机结合__________实现形式。

2.遵守________和__________,是社会主义几率的基本要求。

3.特别行政区行使地方政府的权利,除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__________、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___________。

4.依法治国的本质,在于揭示了__________是智力国家的基本手段之一,是崇尚体现广大人民群众一致的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____________。5.我国《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___________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____________。

6.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境内居民____________业务和_________业务。

7.L字签证是发给来自中估计哦旅游、探亲或_________入境的人员,其中__________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旅游签证。

8.旅游法是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_____________的总称。

9.旅游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包括旅游管理、经营、参观游览等于旅游有关的活动)形成的带有旅游或体现___________的社会关系。

10.旅游法的规定,是指有__________的机关通过法定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我国法律制定工作的一部分。

11.立法权限,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法律规范过程中权限的划分,即___________分别有权制定哪些规范性文件。

12.旅游部门规章由______________制定。

三、填空题

1.集体、公有制 2.宪法、国家的政策法令 3.行政管理权、终审权 4.法律手段、权威 5.非公有制、重要组成部分 6.出境旅游、边境旅游 7.处理其他私人事务、9 8.各种法律规范 9.旅游活动特点 10.立法权、制定、修改 11.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 12.国务院有关部、委、局

四.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中打√,错误的在括号中打×):

1.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旅游、工商、税务、外汇、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与旅游经营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工商、文物、建设、外汇、电影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3.加入WTO,会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完全产生积极的影响。()

4.我国旅游业在入世谈判中,设计饭店业、旅行社业等旅游行业。由于我国饭店业改革开放较早,总体上对其不会造成较大冲击;然而,由于我国旅行社市场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入世对旅行社业的影响较大。()

5.加入WTO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旅行社经营管理经验,加速我国旅行社业与国际接轨的过程。()

6.一国的国内法要体现本国的利益,但是在统一的全球化市场面前,国内法也要符合相关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以履行其在加入国际条约时所承诺的义务。()

7.WTO在各国的承诺文件后面,还有一个较为严密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根据此机制,无故不兑现承诺或者违反WTO原则的。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8.旅游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例如旅游管理、经营、参观游览等与旅游有关的活动形成的带有旅游或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

9.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相互关系、比较协调、相对独立的旅游法体系。()10.以地方旅游法规为基础。“九五”期间,地方性旅游法规建设取得了大面积的突破,既反映了地方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从深层次反映了地方对于加强旅游法制的认识程度,构成了今后旅游立法的良好基础。()

11.在旅游法实施的过程中,旅游行政执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旅游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绝大部分旅游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也是由旅游行政机关处理的。()

12.旅游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3.旅游法律关系不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具有特殊的意志性。()

14.由于旅游业依托型、关联性、综合性的特点,调整旅游业的法律规范的范围比较广泛,所形成的既有横向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的关系,又有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15.旅游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构成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要素相互联系和制约,缺一不可,少了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一

个要素变更,原来的法律关系也随之改变。()

16.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对象。

()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五、简答题:

1旅游业的发展中,需要法律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有哪些? 2《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加入WTO对我国旅游业有哪些影响?

4加入WTO对我国旅游法治建设有哪些影响? 5如何理解旅游法的概念? 6简述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7简述旅游法制定的概念及旅游法立法体制。8我过立法权限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9简述我过旅游立法的程序。

10我国应建立何种旅游立法体系? 11旅游法实施的原则有哪些? 12旅游法的实施包括哪些环节? 13简述旅游法律关系的含义。

14简述旅游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15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16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17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几种? 18旅游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9简述旅游中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之间的区别? 20简述旅游业的法律地位。21简述旅游业的经营者。22简述旅游业的法律调整。

五、简答题 1.(1)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旅游、工商、税务、外汇、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工商、文物、建筑、外汇、电影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海关、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4)上下级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5)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既包括旅行社、住宿业、旅游车船公司等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包括民航、铁路、园林、工艺美术等部门与旅游经营者基于平等的主体地位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6)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既包括旅游者在住宿、游览、餐饮、购物、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娱乐活动等环节中与旅游经营者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一种基于民事主体之间地位平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7)中国旅游经营者与外国旅游经营者在业务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主要包括中外合资、合作而产生的关系。

2.(1)最惠国待遇原则。根据该原则,协议的某一成员国给予某一成员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他任何成员国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2)国民待遇原则。该原则要求,某一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应低于其本国相同的服务或服务的提供者所享受的待遇。

(3)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终极目标,通过分阶段的谈判,协议的各成员国应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逐步对外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开放市场。

(4)法规透明度原则。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会影响服务贸易的发展,协议的各成员国有义务公开涉及《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创造透明的市场环境。

(5)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的悬殊,《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不同的成员方通过对特定义务的协商,促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中更多参与。

3.加入WTO,会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地影响。第一,有利于融入经济的全球化进程。旅游业所面对的市场是全球性的,我国加入WTO能够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大的市场空间。第二,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服务产业在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加入WTO,服务业将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点,这将为旅游业吸引外资创造前所未有的机会。第三,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我国旅游业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增强旅游行业参加国际竞争的能力。

4.(1)一国的国内法要体现本国的利益,但是在统一的全球化市场面前,国内法也要符合相关的国际条约的约定,以履行在加入国际条约时所承诺的义务。有关旅游业的立法,必须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未建立“平等”、“自由”、“开放”的旅游市场提供法律保证。

(2)WTO在各国的承诺文件后面,还有一个较为严密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根据此机制,无故不兑现承诺或者违反WTO原则的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3)从我国加入WTO之日起,在很大的程度上应当以WTO的原则来确定国内法;在法律的适用问题上,如果不存在事先声明保留的问题,当我国国内法的规定与WTO的规则发生冲突时,有关WTO的规则将就优先使用。

总之,WTO的原则以及我国旅游领域的承诺,对我国旅游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旅游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5.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旅游法这一概念的提出,大约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一些旅游业发展较早、较快,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由于认识到旅游立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制定了专门的旅游法律、法规,如关于旅行社、导游的法律、法规等。

在理论上旅游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所称的旅游法概念是广义的,是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6.旅游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带有旅游或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例如:旅游者存在旅游的需求,旅行社为满足旅游者的需求

提供服务,相互间即形成需求和满足需求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买卖形式来实现的,为此,要建立合法的合同关系,这方面的法律关系主要通过《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去调整。在旅游法中还涉及一些财产关系的内容。

7.旅游法的制定,是指有关立法权的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我国法律制定工作的一部分。

广义的立法体制,通常又称立法权限,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法律规范过程中权限的划分,即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分别有制定哪些规范性文件。

我国立法体制表现为“两级多层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拥有立法权的机关是:《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旅游法》和单行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旅游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旅游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地方性旅游法规依据法规的级别、适用区域,分别由法律规定的地方权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

8.立法权限的特殊情况是指在立法体制中的特殊立法权限。其具体情形主要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权限;经济特区的特别规定;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限。

9.旅游立法程序是指拥有旅游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旅游法律、法规的工作程序。立法程序作为制定法律的工作程序,也包括修改、废止和解释法律的工作程序。

在我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法律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出法律议案、审议法律草案、通过法律和公布法律4个步骤。《旅游法》的制定也应按上述程序进行。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行政法规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关于法规、规章制度和发布办法》,制定旅游行政法规的工作程序应包括:制定立法计划;法规、规章的起草;法规、规章的审议;法规、规章的通过与备案。

10.我国将要建立的旅游立法体系如下:(1)以地方旅游法规为基础。“九五”期间,地方性旅游法规建设取得了大面积的突破,既反映了地方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从深层次反映了地方对于加强旅游法制的认识程度,构成了今后旅游立法的良好基础。

(2)应以部门规章为基础。部门规章制定程序相对简便,更能突出及时性,更有利于解决旅游中出现的问题。

(3)以行政法规为关键。

(4)以制定一部完备的《旅游法》为根本目标。

11.旅游法的实施,必须遵守我国执法的两个普遍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的实施,必须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以科学的方法确认各种证据,不夸大事实,也不缩小事实。同时,实施法律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法律、法规为标准,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行为。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法律主体享受的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应尽的义务并不因其地位、条件而有所偏废,都要无条件地履行和遵守,不允许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对于违法者都要依法予以追究。

12.法律实施包括法律执行、法律遵守两个不同方面的活动。其中,公民个人、企业(如旅游者和旅行社)等主体遵守旅游法律、法规,进行旅游活动,属于“守法”的范畴。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

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行为;而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行为,即“行政执法”。我们所说的旅游执法,主要指的是旅游行政执法,即国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的活动。包括一般旅游行政执法和准司法性旅游行政执法活动。

13.旅游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实生活中,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随时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关系。上述主体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一旦被旅游法律调整后,就具有旅游

权利义务的内容,成为旅游法律的关系。14.旅游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1)旅游法律关系必须以现存的法律规范为前提。

(2)旅游法律关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4)旅游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是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关系。

(5)旅游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具有特殊的意志性。

15.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即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通常包括旅游者,旅游企业,旅游组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无论是旅游者还是旅游组织,要成为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6,。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主体都是围绕一定事物设定的权利,义务的,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会失去目标,权利,义务是否实现无法衡量。

17,。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有以下三种:

(1)客体存在的物,是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财富。这些物品或物质能为人们所控制,并且具有经济价值。

(2)行为,是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服务行为指旅游业职工利用资源或设施为旅游者提供的一系列分工合作的劳务活动。管理行为指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经营单位内部行使与担负的与旅游职能相适应的管理活动。

(3)智能成果,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成果。18.旅游中的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不作出法律规定所要求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行为。违法行为是无效行为,但无效行为并不一定都是违法行为。旅游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导游人员无资格从业,向顾客推销产品,签订合同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

19.旅游中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旅游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与否的根据。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有时会在旅游行为中指明一定期限,该期限的到来,便成为产生或终止旅游法律关系的前提,此即旅游中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的条件可能会成就也可能不会成就,而后者的条件必将实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旅游中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对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便具有约束力。

20.这是指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位置的法律确认。旅游业的法律地位,是指国家通过法律确定旅游业在经济生活中的性质,作用和前景。它是旅游业在经济生活中所处地位的法律表现。旅游业作为经济产业,其成绩是可喜的,又成为新的推动经济的增长点。但旅游业同时又是一个比较脆弱的行业,对外界的依赖性较大,交通,能源,客源等各个方面都对其产生制约。因此,正确认识旅游业的法律地位,对于加强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更好地发挥旅游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1.旅游经营者是旅游市场的主体,其行为直接关系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兴衰。旅游业的经营者包括旅游资源的维护主体,旅行社的经营者,旅游点的经营者以及交通运输的经营者等。

22,。旅游业的法律调整,是指国家运用其权力,采取一系列法律手段,对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性的调整。通过对旅游业的法律调整。使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成为国家所确认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从而保证旅游业有序,稳步地发展。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我国法律对旅游业的调整,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分为两大部分:专门的旅游法律,法规和普通适用的法律,法规。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旅游业的法律调整具有依托性,综合性和关联性的特征。

第二章 旅游法总论

第二章旅游法总论•一、旅游法的含义与旅游法体系 •(一)含义•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旅游行为的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各种旅游行为的法的总称。•(二)旅游法体系•1与旅游业......

新旅游法

2013导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文)》解析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

违反旅游法

(一)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虹桥营业部超范围经营被处罚案【案由】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虹桥营业部于2013年10月22日在新民晚报刊登“韩国好客山东汽车、客轮串线游日照、韩国首尔......

新旅游法

亮点首先,“不得安排购物”直接铲断旅行社与地方商家之间的利益链。在旅行中,最不愿意出现的一幕无疑就是导游安排的购物,甚至是强制购物,因为在这个项目,导游可以依据游客的购买......

旅游法实施细则

旅游法实施细则(精选4篇)由网友“吃瓜不吐籽”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法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篇1:旅游法实施细则 最新旅游法实施细......

下载第一章 旅游法总论word格式文档
下载第一章 旅游法总论.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