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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六五普法(2011-2015年)
201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普法的十大主要任务,分别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是指那些表明公民在国家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中所处法律地位的权利,亦称宪法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法律面前的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和自由;
妇女权益及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就是公民按照宪法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所必须承担的某种责任。我国公民的六大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义务。
《婚姻法解释(三)》:有关房产问题
关于房产赠与的撤销: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关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归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
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一方首付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处置: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和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恶意欠薪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申请法律援助需知: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普通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7、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
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8、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0、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刑事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公证须知:
继承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要求按遗嘱继承的提供公证遗嘱原件或法院确认证明;
4、所继承的遗产产权证明。
赠与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要求按遗嘱继承的提供公证遗嘱原件或法院确认证明;
4、所继承的遗产产权证明。
民事协议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协议财产产权证明;
3、所需公证的协议原件。
经济合同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3、合同标的产权证明;
4、所需公证的合同原件。
遗嘱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处分的财产证明;
3、有无剥夺无劳动能力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情况证明。法人资格、法人代表身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书类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需公证的文书原件。
委托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需公证的委托文书原件。
亲属关系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需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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