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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不可私有
近日,看完了一本明代冯梦龙写的“三言”之中的《警世通言》,这本书的文学价值不是我要谈论的重点,文学价值自不必说,明清小说是历代传统的集大成,秦汉赋、唐诗、宋词、元曲等等都在明清文化作品中继承下来了。众所周知,封建土地是主要是由地主阶级所有,佃农占绝大多数,自耕农亦有,但数量很少,这种土地私有制下,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警世通言》中描述了不少从一贫如洗到买田置地,成为一方富贾和达官显贵走投无路,变卖田产的故事。封建时代的将军的最大理想无非是建立军功,然后裂土封侯;文人的理想也是第登科甲,入仕为官。而为官也就有了良田土地,这是君王所赐,是必须的。土地所有权的不断变动,也意味着财富的不断变动。土地自由买卖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上个世纪中叶,一代伟人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从下而上地进行了一场开天辟地的革命,通过武力等方式将千百年的地主阶级铲除得一干二净,颠覆性使中国人民在自己土地上以人口数量分配土地,历经多次改革,最后在七、八十年代建立了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将使用权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的农村人口人人皆有土地的土地所有制。之后,市场经济逐渐在中国发展起来,我们也逐渐摆脱积贫积弱的状态开始赶上世界经济的脚步。在30年的历程中,农村对城市提供了资金和劳动力的支持,工业向农业索取过多,加之农业本身也是弱质性产业,农村与城市相比,逊色极多。自2003年中央一号文件之后,本届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大大超过从前,而学者专家在以前的岁月里也从来没有中断过对农业的研究和关注,面对农业如今的发展困境,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抛开意思形态,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归还农民,以推动商品农业的加速形成,但本人认为此举欠妥,且让我慢慢道来。
农业是弱质性行业,生产周期长,传统粮食种植收入微薄,而我国又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均耕地面积较低;同时农村人口数量巨大,土地被分割成都一块一块的,规模经营困难重重,而当代的农民大多出身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文化素质不高,思想意识也停留在传统农耕时代,所以农业的经营仍以自给为主,商业化气氛根本就不浓。随着城市经济和工业经济的的蓬勃发展,东部沿海依托靠海的区位优势和外资的入驻,大量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建立起来,对整个中国的闲余劳动力有极强的吸引力,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开始逐渐进入这些地区务工,十多年的时间就形成了数量惊人的“农民工”大军。而此时农村的生产力则被迫解放出来,为什么说是被迫解放的呢。因为农民并没有在家人进城务工的同时增加多少农业生产资料上面的投入,原因在于农民根本没钱来投入,要投入也是在农民进城挣到钱后对农业的一种反哺,这样农村被抽掉走了劳动力之后,农民只能减少农业活动的程序和精耕程度,俗称是“种懒庄稼”。农民在城里虽然累、苦,但收入相比务农,要高得多,所以民工队伍即愈来壮大。新生的年轻人更不愿意在家务农,农业劳动力日益减少。当然,这些都是城市化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还应当加快农村劳动人口的转移。
大家有一个共识,即中国农业的根本出路就是建立现代商品农业,于是,各派学者也都在分析阻碍中国建立商品农业的原因。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地属国有土地所有制,土地流转比较困难,企业化经营的首要条件不够成熟;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量很小,而我国有50.23%的人口居住在乡村,农业还处于劳动力精耕细作的阶段;发达国家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商业化思想深入到各个群体,农民的思想意识丝毫不落后于其它群体;西方国家法治健全,执法情况亦好于我国等等方面的原因致使我国农业生产难逃传统、效率低下、农民收入水平不高的现状。近年来,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以及城市用地迅速扩张,使各地侵占农民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加之本身法治欠完善,农民的土地利益屡遭盘剥。故有学者提出将农村土地私有,以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同时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为规模化经营的大农业时代的到来开辟道路。反对者中最强有力的声音也最具说服力的声音就是,土地私有会重演千年历史的悲剧,会使贫者更穷,加剧阶级对立,扩大贫富差距。我深以为然。
农村土地私有的直接后果就是上文中所说的,农民若卖掉土地之后,将成为真正的无产者,历代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现象都很严重,最终令农民揭竿而起的不在少数。上个世纪,无数英烈用鲜血换来的农民人人均有土地,岂不化成泡影。依现在的情形看,土地并没有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他们进城务工、经商,最终能在城市立足的人成为了市民,而这种人群越来越多。虽然当下的这一代农民是绝对不会卖掉自己土地的,但能保证新一代农民不会吗,而且老的这一代还不能全部保证全体都不卖。如果他们真的卖了土地,而又无其它生存本领,社会保障也没有到达农村,这对社会稳定的危害也非常大。
户籍制度近年来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焦点,学者们认为我国的户籍制度到了该改革的时候了。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的城乡二元管理已经对城市化进程产生了不良影响。当前有很多的农民在城市长年居住,在城里工作、生活,而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已经鲜有其活动的踪迹,土地或被闲置或被他人耕种,可以说,其身份本质而言已经是一个市民了。统计局在计算人口的时候,依然将其算为农村人口,显然不能反应真实的人口分布情形。人口流动性加大之后,对政府的人口管理提出更严重的挑战。而现行的户籍管理则明显滞后,大多数的农民工的秘籍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都不在同一地方,这样就会造成在他的户籍所在地的福利他没有办法享受,而工作所在地却又没有那么多的资源来让他们享受福利,他们对城市的贡献与他们在那里得到的福利不成比例。如果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土地自由买卖之后,人口流动的规模将会比现在大得多,人口管理则更加难上加难。现在的农民工年末要回农村,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现行制度将他们牢牢地束缚在他们仅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若他们放弃这些土地,则会丢失掉这里的福利,但他们工作的地方又没有给他们提供应有的福利待遇,放弃农村土地会使他们在政治上更加边缘化。土地私有之后,会有农民卖掉自己的土地,户籍制度若不变革,卖掉土地的农民将会成为上面说的被边缘化的人群。简而言之,农村土地不能私有是因为,当下的户籍和人口管理制度跟本没有探索出土地私有化之后的制度构造,社会福利制度、人口管理、城市管理根本就没有做好与之相应的准备。
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大陆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数量为665575306人,占总人口比为49.68%,还有一半多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农村土地私有,时间一长,会出现土地兼并现象,这在历史上已经多次证明,当然这对规模农业的形成有帮助。我们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别在于,我们的人口基数过大,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上升一个百分点的难度比之西方等国,难度大无数倍。2010年,大陆居民数为1339724852人,城市化进程为49.68%,农村人口为6.74亿;1978年,大陆居民数为962590000人,城市化进程为17.92%,农村人口为7.9亿。从1978年到2010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年均增长3.2%。若以2010年为基点计算,年均增长3.2%,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要达到90%,则大致还需要20年的时间。但是结合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特征等因素,20年的时间恐怕远远不够。今年以来,东部沿海出现大量民工荒,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东部沿海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开始寻找新的廉价劳动力,所以有企业内迁或者将工厂迁往东南亚、南亚等地。如果劳动力密集型数量骤减,则对我国的城市化发展非常不利。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吸纳较多的劳动人口,随着户籍制度和福利制度的完善,这部分人群顺利转化成非农人口的问题不大。与此同时,多年,我国经济一直处于国际分工的底端,只做的是供应链中的最底层,经济效益不高,劳动密集型之外的其它类型企业的对农村劳动力吸纳很有限。问题的结点就在于,小农民失去土地之后,他们的生存怎样去解决,必须为他们提供好的就业机会,否则,城市化的进程难以推进。
近年来出现的农村土地利益被部分基层官员暗中操作瓜分,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村的土地制度成了千夫所指,在指责相关村干部以权谋私、德行败坏的同时,学者更深层次的发现农村的土地制度缺陷。我国农村现目前是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土地的分配,经营权的流转需要村民集体决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是村干部说了算。所以,各地侵犯农民利益的事件就常有发生,尤其是在农村土地转化成城市用地和工业用地的过程中,屡次出现此类问题。有人提出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于是土地买卖就不会因由村干部出面,而成为
了一种纯市场行为,这样能够更好的保护农民的利益。本人认为,上述问题的关键却不谁该拥有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而是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到位问题,如果这个模块不解决,即使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依然会出现农民利益受损的现象。西方国家乃至我们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他们都有完整的土地拍卖法,土地流转的法律程序等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实际运行有法可依,执法也到位,故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也能得到较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问题,就该用自己的方式解决。在现行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另外,政府还应该在根治腐败上下功夫,因为有法律,还得执法严格,根治腐败才能保障执法严格。
农村的土地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绝不三言两语能讲能清楚的,需要大量的实证研究和多维度分析。个人认为,我们能否完成城市化,并不一定都要向西方看齐,一定要实行土地私有制,每种制度都有他的优点,也有他的缺陷,目标相同,但实现的途径和方法却应该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正如我在《中国缺少知识精英》一文中的观点一样,中国的问题最好用中国自己的思维去解决,不要什么都用西方的理论,他们那些理论的基础与我国的现实有较大的差距,学习好西方先进理论很重要,但能正确运用更重要。当然,我写本文的观点不是不赞成土地私有,而是在当下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最好不要私有,不然其造成的问题可能比产生的成绩要多得多。一言概括,当前的中国,农村土地私有的条件不成熟。
2011/5/2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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