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规划_四川省建设项目规划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2:57:0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四川省建设项目规划”。

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规划

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指南》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示范村规划”)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村规划评审,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搭建平台、脱贫致富”的基本思路,充分体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要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三条按照“县编规划、市(州)组织评审、省办审批”的原则,示范村规划的评审工作由市(州)以工代赈办公室负责组织。规划评审小组应由交通、农业、水利等与规划建设内容密切相关的市(州)级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组长由市(州)以工代赈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

第四条评审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等类别的专业人员应占评审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五条省以工代赈办公室有选择性地派员指导示范村规划的评审工作。第三章评审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示范村规划的评审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国家以工代赈政策;

(二)规划文本格式是否符合省以工代赈办公室的统一要求;

(三)规划现状的描述和分析是否真实、准确;

(四)规划目标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

(五)规划确定的国家补助资金规模是否控制在省以工代赈办公室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补助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六)规划的项目布局是否合理,重点是否突出;

(七)规划表格、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文字阐述是否逻辑严密;

(八)规划效果评价是否客观、真实;

(九)规划整合的资源和项目是否能够落实;

(十)规划实施和监督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第七条示范村规划评审要突出以工代赈项目的主体地位和带动效应。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八条县级规划编制部门要将实施规划文本及相关资料提前三天送达评审小组各成员仔细研读。

第九条实施规划的评审分为现场评审和文本评审两部分

第十条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应当按专业分组进行,针对规划涉及的各方面项目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评审应当走访60%以上的村社干部和随机走访10%的群众代表,并调阅项目规划编制过程中召开会议、听取民意、落实“三权”的有关记录情况,同时听取项目区干部和群众对实施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评审后要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文本评审。召开规划评审会,会议主要议程包括: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就编制规划的有关情况作说明;规划现场评审组应汇报现场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评审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评审小组形成书面评审意见;评审小组组长代表评审人员对规划提出修改和建议意见。

评审小组组长须在评审意见上签字。

第十二条规划编写单位要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实施规划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规划文本。

第十三条有关市(州)以工代赈办公室将正式规划文本和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第十四条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审批规划。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市(州)以工代赈办公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四川省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建设规划的评审工作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指南》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以下简称“示范村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村验收包括以工代赈工程验收和在此基础上的示范村建设规划验收。

第二章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三条示范村验收工作,以省级以上部门的计划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包括:

(一)省以工代赈办公室批复的项目示范村《实施规划》;

(二)省以工代赈办公室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

计划;

(三)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

(四)相关行业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第四条示范村验收工作,必须在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先由县以工代赈办进行初验,再申请市(州)级验收。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年度建设计划两项以上,整个工程不予验收。

验收的条件包括:

(一)规划的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已编制完成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决算。第三章验收内容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依照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对以工代赈资金投入的村社道路、便民路、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农田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逐项检验,认真检查核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和工程决算。

第六条严格按照《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并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做出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等级项目,不予验收。

第七条总体规划验收。依照示范村《实施规划》,对示范村建设的整体成效作出综合评价。

第四章验收组织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县财政、水利、农业、交通等相关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第九条总体规划验收由市(州)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以工代赈办向市(州)以工代赈办提出验收申请,市(州)以工代赈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开展总体规划验收工作。

第五章验收要求

第十条各市(州)、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必须高度重视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第十一条整个验收工作务必于省下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次年10月底前完成。

第十二条示范村验收的《评定报告》及相关表格及时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市(州)以工代赈办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以工代赈办备案。

第十四条《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评分细则》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四川省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以工代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工程竣工

验收评分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评分实行100分制。85分及以上为优良,84-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计划管理(共20分):严格执行省以工代赈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未调整,不扣分;调整一处扣10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

二、资金管理(共30分):截至验收时,以工代赈资金到达项目数额,差额1万元扣1分;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差额1万元扣0.5分;未实行资金报帐制扣5分,资金报帐制不的酌情扣分;违纪违规使用项目资金,按转移用途、挪用、贪污等不同性质分别扣3分、5分和10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三、工程管理(共35分):截至验收时,按省以工代赈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每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比例扣分。工程建设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扣2分,施工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验收资料不全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5分。

四、建后管理(共15分):截至验收时,按每项制度的标准分,由验收小组商定扣分,其中,群众满意度达90%及以上,不扣分,90分以下,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村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5篇村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村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村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范文一、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2.切实强化宣传,营造发展氛围。在显要位置,制作永久性固定标语,将以工代赈惠民政策和项目建设内容上墙宣......

四川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

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邵武市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

邵武市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以工代赈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

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如需变更工程设计标准,乙方须征得甲方同意。以工代赈×××××××项目7、在建设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国家征地、特......

下载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规划word格式文档
下载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规划.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