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三助_上海财经大学继续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3:12:3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上海财经大学三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上海财经大学继续”。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宗 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拓宽研究生的培养渠道,增强研究生的自立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支持学校的学科建设,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储备后备力量,同时也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的研究生缓解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财[199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研究生中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科研助理(简称助研)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岗位(以下简称“三助”),开展“三助”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牵头的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指导、组织规划和统筹管理,由研究生部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成教院、财务处等分管领导。

第三条 各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设置、聘用、管理与考核工作。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

第四条 研究生 “三助”岗位的设置应遵循按需聘用的原则。第五条

研究生 “三助”岗位的设置由人事处负责统筹。各聘用单位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向人事处上报需求计划,明确岗位要求、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人事处对需求岗位进行汇总审核后,交由学校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部负责统一部署和监督实施。

第六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优先安排非定向且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第七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聘任应遵循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应聘的研究生必须品德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并征得导师同意。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申请“三助”岗位。每位研究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第八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申请和聘用程序为:每学期期末结束前,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部公布的岗位数直接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报研究生部和人事处备案,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管理考核

第九条 受聘“三助”岗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三助”研究生)须与聘用单位签定聘任协议书。

第十条 “三助”研究生上岗前,聘用单位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其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

第十一条 “三助”研究生的考核工作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由聘用单位根据学校领导小组的安排具体负责实施。“三助”研究生须在每学期结束前第三周向聘用单位的分管领导递交工作小结,聘用单位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完成对所聘用岗位研究生的考核。考核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给出总评意见。对于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岗位津贴并视工作需要给予续聘;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扣发最后一个月的岗位津贴并不再续聘。考核结果一式二份分别报研究生部和人事处备案。考核结果与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定挂钩。第十二条 研究生部在每学期中期负责对“三助”研究生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三条 凡在聘期间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处罚的研究生,聘用单位应及时取消其上岗资格,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报研究生部和人事处备案。对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研究生,聘用单位可以及时提出终止对其聘用的建议,经所属部门、院(系、所)或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报研究生部和人事处备案。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十四条 “三助”工作经费由多渠道筹集,主要包括校拨专项资金、课题经费等。对校拨“三助”专项资金学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学校鼓励各院(系、所)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

第十五条 “三助”研究生的津贴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月500元,博士生每月60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每月初发放上个月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由聘用单位造册,研究生部负责核定,财务处负责发放。

第二章 助教工作

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研究生助教岗位主要是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程、本科生专业课程,以及研究生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与考试和考察试卷的批改以及实习指导等教学与教辅工作。

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 第十七条 教学单位应优先考虑为作业批改量大、教学辅导任务重的公共基础课配备研究生兼做助教岗位。需配备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应分别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审核。

第十八条 研究生助教如承担教学任务,需有授课教师进行带教;如承担教辅任务,则需在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助教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少于每周12小时。

第十九条 研究生兼做助教岗位的资格由院(系、所)的主管领导会同其本单位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集体评定。

第二十条 研究生助教岗位的人员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校研究生中选聘。

管理考核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助教的津贴由学校承担。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本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成人教育学院、高职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独立核算单位聘请研究生担任兼课教师,津贴标准由其自行制定并解决,但需将兼课研究生纳入学校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范畴,报送研究生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院(系、所)应建立健全研究生助教抽查制度。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应在听课学生、主讲教师考评的基础上,由聘用单位进行总评。

第三章 助研工作

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主要是承担学校研究机构或导师安排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项目设计和调研工作,包括调研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翻译等。

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原则上在校级以上研究基地和国家级课题项目组中设置。研究基地中设置助研岗位受编制限制(原则上1个空缺专职岗位可以设置2—3个助研岗位)。国家级一般课题组中可设置2个助研岗位,国家级重点课题组中可设置3个助研岗位。学校鼓励本校教师在各类课题(国家级课题除外)项目研究过程中,以自筹经费的方式聘用研究生担任助研工作。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的人员聘用,原则上由聘任单位、或课题项目负责人、或导师认定和负责。

管理考核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的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本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其中,校级及以上研究基地中的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国家级课题项目组中的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学校和课题项目组按上述岗位津贴标准1:1的比例分担,课题组承担部分从其科研经费中予以支付。

第二十九条

研究生助研的考核,由聘用单位、课题项目负责人、导师负责。

第四章 助管工作

岗位职责 第三十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主要是承担学校职能部门和院(系、所)行政与党务事务以及学生事务的辅助管理工作,包括担任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学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教务秘书和行政秘书等。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根据各部门和院(系、所)人员编制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人事处核岗后下达的具体额度来设置。

第三十二条

担任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每周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两天。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聘用,继续参照人事处自2000年开始实施的学校关于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的办法,由人事处负责执行。

管理考核

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助管的津贴由学校承担。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本暂行办法的第十五条执行。

第三十五条 研究生助管在聘用期间由聘用单位指定专人指导管理。

第三十六条 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考核应在个人自评、直接管理人员考评的基础上,由聘用单位进行总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起试行。

学生工作部(处)2005年9月

上海财经大学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研究--以外资企业为例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会计......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 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创......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

上海财经大学怎么样

上海财经大学怎么样大学从产生到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起初,主要是从德国、英国等国家最早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大学源起于西方,现代西方大学又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英国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自荐信

尊敬的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领导:您好!我是来自河南省夏邑县高级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武翔,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材料,渴望得到您的了解与垂青。贵校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

下载上海财经大学三助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上海财经大学三助.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