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一、国有企业实行破产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发生在特殊的体制改革环境与特殊的经济成长阶段中,它涉及到国有企业结构分布、规模调整、产业及企业组织结构改造、制度变迁和创新等等一系列问题。它不仅反映企业经营观念的转变,而且是国有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后普遍面临的必然选择。破产本身既是国有企业脱困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应对国际竞争、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适应国内相关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复杂的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临危授命
1.我国正处在结构转换、工业化加速的历史时期。迄今为止经济发展史上体现不同成长阶段的重要范畴,如农业国、工业化、后工业化、信息化等等,核心首先是一种结构意义上的转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保持长期高速增长,但经济发展作为结构的转变,如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就业结构、技术结构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往往还需要更长时期的积累和发展。
2.国有企业的宏观体制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我国的财政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国有企业的筹资来源和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资金由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用;二是企业流动资金增量需求全部由银行贷款;三是税制改革由税前还贷改为税后还贷;四是财政体制开始向公共财政转化。以上财政体制改革,结束了国有企业吃财政大锅饭的历史,国有企业进一步被推向市场。
3.我国所有制结构已从单一演变为多元。我国现阶段的企业重组是在所有制结构发生并仍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制度背景下展开的,特别是在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展开的,因而,企业重组如何与所有制结构演变目标相协调,尤其是与非国有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不能不成为企业重组重要的考虑因素。
二、国有企业实行破产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传统体制下积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批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难以退出市场,不仅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也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出台,1988年正式生效。但由于各方面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改革成本不落实等原因,国有企业破产工作一直难以实质性推进。为促进国有企业破产工作,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在《破产法》的基础上,自1994年以来,国务院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体系,推进了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逐步展开。起步探索,抓好试点的阶段(1994年—1996年)。1994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发59号文件,提出在上海等18个城市进行国有企业破产工作试点。试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启动了国有企业破产工作的探索,另一方面引导人们突破思想禁区,开始认识到企业有生有死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破产的现实逐步为社会各方面所接受。
完善政策,全面推进阶段(1997年—2003年)。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0号文件,补充完善了破产政策,并将试点扩大到全国111个城市。1999年以后,在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又把关闭破产的重点集中到纺织、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结构调整任务重的行业,国有企业破产工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针对资源枯竭矿山的关闭工作,200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中办发1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安置职工的政策。随着破产工作的全面实施、探索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破产工作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并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出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统筹规划,稳步过渡阶段(2005年-2007年)。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为适应金融等领域改革的深化以及新《破产法》即将出台等新的形势,从2004年初开始,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共同编制完成了全国企业关闭破产总体规划。经过一年的调查研究和部门协商,2004年12月总体规划上报国务院,2005年2月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对今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任务,实施的范围、时间和重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到2008年要基本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
全面完成,收尾攻坚阶段(2008年)。2008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
体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进入到最后的攻坚阶段。按照工作部署,全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克服困难,国务院确定的总体规划内项目基本上完成了审核工作。
三、国有企业实行破产收到的成效
十五年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
大中型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基本平稳有序地退出市场,对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1.促进了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一是劣势企业的关闭破产,消除了一批亏损源。在国有企业3年改革脱困期间,1997年亏损的659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有1529户是通过兼并破产消除亏损的,占脱困企业的29.49%,3年间企业兼并破产工作使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减少亏损316亿元。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关闭破产加快了军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并使这
些行业逐步实现了整体扭亏为盈。在纺织行业限产压锭、亏损糖厂关闭、有色金属行业重组下放、煤炭行业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军工企业改革脱困等多项工作中,政策性关闭破产都是关键性措施。
三是促进了国有企业素质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好转。据统计,1998年到2003年,全国国有及国
有控股企业户数从23.8万户减少到15万户,减少了40%;实现利润从214亿元提高到4951亿元,增长了22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增长,一方面是宏观调控保证了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效果开始显现,其中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2.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激发了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只能生、不能死,不仅破产不行,行政性的关闭、撤消也难以做到。
在这种僵化的体制下,企业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普遍缺乏市场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破产法》出台后,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国有企业破产长时间只能停留在法律和研究层面,并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找到了一条在现实条件下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形成了一套使国有企业能够退出的政策措施,使国有企业的破产从理论探讨变为现实行动。国有困难企业不仅可以破产,而且能够破产,像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优胜劣汰机制。这种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也激发了
国有企业提高经营能力、深化内部改革、加强内部管理的内在动力,形成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源泉。
3.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难点和重点是如何在破产过程中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政策性关闭破产实
质上是政府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企业关闭,特点是政府介入深、组织程序严谨,动用各种社会资源,保证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平稳进行。任何一家企业破产,当地政府或集团公司都要组织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工作队伍进入企业实施操作,宣传和解释政策,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也要动员各方力量,测算和拨付职工安置托底资金,接收企业所办医院、学校等,对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实施社区化管理,对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依法维护破产企业的正常秩序等等。
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的条件下,政策性破产通过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化解了资金来源不足的压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破产企业职工最关心的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等问题也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多年来,有关部门和国有金融机构为了支持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国有金融机构担负了大量破产项目的审核和债权损失核销工作,为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承担了大量资产损失。各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在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破产企业下岗职工的稳定。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财政承担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不足的托底责任,几年来各级财政为此支付了大量改革成本。
正是由于政府的直接介入和主导运作,化解了许多矛盾,几年来,虽然破产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逐年明显减少。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已经到了最后收尾的攻坚阶段,广大长期工作在政策性关闭破产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艰苦奋斗,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历时15年的政策性破产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四、实施破产的流程和准备工作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破产工作的领导
国有企业实行破产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它既是一件重大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公司领导对企业破产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结合公司十五规划来抓好企业破产工作,从战略调整的角度来认识企业破产的意义,变被动破产为我要破产,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破产工作。为此,公司做到二个依靠,四个落实。二个依靠是:一依靠政策,思想认识要统一到政策上来,严格执行,依法工作;二依靠党的领导,统一步伐,恪尽职守,负责到底;四个落实:首先是组织落实,公司成立了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亲自挂帅,同时下设破产工作组,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破产工作;其次是职责落实,公司对每个破产企业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落实到职能部门,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各职能部门对每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及时沟通,定期召开破产工作例会,结合市对企业破产工作的批示,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布置下阶段的工作重点;第三是考核目标落实,公司在年度计划安排中,对破产工作确定了明确的量化考核目标,并以此作为全年考核破产企业党政领导及相关处室业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公司党政一把手亲自找破产企业厂长、书记谈话,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各种后顾之忧,给予妥善安置工作,明确提出在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过程中绝对不能发生职工集体上访事件,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保证首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企业虽然破产了,但是企业是党政工团组织依然存在,工作不能削弱,要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队伍动态。对破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破产过程 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对工作确有成效的领导给与奖励,这些措施激励了他们,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在破产工作操作过程中效果明显。第四是资金落实,为了保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按计划顺利进行,公司领导在资金上作出了特殊安排,筹措施破产周转金,以保证在破产准备金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从客观上保证了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破产企业教育宣传
实施破产最主要、最直接的就是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在破产工作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是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引导职工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理顺和稳定职工情绪的关键。企业进行破产,职工分流工作与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很可能引起职工的忧虑和焦躁情绪。只有在破产工作中坚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把国家的政策、企业的现状,职工分流方案向职工讲清楚,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清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的大趋势,才能不断强化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促使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由怨气、抵触到平心静气的面对现实,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企业破产后职工思想动态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坚决反对时期,职工一旦知道企业将要破产,首先第一反映就是坚决不同意;
第二阶段,追究责任时期,职工明白企业破产已成定局,于是纷纷要求查清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为什么将企业经营到破产的地步;
第三阶段,“对号入座”时期,随着破产工作的推进,职工开始计算自己的出路及应得的补偿多少。针对不同时期职工不同的心态,我们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先行,使广大职工知厂情,明道理,懂政策,增强承受能力,依靠职工,发动职工共同做好破产工作。
首先我们把涉及企业破产的法律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实施方案等全部整理好,印发了《破产预案》、《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意向通知书》、《致全体职工一封信》、《致离退休人员一封信》、《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相关社会保障待遇、政策解答》等材料,发到每一名职工手中,向职工进行宣讲,使每一名职工都了解国家政策,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通过大会宣讲,个别人谈心,重点人家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动态,采取有效措施
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二,做好召开职代会工作。
坚持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破产申请报告,这是实施破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职代会召开前,要前后召开几种类型座谈会,即:领导班子成员会,代表团组长会,职工骨干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等。从五个方面向职工代表进行宣传,一是企业现状;二是外部环境的影响;三是企业为什么要破产;四是职工分流安置基本意见;五是对职工的希望和要求。特别是要做好每个职工代表的思想工作,不能单从个人或某部分职工角度考虑问题,更要从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考虑,作到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
第三,做好职工接待工作。
考虑到企业在破产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职工切身利益,专门设置了职工接待站,对破产企业职工公布接待电话。公司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提出要认真对待每一个职工提出的问题,对符合政策的问题要坚持落实到位。我们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职工的来电来访,对每个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能解答的问题当时给予解答,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经研究后给予答复,总之对每个职工提出的问题必须有个明确的说法,对个别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明确指出其不合理的同时,也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对破产企业中出现的职工群情激奋,难以控制的复杂局面,总公司领导一方面强调应依法反映问题,一方面不回避矛盾,坚持到一线深入现场与职工对话,当面向职工讲解政策,回答职工提出的问题,尽最大努力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确保首都稳定,不给市里添麻烦、增压力。
(三)分工分组高效完成任务
认真学习企业破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预测在破产工作中会产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预案、应急措施。为了做好企业破产工作,企业对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分别进行工作准备。具体的分工是:
资产组:根据破产清算和资产拍卖的要求,主要负责破产企业的房地产的界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土地和建筑物的核认。包括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债权债务组:根据企业破产清理债权债务的要求,主要负责企业在追诉期内的债权和债务的清理,并进行总体分析。以时间和金额作为标准,同时落实债权人的所有制性质,对影响企业破产的债务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提前处理矛盾,保证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包括企业内外债务、内外债权。
人员分流组:根据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安置的政策要求,主要负责编制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分流安置细则。包括:按照政策要求细化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企业工龄的计算方法,在医疗期、哺乳期等补偿办法,农转非人员的补偿办法,拖欠工资、医疗费的清欠办法,住房公积金的清算办法等等。
思想工作组:学习文件、宣传政策、摸清职工思想状态,组织编写宣传材料,并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包括:企业破产的原因分析,破产后职工安置的有关政策,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政策等等。
(四)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分流工作
企业破产中分流安置职工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是职工关注的焦点,不能出现任何漏洞和过失,否则易引起混乱,影响稳定。准确细致的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是确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前提。为此,公司和企业做了大量工作,对企业职工基本情况,政策选择意向进行反复调查摸底,了解职工意向及困难职工的家属情况。而后对职工情况逐个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个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分流安置方案中,职工自谋职业安置费标准的确定是个十分关键敏感的问题,安置费基数和年工龄补偿费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每个职工的利益,是每个职工都十分关注的事情。破产工作小组要根据每户企业职工结构等具体情况,对几个方案经过反复测算、论证、分析、比较后加以确定。工作的原则是贯彻一个“稳”字,把稳定职工队伍作为出发点和前提;坚持一个“理”字,在面对各类人员、各种问题时坚持以政策为准,不搞一刀切,安置费标准的确定以最大限度满足大多数职工利益为落脚点,对其他职工讲清道理,以理服人;突出一个“情”字,破产是无情的,但是在操作过程中就要求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做到耐心、细心,同时要有信心,用真情的服务和充满人情味的工作来换取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制定分流政策时,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年龄结构,特殊群体职工的就业难度。在实施过程中,即要坚持原则,又要在确定政策前根据实际灵活掌握。要实事求是的为职工解决困难,真正体现“破产无情,操作有情”。
1、依法、公正、有理有节地处理好企业破产前积累地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供暖费等问题;
2、及时发放生活费和离退休金,对重病大病职工的住院费、职工冬季供暖费等遇到的当务之急问题,都切实立即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职工,逢节日期间,公司都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企业职工送去慰问款。
3、对省、部级的劳动模范,尽量在系统内给予安排工作。对出过工伤和在医疗期的职工,按政策实施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对一些特殊困难的职工,如单亲家庭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职工,通过有关区、县职介部门,提前帮助落实就业岗位;
4、有的企业占地农转非人员较多,针对这部分人年龄偏大,工作时间短的情况,在制定方案时,从安置费标准上予以考虑,从而使这部分职工的分流工作也得以顺利完成。另外对厂办技校、离休人员、农民合同工等我们都从职工切身利益出发,千方百计地进行了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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