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双方达成共识并遵守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编写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法律要求、商业实际和双方利益等。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的范文,供大家在起草合同时参考使用。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一
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二
抵押人(购房人):(甲方)。
抵押权人(贷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年字第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所购商品房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商品房具体情况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购商品房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已与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商品房买。
第四条: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商品房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月或累计月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第七条:甲方在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后,须转为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郑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登记手续。
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的房地产,因自然损耗或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恢复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管理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账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四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第一个计息期的b为该贷款发放日的b.b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________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________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
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
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1)和或1
1.1
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五
预购商品房,也称“楼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一种,购房人在支付一定房价款后,由贷绷删饿支付其余的购房款,而购房人则将其所预购的“楼花”抵抑给银行作为其偿还贷款的抵押标的物,这就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这是可行的,而且有现行的法律依据。
第二种,购房人以其预购的商品房为自己的其他债务(而非借贷的购房款)或为他人的债务设定抵押。这种方式不仅与传统民法抵押理论格格不入,更是没有法律依据,是一种无效的抵押。
预购的商品房一般是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即尚未建成的期房,最终能否顺利建成,是一个未知数,是有一定风险的。而具体的结果主要取决于开发商的履约能力。因此,法律对商品房的预售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预售程序。法律已将预购的商品房拟制为具有所有权形态的有体物,赋予其独立的财产地位。虽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担保法》均无明确规定预购的商品房可以作为贷款抵押的标的物,但在实践中,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早已客观存在,而且如江西、天津、山东、福建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出了相应的规定。5月9日,建设部公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更是明确确立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制度。但现实呼唤国家行政机关尽快建立起完善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法律制度。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应订立书面合同,该合同具有从属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缔结的借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借贷合同的从合同,以借贷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如果借贷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
2.主债权的专用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主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购人向贷款银行所借的用于支付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也就是说,预购的商品房所担保的主债权是用于支付购买该商品房的款项。从某种程度上讲,主债权与抵押物具有不可分的关联性。而传统民法抵押理论中主债权却不受此限制。
3.抵押标的物的不特定性。由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标的物是尚未动工兴建或正在建设的商品房,抵押标的往往是不特定的不具体的无形的“物”。这也与传统民法中抵押物的特性相冲突。
4.抵押标的物的实质是一种期权。由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标的物是预购的商品房,而此时抵押人所预购的商品房往往是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故其实质是一种期待权。它是既得权的对称。期待权的本质在于对当事人获得将来利益可能性保护。这一特性突破了传统民法抵押理论中否定以期待性利益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旧定势,是对传统民法抵押理论的发展。
5.抵押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一般民法理论中的抵押合同,只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而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中,除了作为抵押人的预购人和作为抵押权人的贷款银行外,还存在一个特殊的人物,那就是作为商品房预售人的开发商。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法律也对其作也了一些特殊的规定。由于抵押标的物是尚未存在的商品房,只是一种期待权,而这种期待权在将来能否及时全面地变成现实的成品房,主要取决于开发商的履约行为。只有开发商全面及时地履行合同,预购的商品房才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变成成品房。而房地产市场是有风险的,是―种较长线的投资。期待权能否变成现实的所有权,除了开发商主观努力外,还有一些诸如政策性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开发商不能履约的风险还是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首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次,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中,开发商往往被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提高购房者、银行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5.抵押标的物占用、管理人的特殊性。对于抵押期间抵押标的物由谁占用与管理,《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只在第36条规定:“已作抵抑的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用与管理。抵押人在抵押房地产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管理情况。”该规定没有区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成品房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由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期间,抵押人(预购人)所预购的商品房是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而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建筑物都由开发商控制,抵押人根本无法介入,更谈不上履行占用与管理义务。在预购商品贷款抵押中,若一味强求由预购人来履行占用与管理的义务,则势必造成占用管理义务人无法实际控制建筑物,而实际控制、占用建筑物的人却无须承担管理义务的现象。这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不公正的体现。从法理上讲,抵押物的“占用”与“管理”主体应该是一致的,即占用人应承担管理的义务,而不能将二者分割开。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由于实际占用人是开发商,因此抵押标的物的管理人也应是开发商,而不应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的抵押人(预购人)。这也是对传统抵押理论的重大突破。
6.抵押期间的阶段性。“以预购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商品房未建成时,贷款抵押适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制度。一旦商品房竣工,当事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抵押物即成了特定物,此时适用―般的成品房房地产抵押制度。
抵押权的取得,是指因一定的事实或行为而获得抵押权。传统民法中,抵押权的取得方式有多种,如设定取得、法定取得和时效取得等。而具体的方式主要取决于各国立法的规定。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权的取得方式从其原始取得上看,只能是其中的设定取得,即通过订立预购商品房。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主要条款有:“(l)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6)抵押期限;(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由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以预购商品房合同的合法有效为前提。因此,”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除法律或合同另有约定外,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经预售人、购房人和银行三方同意,即抵押合同对三方均有约束力,需预售人、购房人和银行三方签名或盖章。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签订购抵押合同无效。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的当事人主要有购房人、提供贷款的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售房人)。其中银行是抵押权人,购房人是抵押入。而开发商往往又是贷款银行与购房人之间借贷合同的保证人。
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抵押人是购房人,而不是预售房屋的开发商(售房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的抵押人(预购人)应具备下列条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正当相对固定职业;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购房借款的能力:交足一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同意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有符合条件的保证人。
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法律效力,是指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所及的标的物范围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是指当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的哪些东西可以被拍卖或变卖用来清偿债务。因此,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应与抵押人就抵押物的所有权范围相一致。也因此,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就是抵押人就其所预购的商品房所享有的全部权益。包括所预购的商品房、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附属物(包括公摊面积范围内的权益)等。
(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根据民法基本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债权、处分抵押房地产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关于抵押权保全费用等。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对合同当事人的效力主要体现为抵押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或者说对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规定。其具体内容主要体现为:
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贷款的义务,有监督贷款是否专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的权利,有监督抵押物建造进展情况的权利,在抵押人不履行义务时,享有对作为抵押标的物的预购商品房依法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作为抵押人的购房人,有按约享受贷款的权利,有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及计划还本付息的义务,“借款人在偿付全部贷款前,不得再行抵押,不得出卖、交换、赠与和以其他方式转让。”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须重新与抵押权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这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期间阶段性的表现。
作为预售人的开发商,有按约定全面及时交付预购商品房及商品房瑕疵担保的义务,而且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占用与管理突破了应由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传统界定,抵押物即预购人所预购的商品房的占用与管理义务应由开发商也只能由开发商累坦。抵押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在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安全与完好,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抵押物发生意外毁坏的,由开发商承担风险责任。相应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期间,抵押物若有约定投保的,则应由开发商负责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预购商品房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开发商应按规定为预购人办理房产登记和过户手续,将《房屋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给抵押权人收执。在抵押期间,开发商不得将已作为抵押标的物的预购商品房再次出售转让或设定抵押,不得擅自提高房价以及实施其他损害预购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权的实现,指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在债务人(预购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就预购的商品房变价或与抵押人签订合同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使受担保的债权得以实现的行为。
(一)抵押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的;抵押人违法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由于预购商品房本身的特殊性,其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别于传统抵押权实现方式,具体如下:
1.物上代位权的行使。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不行使,致使其财产发生毁损、灭失时,危害到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抵押期间抵押物的风险责任是由开发商承担,发生抵押物毁灭的,抵押权人为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
2.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价款受偿。在债务履行期限界满面债权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人所预购的商品房折价,将商品房所有权之期待权由抵押人转移给抵押权人,从而实现抵押权。此时可以按照抵押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议,或者通过有权部门的评估确定商品房的价格。在商品房竣工后,由开发商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直接交给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收执。在折价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拍卖、变卖抵押物,将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权。
法学界就抵押权的实现,还有订立“流质契约”说和“回购责任”说。但此两种观点尚未得到合法支持。
(三)分配顺序。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7条的规定,依法被处分的抵押标的物预购商品房所得的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2)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3)偿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4)赔偿由于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5)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同一预购商品房设定二个以上抵押权的,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时间顺序为受偿顺序。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赔偿不足部分。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权的消灭,是指作为抵押权人的贷款银行对特定的标的物享有的抵押权因一定的法律原因的出现而不复存在。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
1.抵押权随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到期,抵押人如期清偿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到预购商品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当事人之间因抵押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抵押权消灭。这是被担保的债权已受清偿的情况。主债权除因清偿而消灭外,还可以因为抵消、混同和债务免除等原因而消灭。
2.抵押权因实现而消灭。(l)抵押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抵钾权人依法将抵神物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权利得以实现,导致抵押权消灭。(2)抵押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抵押权人通过对抵押物的折价,办理过户手续,抵押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抵押权消灭。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六
鉴于:
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
2、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双方依照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该合同办理房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将位于兰州市西固区_____小区,房号为幢单元号房,面积为平方米商品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
2、上述价款不包括交易、权证等所需的其他税金和费用,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协议签定后5日内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2、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10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五日内,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1、因乙方逾期付款而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将本协议解除,而无需再经法律程序解决。
2、甲方于本协议解除后一个月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的违约金及房屋折旧后,将剩余的款项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将损失在上述款项中扣除。
3、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立即交付甲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在不损毁房屋的情况下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与房屋附着一体不宜拆除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第七条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路弄《________》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付款】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订)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订)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售楼处]【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分,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八
出售方:(甲方)。
地址: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国籍: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本合同依据^v^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v^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_____机关_____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附表一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九
借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经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作开发_________的周转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___‰,每季结算一次。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时,计算复利。
四、逾期贷款,加计利息_________%,挪用贷款加罚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为借款的保证。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应用自有财产或开发产品作为贷款的抵押。借款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作为贷款保证的财产或开发产品。
八、甲方出现《贷款办法》中第十七条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按照《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签章方各执一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一份。
十二、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房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扣,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一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
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乙方向甲方租用商品房,现将具体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需协调好周边的关系,做到和睦相处;
2、甲方只负责房屋主体的安全(自然灾害不在范围内)与维护;
3、乙方负责支付使用期间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给水电公司;
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如双方不按合同要求路运行职责和义务,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三
甲方(债务人、回购人): 乙方(债权人、转让方):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项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3、其他费用合计 元(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咨询费等)。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或者注销销售备案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乙方相对于购房款的30%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该房产,并不受甲方任何约束。
2.乙方另行出售、处置上述所购买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回购房款。
第八条 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四
1、甲方代乙方支付购房首期款(即预售合同项下房款的%)以及各期银行按揭款,但乙方应出具欠条给甲方。
2、甲方代乙方付清所有银行按揭款之日起,甲方有权向乙方回赎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产权及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回赎价格为甲方代乙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及各期银行按揭款的总和,即回赎款与乙方对甲方所欠之款项数额相等。
3、因办理上述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于甲方要求之日起日内将本协议第2条所述之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于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2条所述之回赎价格的%的违约金;乙方不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甲方的,除应返还欠款及利息外,还应赔偿甲方本协议第2条所述之回赎价格的30%的违约金。
5、甲方应及时支付本协议第1条所述之款项,否则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任何涉及上述预售合同项下房屋的纠纷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凡因本协议的履行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五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 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 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区龙园山庄13栋808室的房屋租借給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住宿所用。
三、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元b,大写:仟佰元整。
五、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协议继承租房押金,租房终止后,凭甲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将上次的租房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补充条约与之前一致。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购合同篇十七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预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证书编号: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___币)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元/平方米(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xx市/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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