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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
第一章 税收管理概述
第一节 税收管理的定义
一、税收管理的定义
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税收管理的作用
税收管理的作用——实现税收的职能
1保证税收财政职能得以实现的作用 2保证税收调节职能得以实现的作用3保证税收监督职能得以实现的作用
第二节 税收管理的内容
一、税收法制管理
税收法制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和税收司法。税收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布、实施、修正、废止税法的一系列活动。税收司法是国家的有关机关(如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对违反税法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判决的一系列活动。
二、税收业务管理
1税收计划管理2税收征收管理3税收票证管理4发票管理5税收会计管理6税收统计管理
三、税务行政管理
税务行政管理是对征收机关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以及征收人员等进行管理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税务机构管理、税务人员管理、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四、税收管理其他
1税收管理体制2税收管理方法3税务代理与咨询、税收文化(P10的税收管理流程图)
第三节 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概念
体制就是分权(财权和事权);
税收管理体制就是税收分权(征管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即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权限主要包括:
立法权(税法的制定与颁布、具体情况的解释与说明、税种的停征和开征局部调整及减免税等)、征管权及收入的分配权
三、分税制
(一)分税制的内涵
是分级税收管理体制的简称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或税源,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税收权限的一种制度(二)分税制类型 类型:
1.分享税种分税制:有无共享税
⑴有共享税的分享税种式分税制有分为两级共享、三级共享及多级共享
⑵是否设置共享税主要取决于本国的经济发展的均衡程度 2.分享税源式分税制:分征式、附加式和上解式 注:采用不同的模式主要取决于本国的政权体制
(三)影响分税制类型的因素
国家政权结构---分享税源式分税制
国家经济发展的均衡程度---分享税种式分税制 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的分税制是94年推行的,94年之前的财政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责任模糊,造成中央与地方利益脱节,故选用分享税种分税制使中央与地方利益边界清晰,减少扯皮与摩擦。
(四)我国选择分税制的条件及情况 我国分税制的类型
我国选择此类型的原因分析-三大因素 我国实施分享税种式分税制的弊端及方向 1.地方本位主义 2.不利于调动积极性 3.地方经济不平衡
方向:由目前的分享税种式分税制向分享税源式分税制转变
(五)分税制的内容
机构的重新设置: 税收系统一分为二,国税、地税分家,中央税和共享税由国税局征管,地方税由地税局征管
征管权限---大部分集中在中央政府,特别是税收的立法权 收入的划分
1.中央税: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2.地方税
3.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第四节 税收管理的原则 依法治税原则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
组织收入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原则 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 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
税收成本的分类
1.按照用途分类: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前者包括基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后者人员工资、福利、奖金,公务费(办公差旅费、水电、电话),业务费(宣传、教育、培训、行政诉讼、办案、票证印制费)
2.按照成本负担对象分为征税成本(人员工资、福利、设备等);纳税成本,又称奉行费用(办证、发票、时间、交通、交际及代扣代缴);政治成本(博弈,如物业税等)
征税成本率
世界各国征税成本率
2005年,美国0.58%,新加坡0.95%,日本1.13% 我国的情况
1993年3.12%,96年4.73%,2005年6%
第二章 税收法制管理
第二节 税收立法管理 税收立法
税收立法也称为税法的制定,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税法的一种专门管理活动。税收立法对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利用税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征收机关依法征税和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税收立法程序 一般立法程序
草案的提出-审查-讨论-通过-颁布
我国税收立法程序(我国每年三月份开两会)
提出-审议-通过-颁布
第三节 税收执法管理(P35)税收执法的地位-三大部门 税收执法监督
造成执法不当或执法违法的两大原因:
1.税收立法不完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问题 2.执法人员素质问题 税收执法的责任
第四节 税务司法管理 税务司法的作用(P37)
维持税法的权威性,强化税收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环境和税收秩序 税务司法的原则
依法处罚原则—秉公执法,避免以罚代刑 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实事求是原则—司法应当尊重客观事实 独立原则—避免干涉和阻挠 税务司法程序
证据-起诉-判决-执行
第三章 税收基础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的作用
概念: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设立、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作用: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建立税务登记制度,对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法纳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前者税源,后者权益)
二、税务登记的种类及管理规程
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分为国、地税分别办理和联合办证两种情况
(一)设立税务登记(P42、43)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和时间要求(30日)
(二)变更税务登记(P46)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某项改变或部分改变)变更税务登记的申请(30日)
(三)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四种情形)1.破产、解散或撤销 2.吊销执照 3.税务机关改变 4.承包结束
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程序与开业登记相反(P48)
第三节 发票管理
一、发票管理的意义 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管理的意义
有利于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收支监督 有利于加强税务管理,确保国家税收收入 有利于保障合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补:发票的类型
发票分为两类: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有分为普通商业发票和普通服务业发票
二、发票管理办法
(一)发票的印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指定企业印制 普通发票的印制:省级税务机关指定企业印制 印制注意问题
1.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印制发票企业要求及印制程序 3.印制文字要求 4.印制地点
(二)发票的领购 领购对象——三种人
1.法定领购人——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 2.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
3.临时在当地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跨省经营)领购手续
1.初次领购—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财务章银行开户证明获取发票领购簿(正对以上三种人不同情况)
2.非初次领购——凭发票领购簿领取 领购方式
1.批量供应——大企业 2.以旧换新 3.交旧换新
(三)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发票开具
1.据实开具
2.顺序、逐栏、一次性开具 3.文字要求
4.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倒卖等 发票保管
1.保管时限-5年
2.发票丢失处理—媒体声明
(四)检查与处罚
根据印制、取得、开具及保管等要求,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处罚即承担的责任
三、专用发票的管理(P6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 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 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专用发票的开具 专用发票的保管
未按规定取得、保管、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补:销售折让和销货退回的处理 购货方未付款也未帐务处理
1.销货方记账联未作帐务处理:退票—作废—从新开票或不再开票 2.销货方已做帐务处理:退票—开红色发票—撕记账联抵扣销项税额—收回的发票联和记账联附红色抵扣联后并注明原记账联和红记账联存放位置 购货方付款或未付款但帐务处理
购房方向当地税务局索取销售折让和销货退回证明单—交给销售方——销售方开红色专用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销货方扣销项税,发票联和抵扣联购货方口进项税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一节 纳税申报的意义
一、纳税申报的定义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依照税法规定,就有关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制度。它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甚至起诉的依据。
二、纳税申报的意义
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观念,提高纳税自觉性。即分清责任,强化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计税由以税务人员为主转向以纳税人为主,同时,税务官员精力重点由收税转向稽查。
第二节 纳税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
总体上有两种: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临时收入或行为及非生产经营但负有纳税义务单位和个人。概括为应税收入、应税行为及应税财产。
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扣缴义务人
二、办理纳税申报的要求 纳税申报方式
以送达方式差异分类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三种申报方式所处的地位)填报人不同分类
自行申报和代理申报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一节 税款征收与缴库方式
一、税款征收的内涵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义务人依法应缴纳的工商各税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二、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方式分类
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式或方法划分 查账征收(大中型企业)查定征收(小型作坊式企业)
查验征收(零星、分散及流动性税源)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根据税款的收缴方式或收缴人划分 税务机关直接征收 代收代缴 代扣代缴 委托代征
三、缴库方式
我国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库
国库层次:总库-分库-中心支库-支库 税款缴库方式
直接缴库——大额税款
自核自缴(先交税,后申报)自报核缴(先申报,再交税)汇总缴库——零星税款
四、相关税收票证的种类和使用 税收缴款书(适用于直接缴库)税收完税证(汇总缴税)
第二节 税款征收措施
一、核定税额征收
核定税额的适用范围(基本与帐目有关)1.四种与设置账簿有关
2.两种为逾期不申报和申报计税依据偏低 核定税额的方法
1.同行同等规模与收入税负水平核定
2.营收或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核定 4.其他方法
四、税收保证措施和税收保全 税收保全措施(P93)
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及要求 税收保全措施的解除及责任
五、税收强制执行措施(P96)税收强制执行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形式及要求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形式 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要求 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异同
1.相同点:目的、属性(税收征收措施)、批准(县级以上税务局长)2.不同点:对象、顺序、手段
六、补缴与追征
加收滞纳金——万分之五
税款的补缴与追征(按照少缴或不交税款原因分为)
1.补缴: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少缴(3年,不再交滞纳金)
2.追征:纳税人的原因——非主观故意(期限3年,最长5年)
七、其他征收措施
代位权和撤销权(P99)
八、纳税担保(P102)
第三节 延期纳税和减免退税 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的适用范围(两种情况)(109)减免税管理(P110)减免税的申请与审批 减免税金的使用管理 纳税申报与恢复纳税
第四节 税款征收与缴纳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对偷税的处罚
1.对偷税行为的处罚 2.对犯偷税罪的处罚 对逃避追缴欠税的处罚(P117)对骗税的处罚(P118)对抗税的处罚(同上)
二、法律责任注意的几个问题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罪
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30%,偷税数额较大,扣缴义务人税额占应纳数额此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30%以上,偷税税额巨大,3-7年徒刑
没有履行扣缴义务或税务代理人违法导致少缴或未缴税款
当事人补税,扣缴义务人或税务代理人50%-3倍罚款
四、税务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协助偷税 责任
承担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税务稽查概述
第二节 税务稽查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二、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
按照稽查范围分为:全查法和抽查法 按照稽查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按照稽查勾稽关系分为:联系查法和侧面查法 指标对比法和数字控制法
1.指标对比法有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两种
2.数字控制法:不同经济数据之间的控制关系来分析纳税行为,如根据电量推断产量
第三节 税务稽查权限和相对人的基本要求
一、税务稽查的权限(P149)
二、相对人的基本要求(P150)
第七章 会计资料检查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 会计凭证检查方法
一、会计凭证的种类和用途(P154,图6-1)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的种类和用途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的种类和用途
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检查 发票检查中常见的问题 1.大头小尾发票 2.跨区使用发票
3.非经营结算发票入经营结算帐
4.随意改变发票内容(礼品开办公用品;福利开支开为费用 5.代开及使用过期发票
第九章 纳税服务
第一节 纳税服务的理论基础
一、纳税服务的定义 纳税服务的定义
广义纳税服务指各级地方政府、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以税务机关为主体,共同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方面的服务
狭义纳税服务指是征税机关及其人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相关人员提供的有关纳税方面的服务,是政府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因此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本文主要指专业服务
第二节 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 税收信息服务-税前服务
1.内容:公告咨询、辅导服务,即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 2.12366纳税服务中心-语言和网络平台:纳税指南、税法公告及多元化申报咨询服务;省国税税法宣传志愿者;网络答疑平台等 纳税程序服务—税中服务 1.完善征收大厅
2.简化程序及程序公开透明等 纳税权益服务-税后服务
涉税纠纷的解决-听证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第十章 税务行政管理
第一节 税收管理机构 税收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 拟定和提出税收法规草案 遵守和执行税收法规 征收和计量税收款项
监督和保卫国家及公民权益 第二节 税务人员管理 税务人员素质
思想素质-职业认同感和敬业精神 业务素质-知识和技能
第三节 税收文书送达 税收文书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 2.委托送达 3.邮寄送达 4.公告送达
税收文书送达与纳税申报方式的区别
第四节 税务监察
税务监察的概念(P269)
指税务监察机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我国的监督体制
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税务监察属于行政监察的一部分,即内部监督 税务监察的作用
保证国家税法、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得以实现 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促进税务干部的廉政建设 促进各项税务工作制度的完善
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处罚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概述 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
税务行政处罚指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
税务行政处罚与税务刑事处罚的区别 处罚的主体
前者税务机关;后者司法机关 处罚的客体
前者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后者情节严重犯罪的对象 处罚的依据
前者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征管法》;后者《刑法》 处罚的方式与手段
前者行为罚(三种)和财产罚;后者主刑(五种)和附加刑(三种)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根据法律等级确定行政处罚的范围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有处罚权
2.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除人生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仅警告和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P278)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财产罚
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行为罚
停止出口退税权 收缴或停止出售发票
提请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主体-县以上的税务机关(税务所除外)管辖-行为发生地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听证(P283)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具体规定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第十二章 税务行政救济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一)概念
税务行政复议指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决定不服时,向税务复议机关提出重新裁决的程序制度。税务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二)特点
复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
一般以上级税务机关为复议机关(也可以为本级人民政府)一般采取书面审理形式
复议采取自由选择和复议前置两种程序方式(对应P292行政复议形式:选择复议与必经复议)
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
一级复议原则
即每次税务争议只复议一次,例外:国家税务总局复议,国务院申请裁决(相当于复议两次)
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合法的理解:受理者身份、审理依据、复议程序
公开的理解:过程公开、材料公开 书面复议原则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
1.概念:指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事采取的措施 2.主要包括征税行为和其他11类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1.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2.行政复议一般指具体行政行为,不针对抽象行政行为(见书本)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形式 必经复议
针对征税行为 选择复议
针对非征税行为以外的11类具体行政行为
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申请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担保人 被申请人
税务机关 第三人
利益相关人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程序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请期限
作出之日起60日内,不可抗力原因顺延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
如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复议决定期限
原则上受理60日之内,特殊可不超过30日顺延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裁决的诉讼活动。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
二审终审制
第四节 税务行政赔偿
一、税务行政赔偿概念
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一种行为。
二、税务行政赔偿的要件 赔偿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引起的原因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 作出违法具体行政行为 属于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十三章 税收文化
第一节 税收文化的定义
一、文化的一般概念 文化的特征 地域性或区域性 历史性或时代性 继承性 实践性
第二节 我国税收文化的主要内容
一、征税文化(P310)
二、纳税文化
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 诚信纳税的意识
第三节 我国税收文化的建设 显性税收文化建设
税务标志 纳税信誉等级 工作环境 规章制度 隐性税收文化建设
税务组织哲学
纳税人的纳税观念和意识 税务人员的价值观念 道德规范
第十四章 税务代理
第一节 税务代理概述
一、税务代理特征(其概念,P316)
公正性
税务代理机构是中介机构,使税收的强制性与纳税的自觉性有机结合 自愿性 税务代理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自愿选择和自愿委托为前提 有偿性
相对于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无偿性 独立性
不受税务机关的干预,也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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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动,及时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准确预测重点税源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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