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尊严至高无上_尊严至高无上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9:24: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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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尊严至高无上

——与网友谈电视剧《悲情母子》中的情与法

广州 黄埔职业学校:高长生

电视剧《悲情母子》的情节引人入胜,悬念迭起,让我急切的心情难以忍受电视台断断续续地播放,我干脆打开电脑,在网上一口气就把剧情看完了。全剧围绕着情与法的较量这条矛盾冲突的主线展开情节,曲曲折折,跌宕起伏。剧中众多人物之间的矛盾纠葛错综复杂,牵动着广大影视观众的强烈情感,令人深思,催人遐想。观众由此引发出一串串赞成与反对,同情与怨恨等不同的心理感受,产生了一次次不同的爱与狠的情感共鸣。有时大家发表不同的见解,甚至为此而争论不休、面红耳赤。

剧中的矛盾跌宕多姿,主人公韩素梅正值雨季年龄,适逢家乡遭遇特大洪灾,流离失所,亲人失散,流浪它乡,得到了好心人吴太婆的照顾收留。可是吴金旺利用手中可笑的一点职权胁迫她,凌辱她,强暴她,占有她。无奈之下,素梅只好与一个自己本不喜欢,不情愿与她结合,本无爱情的流氓之徒吴金旺凑合到了一起,素梅从此陷入了魔掌,不仅生活毫无幸福,而且常常遭受皮肉之苦,她身陷囹圄,虎口难逃。毫无人间烟火味的生活迫使她采取了过激行为——用亚硝酸盐毒死了丈夫。剧情的矛盾冲突就此发生了。素梅的悲剧人生也就从此开始了。

这桩犯罪事件的真相本来在当时未被弄清楚,一幌二十年过去了,按理说过去了就过去了,民不告,官不究。可是已经大学毕业、长大成人的吴勇男——素梅的大儿子却要为父亲讨回公道——起诉韩素梅犯罪。剧情围绕着情与法这对主要矛盾展开多方

面的矛盾冲突,表现了法律的尊严至高无上。

情节的一幕幕,矛盾的一重重,悲情的一曲曲,让观众痛心疾首,很多人认为作为儿子的吴勇男硬是要把母亲告上法庭,推上审判台,确实有悖常理,大逆不道。天理难容。人们不时怨她,恨她,对她冷眼相待,怒目而视,骂她“忤逆儿”,“白眼狼”。我认为这似乎有点过分,认识尚有偏颇。

其实,吴勇男一开始并非一定想要把母亲告上法庭,推进监狱,而是被一些阴错阳差的事情一步步把她逼到那个地步最后不可自拔的。当初,他是因为那次闹社火时无意中遇见了母亲与赵大龙“亲热”,那一幕给他留下的阴影太浓了,他因而怀疑母亲;后来父亲死了,妈妈跟大龙走了,勇男幼小的心灵受得了更大的创伤,他怀着迷惑和不解,想探出其中的一点什么内幕;加之患精神病的姑姑吴月娥一口咬定哥哥吴金旺是嫂嫂韩素梅毒死的,这更使勇男心中疑团加重;既而发生民工中毒事件又勾起了勇男的联想,使他对父亲的死因悬疑加深;再往后,由于迁坟事件引发了验尸(勇男之所以要验尸,也不全是出于要起诉母亲,而是想解开心中的疑团,想弄个水落石出,想以此解除姑姑与母亲的关系,勇男与姑姑订立过誓言可以为证);再后来,验尸结果出来了,事情的影响也闹大了,法律不是儿戏,这时勇男已难以驾驭了,加之当年的李所长执着地追求正义,要在有生之年纠正自己的过失,让法律还死者一个公正。正因为这些特殊的情节才把吴勇男逼到了非起诉母亲不可的地步,欲罢还不能,他又何尝不犹豫,何尝没想到后果呢?不过他最终还是迈出了最勇敢、最坚实的一步——采取了与母亲谈话录音取证的举措,把母亲犯罪的事实弄到手了,终于把母亲送上了法庭,为法律声张了正义,把法律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实现了大义灭亲的壮举。这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既没有削弱吴勇男大义灭亲的光辉形象,也不过分夸大其词,拔高人物的思想境界,把勇男写得毫无人性,恰恰相反,使人物形象更加丰富,有血有肉,熠采生辉。很多人对吴勇男得所作所为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甚至充满了指责和愤怒,这只能说明传统的以情代法,情高于法的世俗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

有人质疑,为吴金旺讨回了公正,那么谁来为韩素梅讨回公道?仔细看,素梅的人生的确不幸,而造成他悲剧人生的直接原因似乎是吴勇男的状告,但根本原因又是什么呢?除了素梅自身不会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幸福,采取了过激行为之外,更大的原因恐怕要追溯到那个还没有完全复原的、被扭曲、被变态的社会。那么一个素质低劣,道德败坏,不务正业,贪色好赌、重度口吃的吴金旺,只因为他是根深苗正的吴书记的儿子竟然当上了治保主任,那么一个“地头蛇”型的小村官竟能利用手中微不足道的一点职权,强暴和占有民女,回想那个令人颤栗的阶级斗争的年代,有多少男女青年找不到自己理想的归宿,有多少相知相爱的恋人难结连理?该有多少鲜花插在牛粪里?如果要深究,作品是从更广阔的层面上揭露了那个时代的阴暗与罪恶。所以,如果把韩素梅的不幸全部归咎于儿子吴勇男的大逆不道,这有失公正。

时下,有的地方黑社会嚣张,有些地方犯罪分子猖獗,有些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国家干部知法犯法,以情代法,种种行为表现了对法律的亵渎,一言以蔽之,法制观念不强。

《悲情母子》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法律有情亦无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也许很多人还达不到吴勇男的精神境界,但法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谁敢以身试法,谁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感谢网络这块阵地为我提供了辩论的舞台,使我能有与大家交流思想、互谈看法、提高认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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