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陕南移民搬迁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总体规划(2011—2020年)》、《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丹凤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范围内移民搬迁安臵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长期严重受滑坡体、泥石流、尾矿库、洪水灾害威胁的群众;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镇、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民和“边、远、分、散”自然村的村民;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村、户。
第四条 全县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衔接;城乡统筹、全面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村组搬迁、相对集中安臵;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县镇联动、镇抓落实。”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扶贫、水务、林业、国土、住建、财政、民政、人社、农业、公安、教体、卫生、交通、环保、电力、监察、审计、文广、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局,具体负责全县移民搬迁日常工作管理工作。
第六条 镇政府作为移民搬迁责任主体,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镇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规划,认真实施,严格管理,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第七条 依据我县《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全县共安排搬迁安臵移民2.3万户、9.3万人。县政府结合各镇实际,分年度制定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计划,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搬迁目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移民搬迁工作,编制全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年度计划下达、实施方案审批及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牵头开展移民搬迁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县发改局:负责各集中安臵移民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协调相关行业专项资金、项目捆绑用于移民搬迁安臵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制定工赈移民搬迁安臵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县扶贫局:负责制定扶贫移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抓好扶贫移民搬迁安臵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县水务局:负责结合国家人畜饮水工程,做好移民安臵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制定洪涝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臵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各集中安臵点洪涝灾害评估工作。
(五)县林业局:负责移民安臵点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移民安臵点绿化工作,制定生态移民搬迁安臵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县国土局:负责搞好移民安臵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好移民安臵建房用地勘界、报批、审批及宅基地复垦工作;做好各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点的地质灾害安全评估工、移民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工作。
(七)县住建局:负责移民搬迁安臵点规划选址,绘制移民搬迁户建房设计图纸和建筑风格指导工作,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组织实施,改善安臵点村镇建设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建材、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加强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城镇安臵移民提供保障性住房。(八)县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划拨各类移民搬迁资金,做好资金的全程监管工作。会同县发改、交通、扶贫、国土、林业、水务、住建、环保等部门,捆绑整合以工代赈移民搬迁、道路交通、扶贫移民搬迁、土地开发整理、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环保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九)县民政局:负责做好搬迁的“五保户”和孤寡老人的搬迁安臵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加强移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
(十)县人社局:负责建立移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移民安臵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技术培训,执行移民就业有关救助政策,维护移民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一)县农业局:负责移民安臵点农民负担减轻、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二)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做好移民群众的户籍审查及转移登记工作。
(十三)县教体局:负责移民安臵点学前义务教育的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好教育布局规划。
(十四)县卫生局:负责移民安臵点卫生防疫工作,搞好移民安臵点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规划建设。(十五)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县、镇拟定移民安臵点道路交通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投资政策的移民安臵点道路建设;指导各镇做好通往安臵点道路建设的技术支持及工程质量监管等工作。
(十六)县电力局:负责移民安臵点电力供应工作,搞好移民安臵点电网建设。
(十七)县环保局:负责加强移民安臵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组织评估,做好移民安臵点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县监察局:负责对移民搬迁资金、物资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九)县审计局:负责对移民搬迁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工作。
(二十)县文广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对外宣传工作,协调解决好移民搬迁实施过程中的广播、电视接收问题。
(二十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移民搬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对移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移民搬迁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项目计划。
第三章 搬迁安置
第九条 本县移民搬迁安臵具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一)向城镇迁移。有组织地将一部分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户安臵到城镇发展产业、居住和就业。
(二)向移民新村迁移。对移民搬迁量大而且集中,自然条件宜居,土地资源相对宽裕,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建移民新村,集中进行移民搬迁安臵。
(三)小村并大村迁移。对移民搬迁量少且比较分散,自然条件受限、土地资源紧缺,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较差的地方,选择和依托经济和用地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基层村进行迁并,就近实现移民搬迁。
(四)自主分散迁移。有自愿迁移愿望和有条件的农户利用移民补助资金分散迁入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心村或集镇,或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投亲靠友、自谋出路和自谋职业等。
第十条 移民搬迁安臵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补助扶持政策。移民搬迁安臵费用采取以移民户自筹为主,其到户建房补助按户均3万元,省、市、县分别负担50%、12.5%和37.5%。
(二)安臵用地政策。安臵搬迁群众新建住房用地面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臵点每户宅基地控制在 0.2亩以内、分散安臵每户宅基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三)户籍管理政策。搬迁至本县外的移民,户口必须随人迁移至新居住地;县内安臵的移民,在原居住地房屋拆除或旧宅还耕还林后,整村搬迁的,将户口全部迁移至新居住地;分散搬迁的,户口可迁至新居住地,也可暂时保留在原居住地。
(四)规费减免政策。在移民搬迁工程中相关部门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有关费用的收取给予减免或优惠,减轻移民搬迁安臵成本;对进城从事二、三产业的搬迁农户,在创业初期的3-5年内享受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
(五)权益保障政策。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臵地政府统一协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就读的,优先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移民搬迁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政策的搬迁户除外。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撂荒。
(六)产业扶持政策。优先对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组织动员搬迁群众子女参加中职培训,通过培训输出实现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培育后续产业,支持搬迁群众培育主导产业。
第十一条 各镇应根据全县《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镇移民搬迁年度计划。经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市移民办批准后下达各镇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县扶贫部门应在县财政局设立移民搬迁安臵财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各镇要设立移民搬迁安臵资金财政专户,资金捆绑,统一分配,集中使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实行严格的台帐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各镇、各部门对移民搬迁户有关文件、资料、搬迁补贴费用、安臵项目建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台账和档案,按年度上报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确保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底子清楚、账目真实、项目实施情况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评制度。各镇每月25日前要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办公室(县扶贫局)。
第十五条 移民搬迁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各项目实施主体要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县政府将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列入对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度计划每年组织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镇、部门,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未完成任务的镇、部门,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 县政府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镇、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对安臵移民资金、物资实行全面监督审查,发现截留、挪用或贪污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第十九条 各镇、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3年12月31日起自行失效。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1〕6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南地区移......
附件一陕南移民搬迁申请书我叫,性别,现年岁,全家口人,现住镇村组。近三年来人均纯收入元。我住米。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我家符合下列条件之......
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政协商洛市委员会主席 王甲训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尊重自然规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漩政字[2011]251号**镇人民政府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结县扶贫局:今年下半年,我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扶贫局的大力支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