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私营)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示本(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大连曙晨鑫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大连曙晨鑫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静庭园32号3单元6层1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力绝缘产品,国内一般贸易。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五章股东名称或姓名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江剑云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
江剑云: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五年内(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缴齐。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江剑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分配给股东。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二十三条
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继续经营的,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各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2014年5月27日
关于大连曙晨鑫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经股东委派江剑云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股东签字(印章):
2014年5月27日
关于大连曙晨鑫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委派监事的文件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经股东委派汤军霞为公司监事。
该监事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股东签字(印章):
2014年5月27日
*
关于大连曙晨鑫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聘用经理的文件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决定聘请 江剑云为有限公司经理。
该经理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签字(印章)
2014 年5月27日
一人有限公司备案登记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注意:加“ ”及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必打印。 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具体依实际情况打印,未变更事项条款不必打印。 XXXXXXXX有限公司 2......
一人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材料1、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中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3.公司自然人新股东资格证明(法人股东提供执照副本复......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材料:(适用于不设设董事会、监事会)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