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模板19篇)

工作计划 时间:2023-11-26 18:19:5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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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多样的任务和事务时,有一个好的计划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考虑将大目标分解为小目标,逐步实现,这样有助于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计划是为了实现明确的目标而进行的事前安排和规划,制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1)在开展“三服务两满意”工作中,党支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佩戴党员标识,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等,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积极参加了“三服务两满意”活动,到业务一线岗位、参与咨询和业务工作,用实际行动创优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在日常业务工作中除了要求每位员工热情服务、礼貌服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态度工作外,特别针对业务咨询工作做了细致的培训和安排,做到了公积金中心所有对外电话接受咨询无缝对接,保证业务咨询得到最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2)在党员活动日中,中心党支部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翠峰苑社区大党委”捐的善款2000余元。

(3)在完善和规范支部工作中,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加强了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管理,认真落实“三课一会”制度,坚持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严格履行了党员自觉缴交党费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逐月及时足额完成了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一)继续加大催建、催缴力度。2020年争取为全市公安系统协警、保安以及村两委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把有稳定就业环境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二)坚持防范提取、贷款业务风险。在提取环节,一是继续加大工作人员对提取材料的甄别能力,让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无处遁形,二是加强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协作,强化对异地购房提取材料的真实性审查。贷款环节,对按揭楼盘实行贷前准入审查贷中风险防范和贷后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逾期贷款的催收,确保逾期率不断降低。

(三)继续完善公积金管理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2020年我们计划一是升级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以下五个功能:全程无纸化办公、大数据智能分析、多维财务核算(全市财务统一核算、一套账、实时结算、三账联动)、全方位风险防控(实时掌握中心整改绩效及风险情况,检查工具嵌入业务软件,随时自查)以及无人值守(提供7*24小时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把公积金业务拓展到微信及app等移动终端从而实现由“网上办”到“掌上办”的业务新常态。三是按省政府要求,中心将及时与市数据资源局及科大讯飞公司举办研讨会,积极磋商,确定公积金业务进入“皖事通”事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2020年,我们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缴存相关制度,强化归集业务,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一)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媒体宣传、入户宣讲和门户网站推广等途径,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重点针对非公企业等对公积金制度意识不足的单位,对他们开展上门宣传,并在年内先后与这些企业召开了12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专题座谈会,让他们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益处,从而有效督劝这些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覆盖范围。推动各类聘用制人员、合同制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重点是开发区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缴存,以及保险、金融、电信、移动的第三方劳务代理单位的人员。同时在“四最”营商环境中积极为企业服务,为方便他们办理入户手续,在企业公积金开户时将审批制灵活变更为报批制,现场填写、现场预批、现场开户后,汇总报中心,从而提高了他们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三)加强依法行政。对拒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单位,创新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促其正常缴存。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缴存职工共有21.75万人,归集总额达231.15亿元,余额为106.58亿元。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33.21亿元,当年新开户294户,环比增长32.88%,新增缴存职工7634人,环比增长33.63%。其中80%是小微企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中心以“零风险”运作为目标,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相互制衡的公积金监管体系,形成资金安全防火墙,保障服务环境的安全顺畅。

(一)接受外部监督,阳光透明运行。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等,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19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二)落实内审监管,消除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今年上半年开展6次月度审计,共查出40个问题,提出建议6条;组织开展8次专项审计,包括2020年度财务收支及效益情况审计、江阴分中心傅洪文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微信端离退休提取、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约、解约业务检查、微信端租住商品房、公租房提取业务检查、微信端组合贷款签约、解约业务检查、政策落实执行合规性检查、担保业务流程检查,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突出业务重点,保障资金安全。中心进一步规范改进了公积金提取业务,与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严审提取证明材料真实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健全贷款风险全程监控机制,加强公积金贷款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担保考核细则,按月对担保公司暂存款的存入和使用状况进行检查,跟踪其资金和回收情况,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截至2020年6月末,全市个贷逾期率为0.01‰,未出现任何坏账损失。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1.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梳理归纳的整改事项,全面认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好,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十九大精神在中心工作的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制度,继续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党的知识培训,全面落实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要求。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能力,做好公职人员日常异常行为的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年活动计划,创新服务形式,提倡结对服务,建立服务基地,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宣传体系,通过全市网络媒体、广播电台、电视新闻、各大报刊持续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深入广场、企业现场宣传、解读政策,广泛普及公积金法规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增强扩面精度。市政府连续第八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充分利用社保、工商等多部门信息数据,加大对全市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停缴欠缴公积金的单位核查催缴力度,努力实现尽建尽缴,提高扩面执行力;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定期通报银行公积金业务开展情况,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三是提高执法强度。中心将行政执法与扩面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坚持执法约谈与《律师函》制度,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发送1150份设立账户通知书,寄送198份律师函,促建促缴479家单位,约为16137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共发送催缴通知书1254份,督促近504家单位为175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约401万元;共计受理职工投诉353起,责令单位限期缴存414起,为职工成功追缴599多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76起,是2020年同期的两倍;被行政复议59起,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三基”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以建设“‘三强’工作达到‘三最’目标”的品牌创优党支部为统领,以创建2020-2020吕梁市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党务与政务两手抓、两手硬齐头并进的总方针,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提供优质服务,中心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满腔的热情、认真务实的作风,夯实基础、提高效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机关党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信贷等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11月底,归集2.31亿元,完成率达128.33%,同比增长3.13%,累计归集16.48亿元;提取8477.80万元,完成率达141.30%,同比增长35.06%,累计提取76255.57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728万元,完成率达135.09%,同比下降26.30%,累计发放47090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扩面5193人,完成率达259.65%,同比增长154.68%。预计全年归集2.40亿元,提取9000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扩面5200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2020年,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支持xx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在互助共享中充分发挥着住房公积金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公积金提取持续增长。2020年我们为9.2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4.5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8.17亿元,离退休及其他提取6.36亿元,累计为22.62万名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4.56亿元,本着以人为本、应提尽提的原则,最大程度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

(二)公积金贷款创新使用。2020年,我们受xx市政府的委托,先后两次召集阜城房屋开发单位以及各大银行开展房地产市场座谈会,派出人员深入各大楼盘进行进度摸排,并在街头巷尾对群众进行市场随访,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场预测报告上报给市政府,为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快贷款的审批和发放速度,贷款审批时限从原来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就及时发放贷款,有效满足了职工购房的资金需求。

2020年为563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8.13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7.07亿元,为70972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个贷率达123.91%。

(三)社会效益明显,保障改善民生。

2020年,我中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达36.3亿元,住房贡献率达109.29%,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资金量,拉动了住房消费,当年为全市创造税收达3亿多元。

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08亿元,为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市廉租房、保障房房源不足的压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中心注重进行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和克服“四风”问题,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中心经常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事迹纪录片,今年“七一”活动中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深入小区、机关厂矿开展调研活动,征集整体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坚决制止不文明言谈和行为,为文明单位创建夯实了监督机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整改,使文明服务水平日渐提高。中心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各项随机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截止目前无一例违法违纪及上访案件发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规范、高效”为服务宗旨,团结带领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统筹应对疫情防控和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

(一)各项指标运行良好。

共计批准提取住房公积金x亿元(其中x年批准提取x亿元,实现年度目标的x%);

共计产生增值收益x亿元(其中x年产生增值收益x亿元,实现年度目标的x%)。上述指标均位于省内中上等水平,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贡献率、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全省前x位次。

使用进一步规范,骗提骗贷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政策内使用诉求得到充分释放(主要为开启了封存户提取与账面直接对冲提取等)。

三是运行安全稳健。公积金个贷率、使用率、逾期率等风险指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水平,合理区间、可控范围。

(二)各项工作有力有效。

1.抓归集管理,持续推进了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一是积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知晓度。围绕住房公积金互助性、保障性功能属性,全力做好政策的宣传、咨询与解读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公积金制度的认知与认同,引导、激发和监督各类主体依法或自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重点对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新型就业群体等开展走访,了解诉求意愿,打通信息不对称的堵点,深挖政策潜力,研究制定破解我市公积金政策不平衡不充分的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并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向新市民覆盖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公积金政策的共享面进一步扩大。三是20x年首次启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单位、企业依法缴存公积金,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畅通了服务渠道。全部归集服务事项进驻市县两级政务中心,线上开户、汇缴等功能全面开通,为公积金归集缴纳、基数调整、异地转移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五是启动存量问题整治工作。对历年长期封存账户开展了清理,至2021年底可清理约x个封存户,提取资金约x万元,使这一长期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职工群众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2.抓审批管理,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行为。一是抓好内控。坚持从增强廉政意识、提高从业能力入手,大力开展专业人士办讲座、业务骨干上讲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风险防控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公积金管理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修订完善了业务受理、审批、放款三分离制度,对公积金管理中易出现的漏洞环节制定了严密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外部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推动实现了x个审批要件信息共享,既提高了系统对虚假材料的自动识别能力,又达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近年来,通过现场识别、会同有关部门协查等,共发现造假材料x多起,移交案件线索x起,追回资金x多万元。三是充分运用电子化稽查工具识别功能,强力推进风险防控和问题整改,坚持定期调度,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并梳理归类,制定完善整改清单,严格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控制变量,公积金管理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成效。根据新建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渠道,重新研制了线上服务指南,公开了审批流程、办件要求和时限标准,并分批次组织了学习培训,提升了审批效能。

3.抓资金营运,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中心接收枞阳县管理部后,迅速建立了市县一体化资金管理机制,及时将非必要的公积金归集、增值收益账户销户,实现市县两级公积金统筹使用,发挥了资金规模效益,化解了运行中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二是加大了对贷后停缴、逾期还款治理力度,研究出台了公积金受托银行、担保机构代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失信违约行为惩戒力度,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归缴和回收。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持续维持在x‰的较低水平。三是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的若干规定》,畅通了资金循环途径,开辟了提前对冲还款渠道,每年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x万元,实现了职工账户资金高效使用,公积金使用不充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四是灵活运用利率工具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活期协定存款、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在保证正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了账面存量资金的最大效益,公积金增值收益有了较大的增长。五是加强运行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公积金运行特征、预期走势,研究对策措施,积极做好政策储备,做到预警在先,提高了公积金运行质量。

4.抓深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效能。一是“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取得新成效。所有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每一事项全部实行“一窗办理,一次到位”。公积金提取基本实现了“秒办”,公积金贷款涉及抵押、担保等多部门事项可在半小时内完成集中审批,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放款日督办管理制度,确保了贷款及时发放。二是线上线下一体化功能进一步完善。率先开辟了“一源五端”服务,实现了电脑端、电视端、自助端、移动端、窗口端5种服务渠道。全面开通了线上“一网通办”功能,同步实现了网厅、手机app等多平台服务,全年线上办件量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减证便民”要求得到再提升。实现了直联支付、跨行支付等功能,开通了与征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共享渠道,完成了x个审批要件的线上共享数据接口开发,无房、低保、偿还公积金贷款等提取已实现“零材料”的目标,各类事项平均材料数缩减到x,远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公积金服务效能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高效的监督执行机制为保障的效能提升目标,推动了窗口服务效能长足进步。

5.抓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管理水平。一是完成新老系统切换并顺利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自主核算、直联支付、跨行支付等诸多功能,落实了“最多跑一趟”改革事项。同时实施了信息系统数据保护项目,公积金资金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综合式立体化公积金业务服务系统,重新研制了服务指南,公开了审批流程、办件要求和事项标准,公积金“随时查、随身办”服务模式更加贴近职工需求。三是区域协同联动取得新进展。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成功对接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平台,网厅、手机app、x短信等多元化服务一体上线,实现公积金诸多服务功能“全网通办”,达到了异地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零跑腿”目标。四是强力推进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服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等全部x个事项“全网通办”服务开发,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窗,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异地购房、贷款职工“足不出市”办理公积金业务功能,服务开办以来,共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x余件,公积金改革成效精准惠及到每一名有需要的职工。五是成功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了线上x*x小时全流程跨区域办理公积金查询、个税抵扣信息查询、缴存及贷款信息查询、异地公积金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热门公积金事项,并在我省率先实现服务渠道跳转和异地转移接续功能上线。截止目前,共受理职工异地公积金转移申请x余笔,办件量处于全省前列。六是立足“放管服”要求和职工诉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现有业务系统,加强线上审批权限管控,增强自动纠偏能力,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

6.抓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治理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坚持把遵法学法用法作为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筑牢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二是重新修订并出台了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归集三个管理办法,协同出台了相关配套细则,同步建立了政策解读与互动渠道,并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和发布了各类事项清单,同步修订了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定期开展了依法依规从业的内部督查。三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了《x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细则》,规范了新市民缴存与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过去五年,我市新增新市民缴存公积金x户,使更多新型城镇就业群体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的红利。四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清除了一系列不成文、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做法,并取消了一系列非必要的前置要求,清理了政策障碍,极大释放了需求潜力。

并会同村“两委”积极落实疫情、灾情期间各项帮扶政策,有效保障了劳动力外出打工和农产品销售,克服了疫情、灾情给脱贫攻坚带来的不利影响。四是持续加大资金等要素投入。过去五年直接投入村帮扶资金x万余元,并积极协调社会帮扶资金协助建成了河塘护栏、村级广播站等基础设施,村“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和明显改善。五是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帮扶单位身份转变。选派了x名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乡村振兴帮扶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时组织赴帮扶村开展对接和走访调研工作,了解村情民情、集体经济项目现状、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乡村振兴发展方向,积极为村两委出谋划策,找准提升村集体经济的着力点。今年以来,通过积极协调,帮助落实了x项农田水利帮扶项目。

(三)党建工作扎实有效。

1.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制订并印发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年初精心拟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全面系统地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大势,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对标对表,积极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为做到“两个维护”,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和实践基础。

2.强化信念教育,增强思想自觉。一是加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坚持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教育中,感悟真理的思想魅力、实践伟力,领会最新理论成果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内在要求,做到理论清醒、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对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关注、善于引导、积极回应。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思想建设为导向,强化理论武装,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风险意识、斗争精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开展情况的总结,适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保密教育。强化中心新闻外宣工作审核把关,加强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管理,及时收集、回应和处理网络舆情。

3.夯实党建基础,提升组织效能。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制订了《中共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开展党组工作,把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这个重点,增进班子成员间思想、工作交流,落实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涵养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组织工作。完成党支部到党总支升格,并开展了党总支和x个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加强对各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了各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中心班子成员每年为联系支部开展讲党课、送党课活动,并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三是扎实推进群团工作。扎实开展关心关爱职工活动,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培育和打造干部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三包两保”工作中注重发挥共青团、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作用,经常性深入包保社区、路段和吹哨社区开展创建及相关公益宣传活动。疫情汛情期间,班子成员带头到居住社区或指定地域值守,为打赢防疫防汛战役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对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执行有力,及时到位。

开展批评教育、约谈x人次。五是积极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其全面监督,积极贯彻各项部署要求。

未来五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运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为市县“高品质生活”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城镇职工充分共享住房公积金改革成果。紧紧立足城镇就业群体与就业方式新变化,积极研究和破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具体举措和方法路径,重点在解决新市民住房民生保障上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公平、规范和可持续的政策保障。紧紧立足城镇居民需求新变化,在充分兼顾不同群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重点在存贷配比、政策激励等方面,健全更加公平、更为有效的制度标准,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功能。

三是进一步构建快捷、高效的运行体系,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积极跟进改革的步伐,丰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渠道,形成多功能、多元化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功能,推进跨区域、跨领域共享平台建设,做深做实区域一体化共建共享共治机制,以高效的服务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服务为民属性。

四是进一步构建规范、稳健的防控体系,筑牢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屏障。紧紧把握住房公积金民生属性,健全全周期防范和化解公积金运行风险管控机制和监测手段,建好风险防控平台,用好电子稽查工具,有效识别并及时化解公积金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稳健。

五是进一步构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功能体系,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属性。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住房消费中的占比,积极用好公积金政策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支持作用,强化公积金保一限二禁三的保障性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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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一

2020年,我们中心在优化服务、优质服务、效能服务上下足了功夫,转变服务观念,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服务对象对住房公积金的满意度日益提升。

(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减办理要件,职工办理提取、贷款等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单位为职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等,通过扫描仪等实现存档电子化,可实现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通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中心一共取消了60项材料,其中直接取消38项,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的取消了22项。

(二)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单位缴存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签约网办业务的单位156家,个人网厅也已开通购房、还贷、离职及退休的提取事项,受理业务796笔,实现业务办理“零见面”。同时,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实现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与相关客户、贷款合作银行、业务单位等交流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三)推行综合柜员制。住房公积金柜台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对窗口业务种类进行大综合,使每个平行岗位上任何一个窗口均可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还款等各项业务。柜员由“专科”变为“全科”,打破岗位“垄断”、铲除“吃拿卡要”的关口、消除“苦乐不均”现象,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二

服务电话:12329。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公交路线:

微博:hzzfgjj。

邮编:310000。

网站:/。

拓展阅读:杭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最常见十问。

1、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答:职工因调动工作,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到中心20号窗口办理。

3、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需办理转移吗?

答:中心自9月新系统上线后,没有本中心范围内的转移业务,只需原单位报停缴手续,新单位报新增手续即可。

4、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能办转移(转出)吗?

答: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

如是转到外中心,则能办转移(转出)。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要核定金额并盖章)。

5、外中心(含省中心、七县市)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中心,应怎样办理?

答:单位先将职工在本中心开好个人账户,然后到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开具证明,再到资金转出中心办理。

6、资金转移手续能代办吗?

答:可以。

其中,职工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单位代理人代办:需在我中心登记的单位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宣讲会微信公众号。

7、住房补贴是否需要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补贴是否需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盖章?

答:需要办理转移的两家单位如均开户,且均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在本中心不需办理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转移。

如住房补贴转到外中心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盖章。

答:职工在中心有两个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需填报两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他手续见知识库转移业务第二点。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办理。

答:需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三

20xx年是“xx”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实现良好开局,全面开创我市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推动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中心上下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主动作为,下半年将主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继续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责任制,完善与各有关部门的长效联动机制,健全归集扩面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机制;深挖扩面工作潜力,摸清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的情况,采取举办座谈会、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引导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落实专人定时催缴提醒,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调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文明用语、服务态度,规范窗口人员着装、举止、态度、用语等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节省客户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合理调配资金,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各分支机构贷款业务正常开展,满足群众住房贷款需求,缩短贷款业务办理时限。

下半年,中心将加快搭建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综合平台,计划在今年改变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依托于企业网银的现状,正式启用中心自行开发、管理的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对公业务,同时,着手准备职工个人提取、贷款等业务的网上申办功能,力争明年或后年网上对私业务上线加快筹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缴存职工推送各项服务举措、重要通知及政策法规,实现“掌上公积金,零距离服务”的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加强落实整改;加强内部业务稽核,规范贷款、提取等业务的审批管理,提高审计整改复查力度;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做好软、硬件设备维护工作,提高系统故障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按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及研讨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四

20xx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中、xx中、xx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的发展基调,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制度扩面有序推进。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4099个,新增开户职工11.22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4.14%;截至20xx年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5.36万家,已开户职工204.28万人。

2、归集资金稳步增长。上半年归集总额75.58亿元,同比增长11.11%,完成年度考核指标47.39%,截至20xx年6月末,归集余额达451.41亿元。

3、提取业务按规操作。上半年提取总额49.97亿元,同比增长11.76%,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9.08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48亿元,离退休支取4.76亿元,委托还贷19.84亿元。

4、个贷规模平稳发展。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8万户、44.5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下降31.09%,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8.53%,支持职工购买住房面积99.36万平方米,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比14.72%。截至20xx年6月末,贷款余额416.34亿元。

5、增值收益情况良好。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2亿元,业务支出3.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3亿元。

(一)狠抓工作源头,有效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中心始终坚持把“扩面增量”作为第一工作要务,狠抓工作源头,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面。

1、宣传发动,舆论先导。中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制度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上半年对793家单位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223场,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聚合传播效应,营造良好建制氛围;拓宽宣传形式,与xx地铁合作,在地铁1号线、2号线各开设3列“公积金宣传专列”,为中心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创造便利的政策环境。

2、合作联动,共同推进。市政府连续第七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按银行扩面工作实绩给予每月存款奖励,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

3、加强执法,常态扩面。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截至20xx年6月底,中心累计发送728份设立账户通知书,促建促缴单位数共计275家,为11000多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对4家拒不建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发送催缴通知书1538份,催促500多家单位为4000多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600余万元;累计受理职工投诉246件,被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8件,累计督促77家单位为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

4、主动作为,强化归集。加强托收管理,大力推进小额托收业务,上半年新增托收单位4950个,截至6月末,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30873个,签约率为90.97%,确保了归集资金的及时进账;开展重点催缴工作,根据筛查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将50人以上的未建制企业及缴存人数比例低于30%的已建制企业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函寄、电话和上门催建催缴,帮助企业处理好自身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保障作用,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中的保障作用,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心不断完善使用政策,优化业务程序,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使用需求。

1、保障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为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中心本着因地制宜、持续创新的原则,增设了新的提取业务品种,4月出台了《关于补缴土地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提高了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同时,中心设计了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流程,保证了正常的提取秩序,避免大批量集中办理。截至6月,中心共办理补缴土地收益提取公积金368笔,提取金额2271.34万元。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40.05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0.15%。

2、保障职工多层次贷款需求。中心根据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上半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528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1.3%,放贷金额15.08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3.85%;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7508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8.7%,放贷金额29.47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6.15%,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

(三)强化风险意识,扎实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1、严控业务风险。上半年,中心对16家热门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小户型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大修支取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容易产生问题的业务风险点进行梳理。同时,强化对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审查与资金监管,提出了转增实收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及停止受理纯商业贷款担保业务等要求,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回收力度,督促担保公司加强催收逾期贷款,有效履行逾期贷款代偿责任。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1‰,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常态化的内部稽核审计制度,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上半年共查出61个问题,提出建议13条;组织开展20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宜兴分中心郭维勤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项专项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3、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将公积金纳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阳光操作”;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22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四)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体系。

1、柜面服务质量实现新发展。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营业部积极为残疾人、困难职工及外地职工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邮寄服务,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江阴分中心实施站立服务、微笑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锡山分中心继续开展“看视频找差距”活动,通过每月集中看视频、找差距、提建议、谈体会,查找自身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改进。

2、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中心根据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和公积金业务的突飞猛进,不断加强“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创新。一是构建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于一体的服务体系。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35.45万个,总接通率为95.36%,满意率99.97%;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86.23%,全市共有101.1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61条,答复满意率100%;“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45万,目前已发送推文19次31篇,平均每月3次;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14600多家,覆盖缴存职工85.95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72.23%。二是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跨设区城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避免职工来回奔波之苦,中心于6月23日通过web形式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截至6月30日,仅6个工作日已处理完成196笔转入申请、25笔转出申请。三是推进信息化“双贯标”工作。为建立数据互联互通定向化,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中心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完成基础数据贯标工作,计划在7月29、30日完成业务系统升级,除3家农商行外全部银行账户纳入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并上线部分业务,预计10月接入全部业务,完成“双贯标”工作验收。四是加强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要求,加快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步伐,对内加强数据梳理整合,对外主动对接及时报送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对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加强征信系统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增值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中心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号召,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层次,积极推进公积金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及小微企业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支持职工个人消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累计至6月末,已有4万多名职工申请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贷款余额13.79亿元,共有43家企业办理了公积金企业信用贷款,累计放贷842万元。

(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公积金队伍综合素质。

1、深化廉政教育,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进一步强化廉政制度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廉政学习,观看《锦绣人生无律则覆》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2、深化“两学一做”,党建工作成效显着。积极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完成营业部党支部换届选举、锡山、营业部支部委员增补工作,支部班子健全有力,保证党的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市委组织部、xx电视台,完成《公积金筑起民生保障墙》电视专题片录制工作,并在xx电视台《党的生活》栏目顺利播出;组织党支部书记赴南通、苏州、厦门中心学习兄弟中心党建、创建工作;组织机关、营业部党支部参观xx第一支部党建教育基地、秦邦宪烈士故居,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地铁宣传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5次,募集爱心资金8485元。

3、深化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务实高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四德”培训、赴厦门大学参加“20xx年苏州xx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精湛、为民务实的公积金队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六

下半年,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力求做好“五个更”: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合作,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全面规范公积金缴存;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3550”改革目标,优化贷款业务流程,提速增效,确保“3550”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中心对现行文件的清理结果,逐步完成中心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制定中心统一的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科学管理。

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完善《xx市住房公积金内控政策与程序》,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政策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研究开发集中授权管理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力争于20xx年上线运行;加强高风险业务的内外部监控机制,有效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下半年计划开展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固定资产检查、营业部主任任中审计、办公经费及银行考核资金划拨检查等专项审计。

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网上缴存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预计将于三季度推广至所有汇缴银行,着手个人网厅业务的测试、试运行,预计年底前可推出退休支取和委托还贷业务在线办理;根据省住建厅统一要求,将中心自建的短信平台接入省厅统一的12329短信平台;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研究开通在线预约、在线咨询等便捷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做好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完成“双贯标”验收检查。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固化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法规学习;丰富群团活动,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团队凝聚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借款人家庭还贷压力的惠民措施。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一)享受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

(四)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职工应为借款人,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职工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五)应当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在贴息申请日之前一年内未发生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贴息申请日无逾期贷款本息。

第四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三)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第五条贴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提出贴息申请。

(二)管理处初审。管理处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是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若家庭人均月缴存基数超过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的,初审不予通过,管理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处根据需要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贷款银行、借款人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提出初审意见连同贴息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以下简称贷款处)。

(三)贷款处复审。贷款处负责对管理处报送的贴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复审意见并将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审核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通过管理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四)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贴息审核委员会,对贷款处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

(六)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拟贴息人员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处营业厅、缴存单位、街道社区等途径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无异议”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取消贷款贴息资格。

(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名单,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六条贴息申请每年度受理两次,每半年为一个贴息期。上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贴息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借款人,视同放弃该贴息期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申请人贴息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计算。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额度按以下标准计算: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贷款执行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

贷款贴息期内,因申请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而出现的贷款罚息,不予贴息。

(二)年度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3600元。贷款贴息计算额度超过3600元的,按3600元贴息,月贴息额最高为300元/月。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自1月起开始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内申请贷款或贷款结清的,按已还款月份据实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取得低保或退出低保的,按享受低保月份据实计算贴息。

(三)所购住房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贴息额度;所购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的贴息金额×90平方米占所购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

第八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第九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骗取贷款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贷款贴息资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十条本办法自20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一)享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

(四)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职工应为借款人,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职工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五)应当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在贴息申请日之前一年内未发生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贴息申请日无逾期贷款本息。

第四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第五条贴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提出贴息申请。

(二)管理处初审。管理处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是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若家庭人均月缴存基数超过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的,初审不予通过,管理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处根据需要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贷款银行、借款人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提出初审意见连同贴息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以下简称贷款处)。

(三)贷款处复审。贷款处负责对管理处报送的贴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复审意见并将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审核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通过管理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四)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贴息审核委员会,对贷款处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

(六)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拟贴息人员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处营业厅、缴存单位、街道社区等途径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无异议”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取消贷款贴息资格。

(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名单,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六条贴息申请每年度受理两次,每半年为一个贴息期。上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贴息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借款人,视同放弃该贴息期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申请人贴息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计算。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额度按以下标准计算: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贷款执行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

贷款贴息期内,因申请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而出现的贷款罚息,不予贴息。

(二)年度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3600元。贷款贴息计算额度超过3600元的,按3600元贴息,月贴息额最高为300元/月。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自2012年1月起开始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内申请贷款或贷款结清的,按已还款月份据实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取得低保或退出低保的,按享受低保月份据实计算贴息。

(三)所购住房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贴息额度;所购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的贴息金额×90平方米占所购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

第八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第九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骗取贷款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贷款贴息资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月31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八

你单位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议市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湖公积金〔2014〕11号)已收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对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执行累计贷款额度限制,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特此批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九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思路。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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