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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故事-1
校 园 窃 贼
连续假期,碰上阴雨连绵,偌大的校园里,空荡荡的格外冷清.「老贝,学校新修了雨棚采光罩,要不要去爬爬看?」毕业才一年的林廷威 , 对另一个同届校友贝伟铭说道.「爬上去干什么呢?」
「你笨啦!教室门窗一拨开就开,运气好嘛!找点小钱;不好嘛!至少弄点录像机什么的」
「天啊!那么多间教室从何找起?听说学校都有保全系统,你去搜括,行吗?」 伟铭谨慎地提出问题
「安啦!只有小班教学的班级,才有录像机这些设备,我弟清楚很,我早就过他了,像他隔壁的九班就是啰!」廷威顿了又顿说 : 「至于保全嘛!你别傻了,只有办公室才设保全,哪有每间教室都保全的.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以前我们周六留校自习,离开教室时,不是一走了之吗?」廷威和老贝这么一研究,计划就出来了.两人又找了一个搭档,三人佯装打球,光明正大地进入校园,在暮色低垂的时刻,轻易爬上二楼,打开几间教室大肆搜括,可惜所得钱财不多,倒是录像机搬走两台.「录像机不值钱拿一台算了!」廷威等人只翻得几十块零钱,一边从采光罩翻下来,一边大叹倒霉.假期结束后,学校结合小区力量开始追查,廷威销售贼货走漏消息,被逮个正着.法律小故事-2
只是借用可以吗?
自从小孟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机车代替走路.这天天空下着大雨,小孟心想今天不能骑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着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孟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而且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没交就没分数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孟习惯性地走到自己常停机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孟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孟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实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临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孟拿出行照与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机车行照的小孟,向警察先生解释,他祇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法律概念
窃盗罪
窃盗罪是以窃取手段 , 侵害个人财产法益之犯罪.其类型分为 :
1.普通窃盗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 而窃取他人之
动产及不动产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2.加重窃盗罪---犯窃盗罪有下列情形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于夜间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而犯之者.(2)毁越门扇强桓或其它安全设备而犯之者.(3)携带凶器而犯之者.(4)结伙三人以上而犯之者.(5)乘水灾.火灾或其它灾害之际而犯之者.(6)在车站或埠头而犯之者.3.常业窃盗罪---以犯窃盗罪为常业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窃水罪---窃水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共犯者
共犯者,原由一人实施之犯罪行为,由两人以上协力加工,以实现犯罪构
成要件之行为
下面是一些法律的小故事,为了让人知道更多的法律小常识,我从一些地方摘录了一些故事,希望大家能够互相传播,让更多的人了解身边的法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四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着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以上故事均摘自网络,只是为了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而不要盲目的凭借主管意见或者一时冲动做出后悔一生的事。
同时我们也希望大家能多提供一些法律小故事,从这些小故事中学到一些法律常识,从这些小故事中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去教育更多的青少年,让他们远离违法犯罪,让我们共同构筑起坚实的青春防线!
97人权法治教育评量学习单
年
班
号 姓名
()1.看到别人的东西自己很想要时 , 应该要如何处理 ?
(1)把它带走
(2)自行拿来玩
(3)向主人借用
()2.发现有人偷窃 ,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
(1)假装没看见
(2)赶快跑开
(3)向师长或警察报告
()3.「窃盗罪」会被判处几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1)一年
(2)三年
(3)五年
()4.有人偷窃 , 守在外面把风的人 , 有没有犯罪 ?
(1)没有(2)窃盗罪
(3)有分赃就犯罪 , 没分赃不犯罪
()5.到超市购买食品 , 擅自把货架上的食品吃掉 , 算是
什么行为 ?
[是非题]
()1.没有经过别的许可 , 随便取走别人的东西 , 就是窃
盗的行为.()2.小学生偷取别人的东西 , 因为年纪小 , 所以不构成触犯刑罚法令的行为.()3.老师抽屉里的贴纸很漂亮 , 我可以偷偷把他拿去送
给自己的好朋友.()4.小华偷了一辆脚踏车卖给我 , 他有犯罪 , 我没犯罪.()5.扒手扒取别人东西的行为 , 是属于窃盗罪.[问题讨论]
1.当你向同学借用橡皮擦或铅笔时,是不是应该先向同学询问可否?
2.当你要触碰同学身体(拍.打)时,是否曾先询问而经过允许?
答客问
1.廷威等人并未窃取金钱,可否因此减轻刑责?
答 : 不论窃取金钱或财物,同样触犯窃盗罪,不影响刑责.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的窃盗罪,仅规定窃取他人动产者,为窃盗罪,并没有区分所窃之物为金钱或其它物品,所以没有窃取金钱,不影响窃盗罪的成立,也不会因此而减轻刑责.不过,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科刑应注意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以决定刑罚之轻重.所以,所窃取之财物价值较低者,所科的刑罚也可能较低.另外,廷威等人若为未满18岁之限制责任能力人,依同法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得减轻其刑.不过,廷威等人结伙三人以上而犯窃盗,已经构成了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的加重窃盗罪,依法可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学校假期遭窃,保全公司是否须负赔偿之责?
答 : 保全公司与学校所订立之契约属于私法上之契约,其权利义务应依契约之约定,故放假期间学校遭窃,保全公司是否应付赔偿责任,应就个别的契约内容来论断.就一般的情形而言,学校请保全公司设定保全系统,就是希望防止窃盗事件,尤其是下班后或放假期间,所以在契约里通常会约定失窃风险应由保全公司负担,亦即学校可向保全公司请求赔偿.不过,若是因为学校的特殊政策或某些要求(如开放部份教室不设保全),造成保全系统的漏洞或没有保全系统,因而发生偷窃时,保全公司通常可以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3.请问小孟的行为算是偷窃吗?
答 : 根据刑法第三二O条第一项的规定 : “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但上述的小孟并没有不法的意图,只是想借用一下,之后再还给所有人.所以如果小孟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只有借用的意思,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窃盗罪,因为我国刑法没有处罚“使用窃盗”的规定.但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一款的规定: “未经他人许可,释放他人之动物.船筏或其它物品,或擅使他人之车船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一下罚锾”.因此,即使小孟的行为不会构成刑法上的窃盗罪,但他仍须受到社会秩序维护法的规范,最高会被处新台币三千元的罚锾.如果小孟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窃盗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顾,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资料来源 : 国语日报
叮咛:
只要是偷来的东西,不论大小或多少,都会构成窃盗罪;而购买偷来的东西,可能会构成赃物罪。小朋友要注意物的所有权,东西不是你的,若未经许可,千万不要自行取用,否则就会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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