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实施管理办法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目 录
一、实施目的………………………………………………………………………1
二、立项原则………………………………………………………………………1
三、申报立项管理…………………………………………………………………2
四、项目运行管理…………………………………………………………………3
五、项目结题管理…………………………………………………………………4
六、项目变更管理…………………………………………………………………5
七、项目经费管理…………………………………………………………………6
八、项目实施保障措施……………………………………………………………6
九、附则……………………………………………………………………………8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自主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规范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三、申报立项管理
1.立项时间。学院教务处于每年1-3月份发布立项通知,组织项目的申报。
2.资助对象。项目申请人为全院的在校一至三年级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鼓励学生集体申报,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导师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所在系推荐,也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直接聘请,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每个项目原则上聘请1名导师。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导师。
4.项目运行时间。项目运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原则上不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因项目资源有限,每名学生原则上在校期间只允许参与一次项目研究,对于续接课题的情况另行处理。
5.立项申报流程
(1)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负责人在充分理解了项目实施的各项政策基础上,进入学院教务处网页下属子网页“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网站”下载《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打印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的系。
(2)各系进行初审推荐。各系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在接到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表后,需组织本系专家组进行初审,根据院领导小组分配给系部的推荐名额(按照本科学生分布比例确定,推荐名额总数与实际项目数的比例约为1.2:1),确定具体的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经系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推荐项目的信息汇总表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
6.立项评审流程
(1)立项评审。系部汇总本单位的项目申请材料后,由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下,对通过系部初审的项目进行立项申请答辩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推荐立项的项目名单及项目所属的推荐级别并排序(国家级、省级、院级)。
(2)提交《项目计划执行书》。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填写和提交项目计划执行书,规定项目进展的各项要求。
(3)立项公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专家组评审意见及《项目计划执行书》后,报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确定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经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4)立项备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立项项目组织相应立项备案工作,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四、项目运行管理
1.“合同书签订”及项目研究启动。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下载),不按时签订合同书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合同书签订后,领导小组为立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下达第一期项目经费,项目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研究工作。
2.建立交流机制。项目运行过程中,领导小组或创新社团将通过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包括全院交流和跨校交流,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3.项目研究中期考核。项目启动6个月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填写打印,经项目负责人和导师签字后送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将对《中期进度报告书》进行审核、评估。对不按时提交《中期进度报告书》者或项目无明显进展者,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运行;经审核合格的项目,下拨后续50%的研究经费。学生根据专家组的建议,继续研究和实验工作。
五、项目结题管理
1.结题验收申请。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下载《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填写打印后连同结题论文或成果报告(20000字左右),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同时提交的还有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各类辅助研究材料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结题验收评审。学院专家组审议项目论文或成果报告、实验操作演示、辅助研究材料等,并举行严格的结题答辩。对通过结题答辩的项
目个人或项目团队颁发结题证书,并对项目总结报告做出等级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
3.“不合格”处理。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不符合基本要求,被院专家组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并延期结题(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相关项目负责人仍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题,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给与相应处理。
4.结题验收备案。项目结题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当期结题的创新训练项目的相关成果材料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备案。
5.项目延期管理。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结题时间前一个月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下载《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进展报告》,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说明延期原因及申请延长期限,同时汇报项目业已开展的情况,打印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导师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六、项目变更管理
项目立项后,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项目相关内容,如项目研究题目、项目组成员等(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导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应尽早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下载《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经项目组负责人及导师签字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变更申请表交由
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变更申请人,同时将变更申请登记备案。
七、项目经费管理
1.根据教育部和学院的相关政策要求,保证国家级项目的配套经费,院级的项目经费按照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2.项目经费由获得项目资助的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导师不得使用研究经费,学院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3.项目经费由学院财务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进度分两期划拨经费。项目个人或项目团队报销时须按要求填写《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记录本》,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再交由导师签字,然后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盖章,最后凭相应发票和相关审批手续到学院财务处报销。
4.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软件及设备购置费等(具体参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
5.对终止、撤消的项目,凡已有经费支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将冻结被终止、撤消的项目剩余经费,并停止对被终止、撤销的项目经费的后续拨款。
6.学院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其使用科学、合理、高效。项目结束后进行决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八、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学生奖励办法
1.学分认定。凡通过项目结题的学生,可申请“课外素质教育学分”(4学分),关于创新项目学分认定问题,具体请参见《学院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通过结题答辩并被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其论文和相关成果将集结成册,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集》。
2.学生奖励。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颁发证书,在评优、评奖、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在创新训练项目中表现突出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可以优先推荐就业或推荐攻读硕士。
(二)教师的激励办法
1.关于项目导师的奖励。凡通过结题验收的创新训练项目导师,根据学院有关分配制度,按各项目导师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工作津贴;根据项目立项等级(国家级、省级、院级),对项目导师给予一定的科研奖励;对于获奖的项目成果,对导师将另外给予奖励。
2.组织单位奖励。项目完成后,学院将公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成员单位分布表》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导师单位分布表》,作为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成效的评优参考,并对数据集中程度高的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工作奖励。
3.导师评优。学院定期公布参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工作的教师名单,定期评选优秀导师,按学院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其他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设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基金,提供经费资助。凡教育部资助项目,学院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仅限承担项目研究的学生安排使用。
2.调整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特点,细化创新教育的培养方向,根据不同培养方向,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把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面向全校开设《大学生科学研究方法指导》、《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供全院学生选修。
3.营造创新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多姿多彩的课外“创新训练”活动,营造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及一定荣誉,并加强宣传。
4.提供校内外联合的创新训练平台。学院根据创新训练需要,积极联络参与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高校和大学科技园,尤其是有比较成熟的“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经验的几所名院,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创新训练经验交流会,努力搭建一个定期交流平台;协商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5.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集中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相应部门的组织与协调,对相应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推进创新训练项目顺利开展。
九、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适用于当年大学生创新训练的各级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2.本办法由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方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
深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8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级别: □国家级 □省级 □校级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起止年月: 指导教师: 所在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