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部门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指引_民事案件出庭指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6:12:3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公诉部门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指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事案件出庭指引”。

公诉部门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指引

(草案修改版)

第一条【目的】 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保障检察人员出庭公诉的依法、公正、便捷、高效,根据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该出庭指引。

第二条【开庭前的准备】 承办人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统一出庭的,案件承办人应提前将案件材料移交出庭的公诉人,公诉人应当及时熟悉案情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公诉人应当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经历、身心特征以及品格调查情况等,为法庭教育做好准备。

第三条【法庭讯问】

(一)法庭调查开始后,公诉人应当宣读起诉书。

(二)经审判员讯(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的,公诉人可以不进行法庭讯问并简要说明:『“审判员,鉴于被告人XXX对本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公诉人暂时没有问题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三)经审判员讯(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但对涉及犯罪形态,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提出异议的,公诉人可以不进行法庭讯问并简要说明:『“审判员,鉴于被告人XXX对本院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无异议,公诉人暂时没有问题向被告人发问,对于被告人提出的XXX,公诉人将在举证(或辩论)阶段予以答辩”。』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经审判员讯(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但对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的认定提出异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若被告人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的,公诉人可暂不进行法庭讯问并说明。

2、若被告人的辩解理由无法核实的,公诉人可以分别对各个被告人进行讯问,讯问内容可限于被告人或辩护人辩解的内容,必要时可以要求各被告人当庭对质。

(五)经审判员讯(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提出异议的,公诉人应当仔细听取其辩解意见,并区别对待:

1、被告人虽有异议但仍然表示认罪的,公诉人可以向法庭申请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针对其辩解意见简单讯问后,公诉人应当及时调整举证和答辩提纲。

2、被告人明确表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提出无罪意见的,若审判员未及时变更程序,公诉人可以及时建议法庭:『“审判员,鉴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提出异议(或被告人明确表示不认罪、或辩护人明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公诉人建议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第四条【法庭举证、质证】

(一)公诉人在举、示证时,一般采取概括方式,但同时需结合庭审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1、被告人或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罪名没有异议的,公诉人在举证时,只需向法庭说明证据名称和证明事项而无需宣读具体内容。『建议可表述为:“审判员,公诉人将出示X组证据,第一组证据共X份,该组证据主要证实了……其中第X份证据是XXX,证明了XXX事实(对现勘、尸检等重点证据可特别指出,其余证据说明名称即可)……”。』

2、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自首、立功等影响量刑的事实,经查证后不能成立的,公诉人在举证时可予以说明并简要宣读与其辩解意见有关的证据内容,即只宣读相关段落或者语句,其他证据仍采取概括方式进行举证。

3、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自首、立功等影响量刑的事实,起诉书或量刑建议已经认定的,公诉人在举证时仍采取概括方式进行举证,并进行简要说明。

4、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自首、立功等影响量刑的事实,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时,公诉人应当向法庭说明:『“审判员,对被告人(辩护人)刚才提出的XX事实,公诉人在休庭后将进行核实,建议法庭继续审理”』。

休庭后,公诉人应当及时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联系,要求其在案件审限届满前完成查证工作,并及时提交法庭;不能完成的,公诉人应当及时与审判人员联系并建议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

理。

(二)被告人或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交与量刑有关的证据的,公诉人应当按照证据“三性”原则进行质证,并简要发表质证意见。

(三)被告人或辩护人在质证过程中仅对量刑证据及部分不影响主要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提出异议的,公诉人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简要答辩。

(四)被告人或辩护人在质证过程中对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提出异议的,或者发现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公诉人应当建议休庭并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五条【法庭辩论】

(一)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不用详细宣读出庭依据,但应当表明法律监督职责。『建议可表述为:

“审判员,今天我(们)受某某检察院指派,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刚才法庭调查的情况,公诉人将发表如下X点公诉意见:

1、(罪名)本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XXX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某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量刑)被告人XXX具有如下量刑情节:(累犯、自首、被害人谅解等),建议判处(刑种和刑期);

3、(法庭教育)对一些特殊案件(如醉驾、交通肇事等),可根据庭审情况(特别是被告人悔罪态度等),结合案情简要揭露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进行法庭教育。』

(二)被告人或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适用罪名或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若审判员要求,公诉人应当进行简要答辩。

(三)被告人或辩护人在法庭辩论中提出无罪意见时,若审判员未决定变更程序并要求公诉人答辩,公诉人应当讯问被告人是否认罪并告知法律规定。若被告人表示愿意认罪,公诉人应当建议法庭继续审理。若被告人明确表示不认罪,公诉人可以向法庭建议:『“审判员,鉴于刚才被告人明确表示不认罪(或辩护人明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建议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第六条【违法情形的处理】

(一)审判过程中出现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比如审判员未告知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未解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戒具等,公诉人应当及时提醒审判员,并记录在卷。

(二)审判过程中出现其他违反程序和侵犯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公诉人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在休庭后及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2月2日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用)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用)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 刑初字第 号公诉机关______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

简论公诉案件简易程序中公诉人出庭的法律意义及效率探究

简论公诉案件简易程序中公诉人出庭的法律意义及效率探究[论文摘要]理论界长期以来对我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存在争论,由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2012年3月29日高检发诉字[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

论公诉案件简易程序中公诉人出庭的法律意义及效率探究

论公诉案件简易程序中公诉人出庭的法律意义及效率探究刘鹏城内容摘要:理论界长期以来对我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存在争论,由于96年刑诉法规定适用......

03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

下载公诉部门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指引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公诉部门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指引.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