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第1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8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农业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新要求,突出“质量兴农”和“绿色发展”两大主题,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和风险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建设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动物产地检疫达到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标准,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100%,动物检疫证明全部实现电子出证;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符合规范要求,不出现大规模乱抛病死畜禽现象。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畜牧业
绿色发展示范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及时,不发生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行为。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县级每月至少一次,市级每季度至少一次,省级每半年至少一次。平均每个县(区)办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其中一般程序5件以上),全面消除“零办案县”。
(四)“瘦肉精”监管。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县级以上城区定点屠宰场“瘦肉精”年度监督抽检全覆盖。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检查覆盖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其中,生产、经营环节年度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
(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辖区内兽医实验室监督检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动物检疫工作
1.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三明、龙岩两个设区市的7个县(市、区)完成省财政今年安排的60个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项目建设。组织做好省财政往年安排的动物检疫申报点规
理措施。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动物诊疗行为专项检查、打击养殖、屠宰环节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出售动物不按规定申报检疫、非法制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3.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的督导、通报及考评。市级每半年督查并通报一次所辖县(区)执法办案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办理的执法案件相关信息;加大执法办案在延伸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增强执法办案工作动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基本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杜绝以罚代刑。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表扬鼓励先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强化“瘦肉精”监管
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对1000个养殖场(户)实施“瘦肉精”监督抽检;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活动,在定点屠宰场开展牲畜尿样“瘦肉精”抽检5万批次,始终保持对“瘦肉精”的严管高
压态势。
1.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要承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保证所销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督促屠宰场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开展进场自检和宰后抽检。
2.强化养殖场抽检。加强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不定期抽样检测存栏生猪、肉牛尿样和料槽料,强化生猪、肉牛出栏前的抽检,增加备案养殖场、外调生猪养殖场的抽检频次。
3.强化屠宰场抽检。落实“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制度,以待宰生猪为重点,细化抽检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牛羊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督检测,确保调入肉牛批批抽检。
4.强化协查机制。“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动,同步开展确证检测和全面调查取证工作,确证含有“瘦肉精”的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加强追根溯源,调查涉案活畜的来源,并将案件线索移送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密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证运输、掺杂制假、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确保生鲜乳收购
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2.加强政策宣传。重点是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停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取消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和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肉鸡肉鸭免疫档案符合要求出证、其他家禽H7N9流感检测合格出证制度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执法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引导。要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周密组织部署,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厘清监管职责,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经费短缺、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进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措施落实,切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要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和案头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通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进慢等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报送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开展、业务报表、重大案件的查处及执法人员重大违规事件处理、机构变更和重大人事变动等情况,并做到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既要反映推进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也要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按照我厅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每月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2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洮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0九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里,我所要严格按照区牧业管理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我们要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和加强《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等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证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在执法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强制免疫注射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监管以及产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动物诊疗场所和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奶站的监管;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管,以实现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能有一个更高层次的飞跃,现计划如下:
一、加强宣传贯彻“一法一例”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
计划把三月份作为《动物防疫法》和《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月,要强化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一法一例”。以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挂过街横幅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的认知程度与社会影响力,《动物防疫法》经重新修订后,这就要求业
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其内容实质,每周一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计划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考核,一线执法人员要全部参加,对不参加培训、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执法。
二、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和畜禽标识制度,加强对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监管。
我们要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部门做好国家规定强制
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确保免疫的密度和质量,对“拒防户”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不思悔改的“拒防户”要严厉查处。对免疫的动物要加施畜禽标识,建立档案、实施可追溯管理,对饲养场、养殖小区要加强监管,着重强制免疫,畜禽标识佩戴,养殖档案建立,防疫条件、消毒及无害化处理,加强检疫申报监管等方面做好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三、以全面开展产地检疫为工作重点。
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做好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
检查,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使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在全区各乡镇村屯能全面顺利地开展,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努力加以解决,使这一基础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注重实效。
四、加强对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
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继续巩固驻屠宰场工作,监督
其入场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是否齐全,其屠宰检疫环节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检疫,使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产品
检疫证明出证率达到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对动物、动物产品市场流通环节及动物产品安
全的监管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种乳用动物调运的监管。
驻封闭农贸市场的监督员应继续做好查证验物工作,防
止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对违法经营者要严厉处罚。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贮藏的监管,要加强城乡各个环节中的查证验物工作,特别是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监督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外进动物产品严格执行报检制度,经检疫合格方准入库,并对进出库动物产品做好登记。同时做好贮藏、销售、交易等场所的消毒,冷藏场所每年进行两次彻底消毒。同时计划在六月份进行一次动物产品安全方面的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增加人民群众对动物产品安全的认识,扩大影响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六、加强对动物诊疗场所和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管。
切实履行职责,对未取得兽医从业资格证和动物诊疗许
可证而非法行医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对未经注册、不执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不遵守动物诊疗操作技术规范的兽医从业人员要严厉查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诊疗场所的良好秩序。
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
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使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或者
病原微生物以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都能遵守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规定,防止造成疫病传播与流行。
八、加强奶站的监管。
要严格贯彻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
奶站及奶牛养殖户、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宣传指导与监管,奶站要确保上站奶牛持有健康合格证,驻奶站的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保证生鲜乳的质量安全。对不按照相关要求去做的奶站要予以处理处罚。
九、加强公路检查站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公路检查站还未建成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加大
检查力度,对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认真查证验物,严格消毒,防止一些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动物疫病传入我区。
洮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第3篇:某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XX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切实完成“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按照通化市监督所XX年工作安排,以及梅河口市牧业经济暨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对今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
今年是推进“三年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做到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开局、高效率工作,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定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三年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核心,以落实《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为重点,以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目标,加大证章标志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打造经济发展良好软环境,努力开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监督工作:
1、对辖区内的各个运输、交易和贮藏场所有专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日常监管做到每周一次,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对规模化养殖场有专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养殖档案建立、畜禽标识佩戴、防疫条件监管、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部署,并不定期抽查。
3、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查处结案率达到100%,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4、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记录齐全,实验室检测设备达到要求。
5、证章标志的定购、领取、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监管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做到管理规范化。
6、加强监督员、检疫员业务培训、管理,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加强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健全制度,配齐设备,保证24小时运行,人员持证上岗,记录齐全,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检疫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村屯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社会散养户实际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动物出栏时实施到场入户临栏检疫;不跨辖区检疫、挂耳标、出具检疫证明;不在屠宰场补开检疫证明。
2、严格规范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及检疫操作规程,做好各项登记记录,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做到能及时追踪溯源。
3、狠抓屠宰环节及畜禽交易市场检疫,严把屠宰场和交易市场入门关,坚决禁止无检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厂及畜禽交易市场;对不符合入场规定的畜禽,驻场检疫员一律不得实施检疫和出具检疫证明;对回收的检疫证明及耳标进行登记,并保存12个月以上。
4、定点屠宰场内,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耳标回收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步检疫率达100%。牲畜交易市场内,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和疫病监测制度,成交牲畜受检率及出证率达100%。
5、检疫合格的白条禽加挂检疫合格标识率达100%;检疫合格的胴体滚动印章盖章率达100%;分割肉类及其产品内、外包装粘贴检疫合格标识率达100%;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
6、对运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分别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证率达100%。
其它工作:
1、认真、细致上报本单位半年、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与专项工作汇报、总结。
2、及时、准确上报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各类业务报表。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类信息稿件、工作简报的上报工作。
4、出色、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5、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三、采取措施,严格监管
下大力气推进全市各项检疫工作。
1、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申报点工作职能。
产地检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产地检疫网络体系,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检疫程序,要以规模养殖场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对畜禽进出栏等情况进行登记,全力推进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今年,按照国家出台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省里将制定全省检疫申报点设置方案,计划在每个乡镇建设一个标准化产地检疫申报点,在屠宰场设置一个申报点,面积不少于30平米,并按标准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和检疫申报点标牌,公示检疫内容,配备检疫设备。因此,要把检疫申报点建设作为我市今年动物卫生监督 工作的重点来推进,全力开展好检疫申报点建设。
2、严格落实检疫规定,进一步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坚决贯彻农业部颁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十一项检疫规程,要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现状及派驻检疫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到人,检疫监管到位。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环节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特别是猪、牛、羊没有佩戴耳标的一律不得检疫出证。要认真研究落实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和监管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要建立健全牲畜耳标、智能识读器等追溯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耳标佩戴和耳标信息上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可追溯监管。
认真做好全市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1、深入开展“四类场所”专项检查。
我们要在省、通化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履行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严格落实农业部XX年7号令的有关规定,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要对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建立监管、巡查、备案制度。对“四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规模饲养场、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符合主管局批准的范围,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程要求开展防疫检疫活动,以及畜禽标识佩戴 情况,病死动物处理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通报。
2、继续加强重要节日专项监督检查。
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方案,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为保证重要节日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作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对重点环节特别是畜禽交易市场和经营肉类的农贸、集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要继续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对病死动物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3、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要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并规范案卷卷宗的归档管理。通化市监督所今年将不定期的检查各地票证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市场检疫、产地检疫证明的使用作为今年评比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要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实施检疫、只收费不检疫、不使用法定检疫证明和不现场检疫出具票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伪造、转让、倒卖检疫证明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3、切实加强全市各流通环节的监管。
要抓好大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正常运行和规范管理,完善公路检查站消毒池、隔离圈的建设,并积极探索检查站信息网络建设项目,提高追溯能力,确保运转经费合理使用。要按照省政府公告和省局有关文件要求,着力推进检查站特别是“指定通道”建设工作,配备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培训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要继续加强对进京入沪企业的监管抽查,继续落实进京入沪企业注册备案及监管制度,确保全市及进京入沪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4、做好新检疫证明和标志的启用准备工作。
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问题、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按照通化监督所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我们要尽早做好旧证过渡和新证订购计划,做好请批和备案工作,清点现有检疫证明使用、库存情况,避免积压;同时,加强辖区内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新检疫证明按国家规定时限启用。
5、进一步加强监督信息的管理与上报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监督信息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到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要认真落实通化监督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搞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交流,积极上报信息稿件,每年不少于6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末考核内容。
6、开展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工作。
为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切实加强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以“三化”为核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会议与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监督员、检疫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从而打造一个机构完整、功能齐全、队伍稳定、素质过硬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体系。
努力打造牧业经济发展优质软环境。
1、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
主要抓好两方面:一是加强各项检疫工作的宣传,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企业和业户的思想引导工作,普及《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宣传,坚决落实检疫收费标准,使各项检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包括“瘦肉精”违法查处等内容的监督工作的宣传,争取生产经营企业和业户的积极配合,普及相关肉品鉴别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支持我们开展好监督检查及违法查处工作。
2、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努力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由单一行政管理型,向复合式管理服务型转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以严格执法促规范管理,以热诚服务促事业发展。在监管工作中,注重体现“以人为本、情感互动”的工作方法,积极帮助动物及动 物产品经营企业、业户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企业发展的智囊、农民致富的参谋;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方针,积极争取管理相对人的理解与支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领导,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的高度,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为做好各项工作作出表率,竭尽全力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拧成一股绳、站成一列队,为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群策群力,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
明确责任,为各项工作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要坚决落实检疫、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好、完成好,努力把各项工作进一步推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4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二0一二年度
工 作 计 划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做好二0一二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行为,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手段,提高动物卫生监人员素质,明确动物卫生监督责任,真正把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完成本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上市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我市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2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善体系,规范行为,创新模式,提升能力”为抓手,突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两个重点,全面促进我市“四化五百”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四化五百”,四化即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达到机构队伍正规化;全程监督常态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方式信息化。五百即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场检疫到位率达到100%;对检出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公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场监管率达到100%,进入流通环节牲畜二维码表示佩戴率达到100%。
三、工作安排
(一)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
为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对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独立法人、独立银行账号等相关资质。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统一更名为“动物卫生监督XX分所”。
(二)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为全面提高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
家授课与利用网络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作风,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预计全年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培训天数不低于15天。
(三)通过宣传教育,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一是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知识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形成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对查出的大案要案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其中市局在新闻媒体的报道次数不得少于五次,乡镇畜牧兽医站不少于二次。三是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努力实现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宣传和管理方式信息化、动态化和网络化。
(四)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规范检疫执法行为
1、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为全面提升动检人员的检疫技能和水平,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我市将继续开展动检技术大比武活动,在各乡镇兽医站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同时要严格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严格执行农业部“六不准”制度。
2、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12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3、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加强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和排查检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点,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的将以书面材料上报畜牧兽
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二是要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AB角”工作制度。“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对每一头猪都要进行严格的“瘦肉精”检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瘦肉精”检测等各项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
4、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做到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做到巡查补免的同时做到健康养殖,坚决不使用“瘦肉精”等国
家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饮水添加剂。
5、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市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山西省、晋城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查处,从而对违法乱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维护畜产品市场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规范执法档案管理。根据《山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动
物卫生监督分所查出的各类案件要分类建档,规范内容,完善记录确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水平。
(五)扎实开展兽药GSP认证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兽药GSP认证工作,对于通过GSP认证的商户主要针对其具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兽药销售商户做到诚信经营,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兽药销售,无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在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或添加剂的销售。
(六)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工作。
为把我市建成追溯体系示范市,必须扎实推进追溯体系工作。各乡镇要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做到耳标佩戴率100%,追溯体系设备使用率100%,信息上传率100%,各乡镇识读器存在问题的应于4月底前解决。畜牧局将结合春防、秋防工作对各乡镇标识佩戴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七)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2012年我们将对证章标志的领取、使用、收回实行全面的归档管理,健全
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本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人。
(八)兽医工作
2012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官方兽医的申报工作,组织执业兽医考试考务工作,加强对执业兽医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督促其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和参加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对乡村兽医的培训、发证、登记备案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乡村兽医人员的管理,促其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检疫等辅助工作。
(九)其他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要求我们将继续推进2012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能繁母猪保险承保及理赔监管工作。二是完成省药监督所所有的动物产品采样、送料工作。三是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的月报、季报、年报及动物卫生事件的信息采集和分析、报告。完成动物卫生监督简报4期以上。
四、检查考核
年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关于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各乡
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对各乡镇动物产地检疫,可追溯体系工作落实情况、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建设,检疫报表的填报工作等进行检查考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5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二〇一二年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2012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2012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10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乡镇、村兽药经营户。
六、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和养殖户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个有IC卡的识读器要启动使用。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八、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今年例行检查也要延伸 每个乡镇。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继续使用旧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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