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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教字„2012‟60号
关于印发吉水县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吉水县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中招 补充规定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曾志华,县政府副县
长毛晓青
抄送:市中招办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发吉水县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补
充
规
定
根据《江西省2012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和《江西省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吉安市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宣传、报名
1.各校在报名前要将中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招生办法、工作要求等全部进行宣传,每所初中、每个乡镇圩场都要张贴中招宣传材料,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今年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各校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4月10日~4月16日)内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填报考生信息(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基本信息上的身份证号等内容必须准确填写,姓名一定要与户口和身份证保持一致,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的准确性。
3.报名工作开展前,各初级中学要培训考生,使考生全面了解网上报名要求和操作程序,掌握填报方法。
4.县教育体育局加大对报考考生资格审查的力度。资格审查由教育股组织实施,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班主任、中学教导处、教育股),最后将审查结果汇总到招办,以便录取备查。
5.师范定向报名类别单独归为一类,报考类别为“3”。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06]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1号)以及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三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本县师范“三定向”考生报名。报考师范“三定向”的考生必须是本县户籍的在籍初中应届直升生,上线考生只有在师范“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否则,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的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6.报考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定向的考生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上线考生只有在定向录取落选时,可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否则,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的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7.各校在报名前编排好考生报名序号,采集考生数码相片于4月9日前报县中招办。在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考生均衡生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2日:新和、冠山、双村、水田、邱陂、文峰、职校 4月13日:螺田、白水、丁江、金中、醪桥、阜附、尚贤 4月14日:枫江、白沙、四中、水南、黄桥、乌江、金附 4月15日:八都、进士、阜中、盘谷 4月16日:三中
8.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主决定。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在中考结束后(7月1日—7月5日),报考高中类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普通高中志愿的修改。
9.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二、考试
1.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采取两考合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的方式进行,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材。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
3、考试分值及要求:思想政治与历史合卷120分(其中思想政治70分,历史50分),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语文12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英语12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听力占20.8%,计25分),凡经三级医院检测证明听力残疾的考生,可不参加英语听力测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若参加了英语听力测试,则以实际测试得分计算(各校必须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内将听力免试考生名单报县招办);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其中物理100分,化学10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60分钟;地理、生物合卷60分(其中地理30分,生物30分,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体育3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列入考查科目,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普通高中统招生必须及格。各科目保留小数分,总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合计总分770分,录取时以总分进行录取。
4.体育考试按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2‟5号)文件和《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教办字„2012‟41)号文件执行。
5.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6.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省中招委制定的“设臵考点标准化要求”和市中招办制定的“标准化考点”设臵意见,本着既方便考生又有利于管理和防洪保考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点。英语听力测试采取考点统一播放录音磁带形式进行,中考考点学校必须具备英语听力播放条件,完善英语听力设施,确保英语考试的顺利进行。
7.数学学科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带入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8.考生准考证号编排由计算机随机生成;监考人员选聘执行回避政策;监考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三、网上阅卷的准备和程序
1.全市实行中考网上阅卷,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阅卷采取集中扫描、分割下发(十三个评卷点)的方式,由县(市、区)组织评阅。数据的合成,成绩的汇总、打印,由市中招办统一完成。
2.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评卷领导小组,下设评卷组、监察组、保卫组和后勤组等职能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管理评卷工作,确保网上阅卷工作顺利实施。
3.5月底前,县招办完成阅卷机房设备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阅卷网络通畅,机房环境条件合格。
4.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派员全程参与评卷工作。同时市中招办将派出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数据安全、实时备份数据。
5.市中招办负责中考成绩分县、分校打印发给各县(市、区),同时开通考生成绩网上查询。各校要及时将考试分数通知考生本人,不准张榜公布,不准按分数排队。考生对分数有疑问可在7月4日前向县中招办申请查分,但不查卷。7月5日县招办汇总查分考生信息报市中招办。7月8日前,市中招办将查分结果反馈县招办,由县招办通知学校和考生。
四、有关优惠政策的规定
1.按《江西省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2‟5号)中优惠项目执行加分。
2.按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文件规定: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病故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升入高中,可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报考市属中专学校可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3.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凡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招办交验原始证件,查验后由县中招办填造“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县中招办主任和专干两人签字负责,并加盖县中招办的公章后于5月底之前上报一份到市中招办备查。
4.少数民族的考生优惠加分按赣民宗字„2010‟20号《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分审核确认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5.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6.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要在学校公布栏内公示一周。
五、关于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的“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招生规模。今年我县两所省重点高中(吉水中学、吉水二中)招生总计划为2200人,其中招生总计划的20%面向全县择校招生,择校后剩下计划的50%面向全县均衡招生,剩余计划为全县统招(含特招生计划)。同时各校要完成好下达到各校的中职招生任务,做到普高与职高的协调发展。
3.市直高中录取原则和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制定;县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并于7月8日前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汇总各县(市、区)的情况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一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到中职学校。
4.对跨省、市借考考生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借考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当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分和总分。然后再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总分进行折合录取。
5.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赣教字(2007)4号文件 “各地要逐年扩大均衡招生计划比例”的规定。今年我县从省级重点高中(吉水中学、吉水二中)统招计划中划出50%比例,根据各初级中学生源情况(含春季分流人数),按相同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级中学招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原则上只限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连续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均衡生资格由学校严格把关认定,并实行三级负责制(班主任、招生专干、校长),报名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招办、纪检负责复审,录取前由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再次核定。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其分配的均衡招生计划从符合均衡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全县设臵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全县统招分数线 60分,完不成均衡招生计划的生源学校,教育体育局将收回剩余计划,在全县其它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6.为了稳妥推动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全市今年仍只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统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录取省重点建设高中和市重点高中统分的考生必须达C等级以上(含C等级)。各校于5月28日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理化实验操作成绩录入中考数据库报县中招办。
7.录取顺序:定向生录取→统招录取→均衡招生录取→择校录取。
8.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①市直高中招生总计划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其中将划出招生总计划的25%面向全市统招。
(2)志愿填报:市直两所高中(吉安一中、白鹭洲中学)招生实行统一代码(0801000)。①统招志愿的填报:全市要求报考吉安一中或白鹭洲中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高中第一志愿”栏中填写“市直高中”,学校代码(0801000)。第二志愿栏中还可填写本县的一所重点高中。市直高中落选后可参加本县的高中学校录取。②择校志愿的填报:全市要求择校录取到吉安一中或白鹭洲中学的考生,由考生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网”自主填报具体学校(吉安一中代码0801001、白鹭洲中学代码0801002),填报时间与统招志愿填报时间同步。
(3)录取:①统招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两校统招总计划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由市中招办根据市直两所高中各自的招生计划,按比例随机分配给两校。②择校生录取:按考生的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以及今年创办的中外合作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并根据招生规模比例选拔。市直高中举办的其他特色班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统招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中选拔。
(5)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9.关于特招生录取,按县教育体育局下发的文件执行。10.新生录取时间和批次:
第一次录取:7月20日~7月30日。第一批:市直高中;第二批:省级重点高中、市直高中择校;第三批:省级重点高中择校、市级重点高中(含择校);第四批:一般高中。
第二次录取:9月12~9月13日补录。
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后,实行统一分批电子注册,即统招、均衡招生和择校生。凡经电子注册的新生,其他高中学校均不予再录取。今年高一新生的学籍建立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才能办理。由市中招办统一建立高一新生录取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中招办汇总建立全省高一新生录取库,并以录取库为依据,按规定要求建立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一一对应。各普通高中学校违反规定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所招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不准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
六、关于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和培养大专学历层次的农村小学师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三年制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
2.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省中招办统一组织。三年制普通中专可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
3.师范“三定向”考生的录取: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须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1号)的要求体检,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前,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县“三定向”考生拟录名单,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公章,由市中招办进行审核、预录后交招生学校,再由招生学校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农校“三定向”考生的录取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5.各学校要把市属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与本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统筹起来,统一宣传动员,统一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七、关于公、民办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凡是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水平,愿意和要求学习一技之长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生或社会青年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各类职业学校。
2.招生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县中招办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其他社会青年可到县中招办报名或直接到经贸学校报名。
3.招生要求: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八、经费
全省统考的学科,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2元,考务费每科7元,体育考试每生交考务费8元,报考成人中专免试入学的考生交报名费20元(其中交市8元/人);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6元/生〃科;所有费用必须在4月16日前上缴指定帐户。
九、中考中招改革
今年我市中考中招改革仍以峡江县为试点县,进一步推进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请各校认真学习有关中考中招改革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全省全面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中等学校招生是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学的领导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招政策和规定,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的干扰。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也不能将招生工作中的信息向外泄露,更不能采取压制、限制等形式剥夺考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权利。若有举报或违犯者,经查属实,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县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对中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对我市实行的“两考合一”(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初中毕业生的报考率比上年有所增长,第一志愿报考高、中等职业院校人数比上年有所上升。县教育体育局将把各类学校招生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各校教育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各级中招机构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中招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中招工作的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阅卷、分数合成、录取等各个重要环节的有效监督。
县教育体育局把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违纪舞弊者,无论招生工作人员或教师和考生,均应按《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予以处理。对支持或纵容考生舞弊的工作人员,对警告不听、屡教不改的考生,对大面积舞弊的考点(考场),对威胁监考人员或工作人员的更要从严处理。
各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工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本规定由县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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