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汇报(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棚房整治工作汇报”。
第1篇: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XX 办事处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县农业农村委:
为认真贯彻县决策部署,近日,我街道积极行动,组织召开“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农用农地、换地于农。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目标责任。坚持把整治清理“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整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为了加强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实到实处,经街道党委政府研究,专门成立“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为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农服中心,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全街道10个村(居)委会所辖区范围内家庭农场、农村土地合作社和其他设施农业、村庄内部及边缘的村民自建大棚,实行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式大检查,依法严查大棚内违法建房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村逐户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列出整治任务清单,确保期限内完成清零任务。截至目前,全街道共清理现有“大棚房”52家,其中塑料“大棚房”10家,其他“大棚房”42家。
三是强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村级一天一巡查、部门三天一督导”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完善问题处置链接,推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督导问责,对在整治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村(居)委会或个人严肃追责。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倡导媒体、网络和公众参与,形成街道、社会、媒体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XX办事处 2019年3月12日
第2篇:宝山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宝山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通知》(沪农委〔2018〕272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
对本区范围内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整改拆除,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要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72、集中查处整治。12月10日前,各镇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逐个整改。对符合设施农用地用途的,按照规定备案后纳入统一监管平台,其中,尚未备案的项目,可按照硬化部分重新认定设施农用地面积;对不符合设施农用地用途的,按照“拆除、保留、转性”三种方式处置。各镇要及时报送“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3、上报整治情况。12月15日,区农委、区规土局完成本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报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区规土局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四)严肃执纪问责
纪委监察部门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区、镇农业部门和规土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保护制度,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 7
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成立区级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工作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规土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本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报告。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承担日常工作。各镇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开展清理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全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附表1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样表)_______________区单位:个、亩设施农业情况
镇 小计 个面 数积 总计塑料 大棚 个 数面 积日光 温室 个面 数积连栋/ 7
温室 个面 数积其他 个
数小计违法违规建设情况Ⅰ类
面积Ⅱ类个面数积Ⅲ类个面数积其他个数面积耕地违法违规占地面积 其中基本 农田面个
积数面个积数注:Ⅰ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
Ⅱ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Ⅲ类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附表2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样表)_______________区单位:个、亩、万元建设主体序
号项目 名称占 地 面 积建设/ 7
地点土地 流转 起止 时间 *年*月 — *年*月棚 数主体 名称建设 总投资其中享受财
政补助中省市县央级级级始建时间违规性质违规面积占用耕地其中占用基本
农田计划整改到位时间镇、村、组*年*月Ⅰ、Ⅱ、Ⅲ、其他注:1.本表是违法违规情况明细表,要求逐个项目填写,项目是指各种资金来源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如一次性投
资建设的10个棚,视为1个项目,在一行填写。
2.违规性质可分为Ⅰ、Ⅱ、Ⅲ类及其他,其中Ⅰ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Ⅱ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Ⅲ类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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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大棚房专项整治民生生活会汇报
大棚房专项整治民生生活会汇报材料
按照此次民生生活会的安排,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4月16日在重庆考察调研、组织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办《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特别是重温了习总书记对国土和城建领域的批示精神。针对习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批示进行了再学习(习总书记2018年8月15日在中办调研室《情况专报》第52期“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屡禁不止亟待加大整治力度”一文上的批示:“这是个老问题,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利益驱动,是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从这份材料看,类似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在发生。土地问题是个大问题,农地姓农这条底线不容触碰,务必高度重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从严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紧紧聚焦会议主题,全面、从严、从细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X条,综合整理归纳为X大类X条。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熟视无睹的问题。一是政治立场站位还不够高。比如,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能够忠诚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但也存在没有完全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情感认同转化为理性自觉还有差距等问题。二是学习贯彻落实还不够坚决。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等方面的学习相对滞后,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还不高,不能完全做到知行合一。三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还不够。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专项整治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的心得体会还比较碎片化,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推动问题解决的措施上思考不多、研究不深。比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由于城市定位及历史原因,我县工业经济发展一直相对滞后,面对全国经济整体运行压力大及环保问题倒逼的压力,在如何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和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方面,还没有制定出台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和有效管理机制,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
(二)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能够认真执行上级的政策,自觉对标看齐党的各项政治记律和政治规矩,但对照查摆,仍存在不足:一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对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有时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对党的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不够,致使自己理想信念有所弱化、政治敏锐性不够强。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质领会不深,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时对错误言行、负面言论缺乏基本的鉴别力。三是执行力不够强。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战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我能深刻领会、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县委的决策和主张作为确定工作目标和依法履职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意志。如,今年为响应推动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对全县政府债务进行摸底调查;听取精准扶贫工作报告,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视察;表决通过《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拳整治大气污染的决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X个问题整改到位。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政治高度推动落实不够。我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但有时候没有能够从讲政治的高度去推动落实,认为主要负责同志自己落实了就可以了,没有积极主动推动贯彻落实。二是结合实际推动落实不够。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与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结合不够到位,运用自己的职能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措施不够多、力度不够硬。三是工作节奏仍较慢。我曾在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岗位任职很多年,转岗到目前岗位后,由于思想认识的局限性,认为XX工作身处二线,讲究程序,工作不用那么拼,导致工作标准不高、节奏较慢,影响了工作效能。
(四)是否存在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能够深刻认识到“四个意识”的重要性,凡事都努力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对上级政策,都能够做到按照政策制定方案和具体实施,使政策真正的落地生根,得到很好的贯彻。但是,仍存在不足:一是执行不够坚决。比如“常委要亲自带头到联系乡镇、分包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有的时候同时来了很多文件,上级下达安排的工作都很重要,但时间紧、压力大,这时候在执行中有厚此薄彼情况,落实中不全面,工作质量不高。二是干事热情不够高。
尤其是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时,有坐、等、靠的思想,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不是自己努力寻找对策,缺乏迎难而上的精神;工作上存有不思进取的思想,有时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不愿再立新目标,追求“无过便是功”。三是担当作为有折扣。但是对分管领域工作的推动落实上还不够严、不够细。比如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的乡镇场办、县直单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真抓真管、长管长严的态势没有形成。深挖根源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学习没有成为政治任务、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抓得不紧,没有真正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与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在一起,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主动性不够。
(五)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争功诿过的问题。这方面不仅牵涉到党性问题,也牵涉到人格人品问题,这些年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遇到多少困难,我都时刻提醒和监督自己,干净做人、清白做事,坚决做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眼前服从长远。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对照反面典型剖析反思,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一是思想认识不够。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把晞朴晗华、师古不泥作为文风修养,诚敬恪职、钻研勿替作为学风修养,缓慢恒赢、乐群无隙作为作风修养,工作严谨,不弄虚作假。牢记“前哨后院”的职责,以“五个坚持”“十要十不要”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幕后服务工作,为班子补好台、搭好戏。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候还有推诿思想。比如有时候工作很忙,全县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去协调、去兜底、去补位,感觉做得好是职责所在,做的不好就会受到批评,心理上会存在一些落差。二是自觉抵制不够。我个人存在抵制不够,立场不够坚定,只追求自我教育、自我革新、自我完善,与错误思想倾向、不良风气和作风作斗争的勇气不足,患得患失,有做老好人的思想。三是责任意识有所放松。在工作中,愿做“树典型”的好事,不愿做“擦屁股”的烂事;愿做独当一面的事,不愿做为其他单位打配合的事。注重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亮点,对未来工作的增长点考虑不足、谋划不够。
(六)是否存在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问题。能够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和领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远离“两面人”,不做“两面派”,听从号令、服从安排,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各科室的管理还不是很到位。主观上认为个人的主要精力在县委的中心工作,偏重于协调处理全县方方面面的工作,机关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不需要过多的插手,疏于对各科室的管理,导致一些机构一些工作人员作风不是太扎实,工作方法不太创新,慵、懒、散、慢,跟不上领导的节奏,达不到领导的满意,有时候甚至会出现工作推行不动现象,一些工作明明很早已经布置下去了,却迟迟不见回音。二是党性修养严度不够。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放松了持续改造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觉性,虽然在行动上能够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 持高度一致,但是在思想上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不能时时刻刻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为共产主义理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境界,党性修养与党的事业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把坚定理想信念的学习教育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来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体现不明显,致使在“四个自信”上不够坚定。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还不够充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还没有体现纪在法前的要求,冲
着纪律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由“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抓早抓小意识还不很强,对个别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更多的采取了提醒、纠正等方式,但没有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做到从严管理。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用得不力。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一是理论学习虚化。有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的思想。认为业务是实的东西,能看得见摸得着,政治理论是虚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政治理论水平再高不如实实在在干点事。二是精神追求弱化。受社会普遍存在的重事务工作轻理想诉求、重利益获得轻信念取舍的影响,削弱了我们的精神追求,放松了我们的自我要求,队伍的忠诚意识、大局意识、敬业精神有所弱化。三是理想信念淡化。受各种思潮的侵入和社会现实环境的影响,思想容易产生波动,加之理论学习和修养不足,造成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有所淡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理念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导致了“四风”问题的存在。
(二)宗旨意识有所动摇。一是指导基层不深入、不经常。到了基层只注重了解想要了解的问题,与群众谈心交流不够,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少,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没有拿群众当朋友,把政策和情况交给群众,真正做到民生公开、决策透明。二是宗旨意识不扎实、不牢固。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领会不深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在具体落实上有偏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衰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有减弱。
(三)党性修养有所欠缺。一是党性观念有差距。在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上认识有偏差,也对部分机关干部带来一定影响。一些同志存在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办理、解释、回复,缺乏为民服务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坚持党性原则有差距。领导班子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过于依赖机关干部的自觉性;在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上态度还不够坚决。三是作风锤炼有差距。艰苦奋斗精神有所退化。一些同志存在着“歇口气”和“现在条件好了,可以不用过苦日子、紧日子”的想法,对相互攀比,讲究排场的事情逐渐习以为常,对一些浪费现象、奢靡之风的危害认识不足。
(四)政治纪律有所松懈。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有些领导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忘记了自己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责任。没有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忽视了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党的地位与形象。有时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党员,普通干部,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思想上只求对我有利、不求严防死守,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纪律松懈的思想有所抬头。
(五)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有所偏离。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等方面缺少理性深入的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扎的不够深。工作中,时常会追求外显的、量化的、上级要求的、考核必需的标志性“动作”,往往忽视打牢基石、苦练内功,甘当阶梯、愿谋“潜绩”,不计个人名利、不重眼前得失。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得以形成的根源所在。
三、下阶段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中心学习、代表学习培训等“必修课”、“第一课”。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筑牢政治坚定的思想上基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二)始终坚持党对XX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县委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事意图。坚持把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确定县委工作目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开展监督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把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大棚房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围绕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机构改革工作。
(三)严格执行民生集中制,切实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严格落实民生集中制,实行科学民生决策,坚决反对“一言堂”,不搞无原则的团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坚决执行党组集体做出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带头落实改进作风
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四)敢于担当斗争,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磨练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计划、财政、环境、国有资产管理、规划、旅游产业、法治政府建设、茶产业、教育经费投入、民事审判等工作的监督,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围绕大棚房整治、河长制、教育扶贫、精准扶贫、金融风险等开展专题调研。
(五)严格对表对标,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对标对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更严更实更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的实施办法和市委的实施办法。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转作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严守规矩,严格自律。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常委会重点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党委决策提出更高质量的参考意见。
对照检查完毕,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4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新版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及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乱象,从X年9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明确任务,夯实责任,规范程序,确保“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大和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原则,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镇(街)对辖区内所有农业园区及农业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逢园(棚)必进、逢园(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认真统计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用地及监督管理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财政补助等相关信息,掌握“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问题台账,作为清理整治的基础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各镇(街)对发现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坚决依法依规拆除、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区分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切实加以整改规范。
(三)严格依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国土X分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置。对改变农业设施用途、涉嫌骗取的财政补助资金,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四)严肃问责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工作推进不力的公职人员,区纪委监委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区农业局、国土X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立足标本兼治,完善政策措施,细化监管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和农业项目公示制度;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牌。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强化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要全部建档立卡。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区级牵头。区级对全区专项清理整治总负责,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组织机构,上下联动,通盘部署,明确重点,夯实责任,抓好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镇(街)落实。镇(街)是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摸排调查、自查自纠、整治整改等工作,逐级压实村组清理整治任务、责任。
(三)部门协同。区农业局、国土X分局等有关部门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强化督导,做好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准确把握政策,明确范围,突出重点,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一)排查梳理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各镇(街)以政村为单位,逐园逐棚进行全面自查核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拍照留痕,建立问题台账,由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区农业局、国土X分局汇总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共同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11日前报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整改阶段(10月中旬-12月中旬)
各镇(街)从10月中旬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对排查中发现的“大棚房”问题,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查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问责追责。
(三)总结报告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
清理整治结束后,各镇(街)及时形成总结报告,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区上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X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X、X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国土X分局共同负责,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工部、区委网信办、区经发局、区农业局、国土X分局、区财政局、公安X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区扶贫局、工商X分局、区文体局等部门为成员,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区镇(街)任务落实,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肃督导问责。对专项行动每个环节,都要严肃认真督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区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整治不彻底的地区进行补课,对问题严重的通报批评,甚至问责追责。区上将本次专项行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镇(街)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跟踪报道清理整治情况,适时曝光典型案件,起到警示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依规办事,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定期信息报送。实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镇(街)要确保专人负责,及时汇总、逐级上报进展情况,务于每周二9时前,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辖区清理整治情况,重大事项随时上报。
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举报电话:X
第5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执纪监督的总结
关于“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执纪监督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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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
接到区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执纪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莲花寺镇纪委集中一周时间对违法建设大棚房问题开展“地毯式”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好“大棚房”整治之战。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站所在集中整治和正在开展的农业设施清理排查工作中,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作风拖沓,以及阳奉阴违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二是排查清理整治规范情况,针对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农业大棚看护房以及其他设施农业项目改变用途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清理不彻底,有死角、有遗漏、有反弹等问题;三是土地恢复种植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仅依法拆除"大棚房”,未在恢复土地原貌、农业用途、种植条件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甚至出现耕地撂荒等问题;四是宣传教育引导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通过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导致群众未能认识到大棚房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等问题;
截至目前,我镇对6个村疑似违建问题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抓紧实施,镇纪委全程跟踪,确保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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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78号)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菏政办[2018]72号)的有关要求,我县专门成立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领导小组,将清理整治任务一一下发至乡镇(街道)和村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我县在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按照省、市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整治合力,分类精准施策,扎实有序推进。截止2019年3月**日,我县对**个设施农业项目进行了摸排,共排查出“大棚房”一处:**,位于**,该宗地的二调地类为**,占地面积******。目前该“大棚房”及其他设施被全部拆除,且恢复种植条件,彻底消除了违法状态。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治行动。鄄城县委、县政府委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大棚房”清理核查工作。能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1月8日、1月23日、3月6日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大棚房”及设施农用地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调开展“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再次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整治范围、整改期限,提出了工作要求,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有力推动了全县“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精准施策,突出重点抓整治行动。按照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主要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把摸清底数作为有效整治的基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身处一线,情况熟的主体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棚入园实地查看,有棚必进,逢棚必查。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发现问题的专门设立档案。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推进,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整改一批。二是分类整改。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准确定性、区分类型、分类处置。对标准把握不准的,多部门联合研判,按照农地农用的根本原则,该查处的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拆尽拆,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查出必追;能整改的,按照有关政策实施整改。
(三)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抓整治行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抓核查、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以查改为手段,以成效为目标促进工作进展。按照县委、县政府明确的责任分工,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要求各乡镇、街道办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大棚房”清理整治涉及面广、牵扯面多,通力协作配合是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的关键。着眼工作落实,注重自然资源、农业和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对清理整治工作排查不及时、整改进展慢的主体单位,及时督促责任落实。同时,积极做好农业大棚设施建设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大棚房”等违法行为。
三、下步措施
(一)排查整治”回头看”
在完成第一阶段清理排查任务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再次全面复查,查找遗漏和新出现的“大棚房”问题。继续组织开展深入查、回头查、彻底查,强化拉网式排查和实地抽查调查,确保排查清理全面彻底,突出抓好各类“大棚房”违法项目的分类处置工作,彻底恢复农业用途。对我县**个设施农业项目定期核验,重点检查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反弹再建,以及新增“大棚房”问题,坚决从严查处,确保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健全完善土地利用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和设施农用地管理配套政策,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监管,真正做到农地姓农,还地于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月**日
第7篇:胶囊房清理整治工作
胶囊房清理整治工作
xx社区根据上级下发关于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相关规定,要求辖区内房屋出租人违法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并要求出租房屋房主、各房地产中介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出租房屋、违法群租房清理整治工作。
经过多天的劝退、清退工作,部分租户已经搬离,房主也将房屋逐步恢复到原貌。
为使辖区范围内不在出现群租的胶囊房,我社区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向社区居民宣传、警示胶囊房的危险和隐患。
xx社区居委会
xx年xx月xx日
第8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讲话稿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
会议讲话稿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切实抓好“四项整治”
按照中省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排查甄别“大棚房”问题。就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县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还需要按照中省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式”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必须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二是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抓紧完善。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地问题。为此,要把多占、超占宅基地,违法在耕地上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搭建临时用房以及乱堆乱放等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四是进一步排查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还要对违法开矿、办砖厂、开山取石人为破坏耕地和厂矿企业非法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系统、全面开展。
二、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问题排查一定要到位。排查要做到四个“清”,即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清、具体问题清、应负责任清,村、镇和主管部门要对排查结果逐级审核签字背书。二是问题整改一定要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该复垦的迅速复垦,确保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到位。三是违法处罚一定要到位。一方面,对违法主体要处罚到位;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一定要到位。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把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坚持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把关、逐项销号,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专项清理整治只是治标,治本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要强化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二要完善县镇两级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县镇两级执法机构和队伍,明晰各级工作责任,真正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投诉举报制度,用好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意收集机制,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防止失职失责问题发生。
四、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必须以
“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调整充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科技局,由xx同志抓好日常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二是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由农林科技局牵头,从农林科技局、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排查工作组,深入各镇排查督导,确保问题排查全面、整改到位。三是逐级压实责任。县政府承担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农业、国土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对四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结束后,各镇党委、政府要向县整治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农林科技局、国土局要联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排查整治情况。四是强化纪律和法治保障。纪委监委要主动出击助力专项整治,抓好工作落实的监督和干部失职失责的问责;公安机关要将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统筹结合,从严惩处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切实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抓好典型问题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下传达省市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我县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保持社会稳定。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不得造成群体事件或其他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事关耕地保护红线和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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