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城区户口迁入审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益阳市中心城区”。
【益阳市中心城区户口迁入审批】
户口迁入审批服务对象: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郊)落户。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到城市或城郊共同生活的。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随母(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的。
4、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县、市以上(含)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5、投资兴业(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 在城市投资20万元、投资者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落户。
6、购建房屋、商业门面人员落户:在城区自建房屋,价值5万元以上或购买商品房新房5万元以上,二手房2。5万元以上,或购买商品房门面价值10万元以上,或购买的房屋居住面积达50平方米,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
7、人才引进落户: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需将其户口迁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落户的。
8、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需将其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落户的。
9、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退学学生落户:已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现因毕业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户口管辖区落户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
10、复原、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因退出现役,需要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复原、转业和退伍军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11、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被决定劳动教养,原被注销了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或解除劳教的人员要求登记户口的。
12、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和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要求登记户口的。
申报迁入登记需提交的凭证材料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农迁农”、“非转农”,必须提交入户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落户的证明。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农迁农”、“非转农”,必须提交入户地村、组、镇同意接收落户的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农迁农”、“非转农”,必须提交入户地村、组、镇同意接收落户的证明。
4、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关系证明。
5、投资兴办的企业落户(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申请人、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资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迁入人员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夫妻随迁需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系直系亲属的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购房和购买商业门面落户(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本人房产证,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人员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夫妻随迁需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系直系亲属的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人才引进落户(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连续三年的聘用合同,迁入人员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三年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
8、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9、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退学学生落户:毕业、肄业、退学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毕业证或肄业证、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本人和父母居民身份证,父母居民户口簿,“非转农”还须提交入户地村、组、镇同意接收落户证明;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凭证材料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
10、退伍士兵落户:退伍办出具的《入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士兵退伍证。
11、转业干部及家属落户:转业干部落户凭人事部门出具的《转业干部及家属落户介绍信》,家属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
12、转业士官落户:退伍办签发的《入户通知书》,《城镇退伍战士和转业士官安置表》,配偶户口系城区非农业户口的,提交配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13、刑释解教人员落户: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等证明材料,释放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
1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和公民个人收养子女落户:①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申请入户弃婴名单,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弃婴入户申请报告单。②公民个人收养子女:收养人报告,收养人和被收养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如系弃婴还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申请报告单。
受理审批
拟迁入地在赫山、资阳城区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拟迁入地在朝阳城区的,由朝阳公安分局受理,市局审批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时限
受理(审核机关)在收到材料后,对符合迁移条件,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对不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告之不予受理的原因;对符合迁移条件,但提交的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告之其应补充的相关材料,并在公民补齐材料后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服务项目: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受理,并按如下原则处理。
(1)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当事人(监护人)于办理落户手续后3个月内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超过3个月后不再受理)。更正的原则: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查实确属需更正的。更正的原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一致,与《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不一致的,以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为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不一致的无论与《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是否一致,以办理时间在后的簿证记载的为准;《常住人口登记表》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不一致的,以《常住人口登记表》为准。但公务员、在编的国有企业单位干部、教师、医生及其他一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已领取二代证的公民原则上不再办理出生日期更改手续。
申请出生日期更正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凭迁移证落户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凭其他合法有效证件落户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记载了正确年龄信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受理审批机关:由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公安局人口部门批准。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1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级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户口补登、补录
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受理对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
提交材料: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录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受理审批机关:由本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年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公安局人口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7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级公安机关7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附件一:初聘专业技术职称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办法》已经2013年7月31日乐山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 张彤2013年8......
【发布单位】四川省【发布文号】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13-08-20 【生效日期】2013-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乐山市人......
户口迁入申请书尊敬的XXX派出所领导:我叫XX,男,XXXX年XX月XX 出生,原居住XX县XX乡XX村XX组,因本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为了方便生活、工作和小孩上学,于XXXX将口迁到XX省XX县XX......
户口迁入申请书尊敬的村(镇)乡和派出所领导:我叫,女,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原居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因本人嫁入,为了家庭生活方便、工作和小孩上学。因此,本人特向贵村(镇)乡和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