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经办方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查询”。
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经办方法
为确保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经办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精神,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经办方法。
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注销登记复核,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申请和初审,村(社区)协理员注销登记通知和代办构成,实行属地化管理。
参保人员出现以下情况,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一)死亡;
(二)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三)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
(四)其它。
死亡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死亡的,村(社区)协理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理员代办。代办的村(社区)协理员应在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内将相关证件、材料及《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二)个人账户余额需拨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账户的,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账户余额需拨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账户的,需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
(四)个人账户余额需拨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账户的,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大汉县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无误后,签字盖章,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和《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汇总表》,并于次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注销登记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上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复核无误后,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在《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重复领取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村(社区)协理员应通知参保人员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应在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退休手续的当月持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理员代办。村(社区)协理员应在参保人员提供资料当月内将相关证件、材料及《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认真核实参保人员是否造成重复领取,若造成重复领取,需通知参保人员将重复领取金额退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信用社收入账户***73。参保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提供其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参保人员造成重复领取的,需提供农村信用社缴款单原件。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无误后,签字盖章,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和《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汇总表》,并于次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注销登记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上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对有缴款单的参保人员,开具追回重复领取养老保险的票据。对注销人员情况核实无误后,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在《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丧失中国国籍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村(社区)协理员应通知参保人员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应在丧失中国国籍的当月持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理员代办。村(社区)协理员应在参保人员提供资料当月内将相关证件、材料及《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人员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无误后,签字盖章,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和《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汇总表》,并于次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注销登记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上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复核无误后,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在《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以上注销登记是以后常态化、流程化的设想,为了促使注销登记常态化、流程化尽快实现。对于重复领取注销登记还有以下建议。
控制源头是防止重复领取的有效手段,与县社保局做好重复领取协调工作。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县社保局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开具核查退休人员是否参加大汉县城乡居保的协查单。退休人员携带协查单到城乡居保局核实。
如无,协查单填无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加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核查章,退休人员携带已核实的协查单回社保局继续办理,应该10分钟能够完成这个步骤,不会耽误退休人员太多时间;
如核实为重复参保但未重复领取的退休人员,凭协查单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城乡居民注销手续,办毕,城乡居保局在协查单填已注销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加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核查章,退休人员携带已核实的协查单回社保局继续办理;
如核实为重复领取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延迟办理退休会出现这种情况),凭社保局协查单上社保待遇领取时间,计算出追回重复领取金额,告知退休人员退款注销事宜,凭信用社缴款单原件、协查单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城乡居民注销手续,办毕,城乡居保局在协查单填已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并注销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加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核查章,退休人员携带已核实的协查单回社保局继续办理。利弊:
利:有效防止重复领取情况发生,重复领取注销登记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大大降低。
弊:增加社保局开居协查单和居保局核实协查单工作量。(简单查询盖个章比事后处理重复领取工作难度要小得多,城乡居保大厅还是应该要有人流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流程图1、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村(社区),村(社区)经办人员检查相关材料,填写《注销登记表》。2、村(社区)经办人员将材料复印件及注销登记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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