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精选8篇)_县粮食局重点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2-05-13 07:08:0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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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xx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第2篇: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

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

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

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

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

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工作

征信宣传是人民银行履行征信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积极配合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行也力口大了对公众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我中支以

第3篇: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执政能力、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务诚信试点单位,今年,我区积极探索,开拓奋进,搭建新的载体,开创新的领域,扎扎实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力以赴引领政务诚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有序。

今年,在市信用办下发《xx市20xx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后,我区迅速行动,全面部署,信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了专项会议。按照市里指示,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20xx年XX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XX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任务分解表》以及《2013年XX区信用体制考核细则》。召开了“2013年XX区信用工作会议”,对我区信用工作进行了专项布署,分解落实了具体指标,实现信用试点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政务诚信彰显皇姑特色。

今年,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四大信用主体”活动,即通过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学校四大信用主体,以其鲜明的示范作用,全面提升XX区的社会诚信度。我区信用办在全区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企业、学校中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开展政务诚信宣讲等活动,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讲诚信,处处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尤其区政府在黄河街道试点以建立法制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方位打造“皇姑诚信政府”新形象。

三是全力跟踪协调,确保全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推进XX区软环境的建设中,我区将政务诚信融入其中,加强对区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政府办事效率。认真组织全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双进双解”活动,时刻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动员全区机关干部,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为根本,成立若干帮扶小组,逐一走访市、区重点项目,调查并记录了企业对政府服务和水电气等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提出的若干问题,并及时向市里反映,做好沟通协调,为企业提供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尽全力赢得了企业的满意,力促全区8个市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得到市重点项目办的好评,努力实现了全区经济加速发展。在开展诚信企业宣传活动中,我区继续在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等行业深入推广,加大对沈阳东北有色及沈飞实业公司“辽宁省诚信企业”引领作用的宣传力度,在全行业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四是深入基层一线,多角度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我区信用办结合区委、区政府推进功能区建设,选调了百名干部深入功能区,体察民意,了解民情,通过悬挂条幅,发放诚信政务手册等方式,提高广大民众政务诚信知识。组织企业和学校,通过课堂教育、企业职工诚信培训等活动,促进政务诚信知识的广泛传播。区政府为增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根据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与社区共同协调解决公共服务问题,继续在全区推行黄河街道的“621”模式公共服务平台,即采用“6条诉求征集渠道、2级平台联动办理、1套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将社区居民的诉求及时向政府机构反映,及时解决民生问题,为居民摆脱困境。通过推进“621”联动模式,我区社会管理与诚信建设取得了新突破,政府诚信指数在民众中得到了提高。五是积极探索尝试,创新诚信工作评价机制。

为全力提升我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水平,保证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夯实我区政务诚信建设的坚实基础。今年,我区在政务诚信建设考评机制上积极探索,全面开展诚信单位和个人的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为引领,推行诚信公务员评选活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努力在诚信单位、诚信个人创建活动上取得新突破。我区信用办在年初编制了《2013XX区信用建设考评方案》以及《ab类信用体制考评细则》、《cd类信用体制考评细则》,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当中。

六是注重求真务实,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今年我区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逢进必考制度,严把进入政府机关入口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注重培训教育,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和行政执法能力相关培训。加强队伍管理,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建档立卷,实行一人一档,将公务员诚信建设纳入常态工作。严格奖惩,对在政务诚信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行为给予相应惩戒。

第4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宿 豫 食 安 办

一、进展情况:

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分别在农林、卫生、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共建立60家诚信体系单位,区食药安办于于10月28日-3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初验,结果显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初步建立了基础信用档案,各部门监管信用档案已建设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上半年,我们遵循先易后难、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根据各监管环节食品行业、企业特点,由环节监管部门确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并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具体做法为:

一是充分调研,名单确立到位。区食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将任务层层落实,并通过现场调查的方式,初步确定了75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然后根据各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行优胜劣汰,最后确定工商、质监、卫生各15家,农林11家,经贸4家信用体系建设单位名单

二是制定方案,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食安办制定印发的《宿迁市200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我们明确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划分到区食安委办、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农林局、经贸局、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坚决做到了“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任务落实、齐抓共管”。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氛围到位。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信用企业共同研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使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做到从各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通过采取日常例会与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联络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反复培训,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专题讲授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和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程序,探讨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

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基础工作到位。为了使企业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督促,我们对信用企业负有指导责任的监管部门、企业和政府结成工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的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六句话”的工作思路。即:“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各信用企业按照“六句话”的要求,参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两档”指南》,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监督为核心,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对象,以对企业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部门为节点的信用档案。

五是帮助守信企业,支持发展到位。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推介守信企业及其产品,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提高守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调动尚未加入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六是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到位。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达到调动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带动示范、发展产业的目的。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和部门意识淡薄,紧迫性不高,未能及时将

创建任务及时分解落实,使工作浮于表面。

2、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且资料不全,需部门对创建单位进一步明确标准,快速推进此项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氛围到位。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信用企业共同研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使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做到从各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将通过采取日常例会与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联络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反复培训,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专题讲授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和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程序,探讨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

二是建立信用档案,基础工作到位。为了使企业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督促,我们将对信用企业负有指导责任的监管部门、企业和政府结成工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的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六句话”的工作思路。即:“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

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各信用企业按照“六句话”的要求,参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两档”指南》,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监督为核心,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对象,以对企业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部门为节点的信用档案。

三是帮助守信企业,支持发展到位。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推介守信企业及其产品,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提高守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调动尚未加入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保证信息共享到位。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达到调动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带动示范、发展产业的目的。

第5篇: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是关于社会信用信息传输、使用、维护的制度体系。社会信用一般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类。政府信用主要是指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对自身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落实状况;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则主要是指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遵守诺言、信守合约、履行义务的诚信状态。

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许多的问题。2002年7月下旬《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浮出;“十六大”第一次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写入了党的文件。全国各地建设诚信省市乡村的声浪高涨;国内征信机构正象“久旱逢甘霖”般地迎接征信业“春天”的到来;外资征信机构也加紧了在华设立机构的步伐。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潮正在中国大地上涌动。然而,我国欲建设的信用体系也正在孕育着新的问题。在此也谈谈个人的看法,以共同探讨。

《征信管理条例》是一部征信业的基本法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应将征信定义清楚,才能具有可操作性。《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征信的定义为: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调查、加工、使用等商业性活动。从广义的征信业务的范围来说,征信至少应包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信用担保、保理、商账催收等业务;从事这些征信业务,必需通过信用信息的采集、调查、加工和使用等手段;最终出售征信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广义的征信定义应为:征信机构在依法(规)从事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信用担保、保理、商账催收等征信业务时,通过对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调查、加工、分析、使用等手段,为特定的用户提供商业性服务的活动。

信用体系的建立,仅靠《征信管理条例》是不够的,需要国家立法的保障。目前,国家的一些现行法律与建立信用体系和WTO规则不一致的应修改。同时,国家在立法时,也应把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出具征信或评级报告后才能实施;征信机构在从事征信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范;等等。这样,征信平台才可能建立,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征信市场需求,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有基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

1、关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问题。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征信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基本信用信息库和特定信用信息库。

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如央行、工商、税务、海关、商检、质检、司法、公共服务等掌握着大量的基本信用信息,这些基本信用信息是国家行使管理职能而产生的。国家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中,可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将这些国家机关的基本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基本信用信息平台即公共(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廉价使用。这是最经济、公平、公正的办法。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立“诚信省、市、乡、村”热。由各地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在建立“诚信省、市、乡、村”中花巨资建立“信用数据中心” 的做法,难免带来重复建设、资源“私有化”、垄断和分隔。因各地的“信用数据中心” 数据有限、功能不一,日后难以并轨形成全国统一的政府基本信用信息库的问题也不可小视。这种由各地政府牵头搞的模式,只能短期、局部有效。从长期、全局看,无疑是政府资财的浪费;征信机构需花巨资购买和整合后才能使用;征信的社会成本高企。

由各征信机构向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或各地的“信用数据中心”购买,自己建立基本信用信息库。这种模式则意味着国家对用国家的力量建立信用体系的放弃。基本信用信

息的集中若不是靠国家的立法和财力而完全靠征信机构的力量是难以做到的。目前,没有哪个国家采用这种模式。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内征信机构发展慢、水平不高的最重要原因。特定信用信息库如何建立?特定信用信息库具有差异性特征,是各征信机构根据各自征信业务的需要而建立的专门化数据库。它是扩展了的信息资料,如国际市场信息。基本信用信息库和特定信用信息库两者的数据库资料范围不同;数据库资料搜集的方式也不同。特定信用信息库的建立只能由各征信机构根据各自征信业务的需要来建立。

2、关于资信评级机构集约化的问题。资信评级是一种以智力资本型为主导的经济活动。目前,我国的评信机构几经治理整顿、脱钩后仍有不下30家,货币(注册)资本普遍不多,业务不足且各自为营,人才资源分散,使原本整体素质就不高的状况十几年来无大改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证券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修改稿》中拟将征信(评信)机构的注册资本提高到几千万至一个亿。可见,管理层有意要将小而分散的评信机构进行重新整合,以达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这是件有远见的做法!

但对于苦苦经营了十几年而无大多积累的“老”机构来说,如此高的注册资本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现有“老”机构加在一起的货币资本也不过一亿左右。诚然,货币资本大,可以体现经济实力,可建立自己的大型数据库采集更多的重要信息。但毕竟智力资本、人才资源才是评级机构更重要的内部资源。

因此,适当的抬高注册资本门槛以达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是必要的。但国家在设定注册资本门槛时应考虑内资控股与外资控股有别;老机构业内增资(老机构业内增资可规定年限分步达标)与新机构业外增资有别;“全能型”机构与“分业型”机构有别。

3、关于“违约率”的问题。资信评级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风险管理的工具。而“违约率”是检验资信评级质量的工具,它可以检验不同的评级机构对同一评级对象在相同等级时质量上的优劣差异。“违约率”是资信等级可操作性的灵魂。评级机构避开严谨科学的违约率统计而片面追求评级指标体系的建设和评级方法的完善,将无法达到评级产品的质的飞跃。因此,评级机构应建立违约率模型。

很显然,由于我国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目前的评信机构虽经多则十几年、少则几年的惨淡经营,但绝大多数都未建立评级对象的违约数据库,只是侧重于对评级对象未来风险的主观预测。尽管厦门金融咨询评信公司引入了违约率概念(全国唯一),连续六年进行了违约率计算,也仅仅是停留在“金融债务违约率”(包括贷款、信用证、票据贴现)的水平上。可见,要真正使用“违约率”来检验资信评级的质量,有赖于评级机构的努力和数据库的积累。目前的条件尚不具备。在实施“违约率”作为检验资信评级质量的工具方面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4、关于征信立法和市场需求培育的问题。信用体系的建立,仅靠《征信管理条例》是不够的,需要国家立法的保障。目前,国家的一些现行法律与建立信用体系和WTO规则不一致的应修改。同时,国家在立法时,也应把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出具征信或评级报告后才能实施;征信机构在从事征信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范;等等。这样,征信平台才可能建立,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征信市场需求,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有基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

回顾我国评信业艰辛的发展历程,八十年代中至九三年治理整顿前,曾经也是银行对企业进行热火朝天评级(信)的时期,结果出现了如上的消极影响。治理整顿后至当前,我国较规范的评信业才刚刚步入起步阶段,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按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已探索出了一条对授信企业由社会专业评信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评信”的路子。十五年来,既有沉重的教训,也有近五年来可贵的经验。为了不重蹈过去的覆辙以利于评信

业的健康发展,在商业银行也从事企业信用评级业务后,一定要兴利除弊针对以上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安排。因此,对授信企业评级,要有“合”有“分”、“两条腿走路”,应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相结合:在有评信中介机构的地方,对在两家以上的银行授信的企业和虽只在一家银行授信但授信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大户,实行商业银行和评信中介机构“联合评信”的办法;对只在一家银行授信和授信金额未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则由授信银行单独评信,“内部掌握”。在目前暂没有评信中介机构的地方,只要市场需求培育起来了,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大机构自然会设立分支机构或按市场规律与商业银行合作运作。

一个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应该包括哪些东西呢?美国是世界公认的信用制度最完善的国家,其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较强。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信用成了在宏观上左右美国经济景气的重要因素,美国短期消费信贷5年以内余额从1946年的98亿美元上升到1998年的13010.44亿美元,当年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7378.23亿美元。第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达。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这些中介机构都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能保持相当高的独立性,能够为各种信息需求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产品,从而满足美国社会了解社会成员信用状况的需求。独立的信用中介机构是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柱。

第二,信用法律制度相对完善。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1970年《公平信用报告法》是美国信用立法的代表,该法专门对个人征信机构的设立、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信用信息报告的使用,消费者个人的权利,征信机构的违法责任等方面作了清楚的规定。

第三,信用行业管理到位。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下,美国政府对信用行业的干预并不多,主要是监督市场主体,尤其是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的守法状况。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见,社会信用体系是与所有社会成员(包括个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信用活动有关的制度性社会工程,包括所有个人和组织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征信服务运作机制、信用法律制度、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以及有关信用管理的职业教育和道德建设。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全可以借鉴信用制度完善的国家的经验,从信用文化宣传、信用中介机构培育、信用法制完善、信用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尽快为社会构建一个有效的信用服务机制。

第6篇:县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总结

打造诚信企业创建民营品牌

――霍邱县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发展侧记霍邱县是农业大县、产粮大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今年三月份,霍邱县被六安市政府确定为粮食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县之后,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全县100多家大米加工企业和5个规模化粮食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确定了永

香米业等6家大米加工企业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从组织领导到建章立制,从整治外部环境到规范内部管理,深入开展试点工作。日前,第二批试点企业初步审查也基本结束,20家企业将进入第二批试点企业行列。

笔者有幸走访了这些企业,领略了各位民营企业家的风采,了解到这些企业走向成功的基本经验。

艰苦创业求生存

霍邱县荣芳米业有限公司创办于1992年,建厂初期是家庭经营、小作坊生产。总经理李荣正说:“我是农村人,小时候家里人口多,很是贫困,在做生意的初期没有经验,吃过不少的亏”。经过10余年的发展,目前,该厂已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企业发展模式。企业现有员工50多人,厂房25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300多万元,年产量4万吨,产值3000多万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拥有优质商品粮基地7200多亩,种植的“太湖糯”稻谷在加工之后,远销河南、福建、浙江等地。

纵观霍邱县粮食加工企业,大多数是从家庭小作坊逐步到规模化经营,有的企业甚至经历过濒临破产的危机。

霍邱洪鑫福联粮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大米加工销售为主的民营企业,总经理陈传勇身残志坚,克服重重困难,把一家刚开始只有2个人、1台碾米机的小加工厂,建设成今天拥有百万资产、数十名员工、产值上千万元的中型大米加工企业。谈到过去,陈传勇感慨万千:“我们残疾人做事,比健康的人要付出更多的艰辛。”也正是他身上的那股不屈不挠的精神,带领并影响着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也促进了企业的逐步发展壮大。

诚信经营谋发展

霍邱县粮食加工企业在发展中逐渐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不断改进经营和管理模式,注重提升企业信誉,提高产品质量。信用中国打造中国信用监督平台。县政府提出建立粮食安全信用体系之后,通过广泛宣传和政策引导,各企业更是坚定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谋发展”的思路,部分企业还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乐民米业公司与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合同,种植500亩“长粒香”水稻,注册了自己的“志明”牌商标。不少企业借助地域知名度,注册产品商标,如龙潭镇精米加工厂的“龙湖”牌,霍邱稼禾米业公司的“乌龙香”牌、白莲米厂的“白莲香”牌等,逐渐被市场和消费者所认可。有不少企业还在沿海地区设立销售网点,年外销大米40多万吨,产品远销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发达地区。

政府帮促搭平台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安徽乐民米业公司总经理涂志乐说。霍邱县岔路镇政府为解决乐民米业公司扩大再生产所需场地和出路问题,在财政资金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0多万元资金,将临近厂区的镇水利站整体迁移出去,使该企业顺利完成了扩建。

荣芳米业公司一直想从韩国进口了一套大米色选设备,该套设备对于提高大米纯度和精度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资金原因迟迟没有购买。今年,国家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对进口该批设备的民营企业免除27的进口关税,安徽省政府对本省粮食加工企业前十位用户给予贷款上的支持。荣芳米业因此受益,今年10月,不仅增添了先进的设备,而且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霍邱县农业发展银行热情服务大米加工企业,多次给予诚信经营的企业政策倾斜,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县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也以大局为重,落实优惠政策,规范税费征收,努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搭建更广阔的舞台。

发展壮大谱新篇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霍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多方争取,为企业要政策、出点子、想路子。各试点企业也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细心谋划。部分企业开始实施改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石店精米厂已注册为万年红米业有限公司,另有多家企业正在积极申报之中。信用中国中国信用门户。

长集吉祥米厂易明祥厂长说:“试点工作的开展让我们的视野更宽阔,这些企业内部规范的落实,正是企业未来发展所急需的”。该厂在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企业之后,立即投资10多万元,重新装修了厂房,更新了部分落后的设备。安徽乐民米业公司不但拿出结余的资金用于企业设备更新,还开始涉足其他领域,走集团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路子。近期,该公司与日本合资的项目即将投入生产,届时,霍邱县的民营企业又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第7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市加快推进“十三五”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201X】158号)任务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201X年以来,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融水县信用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失信行为分类和联动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信用信息采集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贩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力度。

201X年起,开展编制融水县加强政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的意见和办法;编制融水县政务信用信息目录;持续加强信用系统建设,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二)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开展融水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研究,建立了“信用融水”网站,201X年底前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XX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XX”网站。

2.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根据融水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以及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主动采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本系统、本行业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实现部门和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集中整合。同时,在信息化建设中引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索引码,为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夯实基础。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201X年成立自治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组织协调45个县直部门,梳理、清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梳理出5581项行政权力,其中保留3423项,拟取消或转移2158项,精简率38.67%。保留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融政发〔201X〕18号文件予以印发并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此基础上,201X年再次组织协调32个县直部门,进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经过梳理确认,保留权力事项3641项、共性权力11项,与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6424项,形成《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融政发〔201X〕28号文件予以印发并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X年调整政府工作部门时,我县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整合,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201X年印发了“三定”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后领导班子统一,机构运行顺畅。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自治区和XX市政府的要求,为加强市容市貌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XX市编委批复,我县于201X年3月底新设立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在县住建局,主要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管理全面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将县市容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住建局后,更名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县住建局二层事业单位,具体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三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交通综合执法大队。201X年,我县把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地方公路管理所、县港航管理所的行政监督执法职能剥离出来,新设立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统一执法,为县交通运输局二层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完成。四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 “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将乡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管、村寨防火等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201X年,我县全面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设立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简称“四所合一”)。201X年底,融水县设立了乡镇交通管理站,在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201X年,融水县进一步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印发了20个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梳理出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并给每个乡镇增加2名编制,强化了队伍建设。

(3)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XX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1X年,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出具了34份法律意见书,为县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1X年,县政府聘请律师作为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6名,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助理1名。全县各乡镇政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均已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确认、聘请法律顾问。

2.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进一步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政府体系,健全诚信政府考评和失信追究机制,打造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引导和带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

(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1)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一是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利用坡节下到基层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区划内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微信、融好网平台等向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2)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投资类、资产管理类民营企业非法集资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县域内该领域经营情况无非法集资舆情反映,无民间集资行为。目前,我县尚未发现投资类、资产管理类民营企业存在非法集资问题。

(3)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各类非法集资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市金融办(处非办)和县政府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2.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完成价格信用信息库数据采集及系统录入。201X年以来,县物价局组织人员,分组走街入巷,紧锣密鼓地采集、录入我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的各种信用信息,建立价格信用档案,录入价格信用信息库系统,构建价格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截至目前,县物价局已完成590多家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价格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及系统录入,纳入全市价格信用系统管理,对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行价格信用的认定、失信惩戒及其监督管理。

(2)做好价格信用管理。县物价部门对价格失信单位和个人初审确定其失信行为,由市物价部门最终审定。认定价格信用等级分为五级:诚信、守信、一般价格失信、较重价格失信和严重价格失信。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方式有:督促整改、提醒约谈、依法查处、列入黑名单、公示曝光等。具有严重价格失信行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除受依法查处外,将被列入自治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黑名单有效期5年。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价格信用系统作用。201X年以来,县物价局加大市场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活动,强化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价格信用管理系统的监督约束作用。凡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低标高结、虚假打折、串通涨价、乱收费等价格失信行为,全都录入价格信用信息库,与XX市社会信用体系网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201X年以来,县物价局向业主发送检查反馈、提醒告诫信息392条,登记一般失信单位3家,恢复价格诚信单位2家。开展各项价格收费检查,检查单位900多家,接待来电来访、价格投诉举报、价格咨询57件,其中,答复群众价格咨询29件,责令整改事项28项,责令退还群众多收价款25.2万多元。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4起, 处罚金额1.1万元,责令清退违法所得784.86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各行业的价格收费行为,推进了价格诚信融水建设。

3.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管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着重解决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薄弱环节;规范招投标、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把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竣工审查验收,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我们一路不予竣工备案,不允许交付使用;严格监管,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

(1)健全完善社会救灾诚信体系方面。一是社会救灾诚信体系建设。2014年以来,国家民政部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自治区民政厅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均能够普及到县级民政部门。救灾款物发放均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文件规定,足额、按量、按期发放。二是救灾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救灾资金由自治县财政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资金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银行账号。救灾物资统一储备,根据灾情需要,登记造册,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受灾手中,并在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构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严格按照201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2014年1月26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XX壮族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4〕5号)和《XX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X〕7号)文件规定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目前,我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落实编制9人,现有工作人员8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能与部分部门信息共享,如: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人社职工养老保险、渔船补助、车辆、涉农补贴、地税信息。

(3)构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县目前依托“XX居家养老信息管理平台”,从2014年起,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村配备了53名管理人员。2014年以来,共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新建和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新增社会养老服务床位700余张。目前,自治区、XX市均为出台社会救灾救助诚信体系以及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社会福利和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县没有出台文件依据。

(4)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定期和不定期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督查,规范服务质量,时时通过社保监控系统对各类参保人员的医保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加强检查,杜绝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出现,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定期和不定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内控检查,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业务经办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2.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我县着力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社会公布办法》,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位管理制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包含已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随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如果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人社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将企业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同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实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要求施工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人劳动维权告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维权提示等,以方便广大的农民工能更好的了解自已的权利,更有效的维权。二是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强化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并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对县域内用工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同时由人社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各履行的指导及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施工单位的用工实名制花名册,同时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农民工入场作业前,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解问题,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紧紧盯住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在关键时期、重要节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单位建立台帐清单,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的管理办法,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工资不支付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做到执法办案“零拖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要快立快查快结,对重大欠薪案件要挂牌督办,不见结果不收兵。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201X年至201X年9月,人社局共接收仲裁申请案件460件,立案受理378件,不予受理84件,调解50件,结案率100%。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就近、就地、及时、柔性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及街道和企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拟赋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努力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3.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

加大平台办理案件的录入率。我们按照“日常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结案”几个程序,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处罚,每个程序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平台录入,有效管理文化经营单位的日常经营行为。

4.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在各类项目申报材料中加入《科技计划项目诚信守法承诺书》,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绩效考核,并在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绩效考核等环节,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上述工作和措施,较好的鼓励了企业守信行为,强化了其信用意识;二是为了提高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真正体现科技服务的宗旨,采取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全流程网上操作,打造阳光政务平台。三是在项目评审时全程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诚信宣传教育,确保项目评审公正、公平、高效。

5.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我县民政部门登记材料的社会团体共106个,民办非企业106家。均在XX民政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执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录入XX民政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库。按照规定,定期每年开展年度检查一次。保持与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章程,积极宣传政策和督促遵守法律法规。

截止目前自治区、XX市均为建立有社会组织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运作、信息公开、服务承诺等自律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尚未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分配、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和方式。融水县民政局没有建立社会组织相关制度和机制的依据。

(六)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1.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县司法局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规范运行,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使人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

2.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加强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一是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加强政务公开。依法梳理全局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开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服务指南,将司法局的职能,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的职能进行公开、公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增强司法行政行为的公信度;二是督促法律从业人员主动向社会公开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执业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执业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大检查活动及不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开展执业检查,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管理规范、诚实执业、讲求信誉的法律服务队伍;二是坚持将诚信教育作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全县职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各类会议或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意识。

(七)加强诚信教育文化建设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融入法治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宣传信用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诚信典型、诚信知识等,积极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 “法治苗山”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宣传,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遵法守信的浓厚氛围。

第8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当前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制定全市价格诚信建设意见,扎实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

我局制定了《烟台市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和加强全市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下达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执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经营单位,建立价格行为记录台帐档案,采集信息制度,从正反两方面准确收集、整理、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特别是重点建立健全“价格诚信单位”的价格诚信档案,记录“价格诚信单位”的价格行为信息,适时向社会公布“价格诚信单位”的价格诚信信息,发挥价格信用的导向和警示作用,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依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并随着物价检查工作的开展,分期分批建立被查单位价格诚信档案,检查一批单位,建立一批档案,不断增强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自2003年以来,我局会同市文明办联合组织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制定了《烟台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办法》,对创建全过程的工作逐项作了严细的规定,并提出了创建的三项基本要求,即:建立价格管理网络,建立八项价格管理制度,实行价格违法一票否决制。对申报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新闻媒体公示后,确定入选单位。为将这一活动向纵深推进,2005年我局会同市文明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同时,要求已被授予“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我局。先后在《烟台晚报》等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全社会讲价格诚信的浓厚气氛。分别于2003年9月和2006年10月,与市文明办召开了两次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128个价格诚信单位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大张期鼓地宣传,增强了创建活动的吸引力、辐射力。对我局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做法,省物价局给予了肯定,于2005年10月将我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管理办法,在全省予以推广。

开展了省级“价格诚信单位”申报和评选活动。并按规定对全市已申报的20多个单位,经严格审核后,上报省物价局。在我局和各方面的努力下,最终确定了我市19家单位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授予了“价格诚信单位”牌匾和光荣册。

二、开展以“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为主题的反价格欺诈活动,维护消费者利益

近年来,我局在全市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反价格欺诈活动,有力地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反价格欺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依托三个载体,构建三个体系”的反价格欺诈工作思路,在认真扎实地开展市级“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省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以“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为主题的反价格欺诈活动。首先,集中组织开展了反价格欺诈活动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价格诚信先进典型,曝光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倡导价格诚信,震慑价格违法经营者,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同时,选择商业零售、餐饮、旅游、电信等行业50个单位,带头发起讲价格诚信、制止价格欺诈倡议,利用新闻媒体、经营单位宣传栏及自办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讲价格诚信、制止价格欺诈的浓厚氛围。宣传月期间,我局召开了由150多个重点经营单位参加的“推进价格诚信、制止价格欺诈”政策提醒会,动员部署开展反价格欺诈活动。其次,先后组织对全市4300多个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的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市共查纠价格欺诈行为及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680多起,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三、开展涉农价格收费秩序整顿,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今年,依据价格政策的变化情况,重新编印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对全市190个乡镇、6988个村全部免费发放,公示了23类、125项重点涉农价格和收费,增强了广大农民的监督维权能力。全市物价系统上下联动,每年开展一次春季和秋季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农资价格和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农民建房等领域的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涉农领域的价格违法案件70多起,涉案金额600多万元,推动了农村市场价格收费秩序的进一步好转,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下步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按照我局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以及与市文明办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的要求,稳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好对已授予称号的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的检查复审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予以撤消;总结推广“价格诚信单位”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和价格信用水平。

二是加大反价格欺诈检查工作的力度。采取平日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曝光一批价格欺诈典型案件,形成震动效应,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提高,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进一步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抓好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对涉企涉民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进行整理汇编,通过印发小册子和媒体公示等形式,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充分享有知情权,有效行使监督权,以增强价格社会监督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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