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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 作 汇 报
(2011年11月2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市纪委农村党风室通知要求,下面,我将今年以来我县开展便民服务、“三资”管理、低保专项检查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已涵盖全县23个乡镇(办事处),496个村、20多个部门,涉及189个行政审批事项和26个公共服务项目,县乡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级代办员达3000多人,全县形成了“上联机关、下联村组”的县、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今年,我县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为群众办理9240个审批事项,受理服务11030件(次),调解纠纷9115次,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我们重点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硬件,打牢物质基础。我县制定下发了《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做到“四个务必”。即:务必在6月底之前全部建成服务中心,务必做到办公设施配备齐全,务必做到应进单位全部进驻,务必做到办事方便快捷。为切实掌握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度、督促工作开展,我们在5月和7月份先后两次组成3个督察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先后编发督察通报2期,总结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有力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拓领域,延伸服务网络。我县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做到“三个结合”不断充实壮大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着力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立体式便民服务网络。一是结合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上联村组、下联群众的优势,兼职本行政村的便民服务代办员,主动为群众服务,直接为全县523个行政村输送增加1600余名便民服务代办员。二是结合“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全县分包联系各行政村的县直523名干部和各乡镇下派的120名驻村干部,在进村入户的过程中,发挥自己包村驻村、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县直单位、乡镇干部和基层群众中形成上下联动、纵向到底的便民服务网络。三是结合“进农户、问党风”活动,县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县纪委农村党风室干部和各乡镇纪委成员在联系本区域结对帮扶慰问的农民家庭过程中,定时定点查看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结对形成相对稳固的为民服务关系,进一步拓展了便民服务网络。
三是建制度,实现规范运作。我县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便民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通过建章立制、整合功能、规范运作,全县便民服务工作做到了“六个规范”。首先是规范名称,明确职责。乡镇便民服务机构统一名称为××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长兼任主任。各村的便民服务机构为××村便民服务站,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明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受理、办理、协调、监督、咨询、考核等各项职能,明确村级便民服务站咨询、办理、代理、调解、宣教等各项职能。其次是规范场所,便民利民。各乡镇按照“集中办公、一窗受理、全程服务”原则,在乡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或临近街道等醒目的地方,设立大厅式服务中心,统一设臵集中办公和群众歇息的区域和设施,确保服务的便捷高效。其三是规范项目,整合功能。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了项目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相关收费应进必进。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做到权力下放,使窗口能办事、办成事,为窗口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便民服务中心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其四是规范运行,保证质量。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站统一实行“五制两服务”的工作机制,即一次性告知制、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公开服务、特色服务,切实提高了便民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第五是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制定了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考勤制度、日常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切实负责好对窗口进行纪律督查和办件情况统计。将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极大提高了窗口人员的工作热情。
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23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共配备人员92人,平均每个代理服务中心4人,代理资金3266.9万元,代理资产9941万元,“三资”代理中心各项工作正在规范有序开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区)都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纪检监察、土管、司法等为成员单位的“三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523个村都建立了以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班子,强化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我们印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等文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民主决策。
为推动“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扎实开展,今年4月份,我们组成2个督察组集中三天时间,对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发现“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存在下账不及时、管理混乱等问题。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在5月份召开了全县“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对“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强调。推进会召开后,各乡镇迅速行动,对工作中存在的建用“两张皮”、资金管理失控、财务手续不合法、使用票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全县整改问题27个,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三资”管理工作。
针对部分集体资源闲臵废弃、被强占霸占和低价承包等导致集体资源流失的现状,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纠正和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我县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公开拍卖机制。拍卖前周密部署,做到领导、宣传、评议和公示等的四个到位。拍卖时规范运作,对拍卖组织、拍卖程序和现场纪律做出严格要求。拍卖后严密监管,将拍卖集体资源所得的价款交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并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公开拍卖机制,有效杜绝了在处臵集体资产资源时暗箱操作现象,实现了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服务了新农村建设。自今年9月份以来,我县三个乡镇就公开拍卖了11处农村集体资源,共拍得价款145.3万元,取得了办事公开、群众满意、集体受益的良好效果。
三、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我县按照《全省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将加强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动了低保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周密部署。及时成立了低保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分管常委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分管副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第一时间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并详细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办法、措施和步骤,为全面推动低保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连续在电视台播发低保滚动字幕20天,利用广播宣传低保政策523次,散发传单50000多份,为低保检查工作健康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外部氛围。
二是深入自查。按照市、县纪委关于自查阶段的工作部署,各乡镇召开动员会部署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事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情况清楚、手续齐全、张榜公布、整改到位、群众满意、档案规范的自查工作要求,在辖区范围认真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达到自查面、公示率、民主评议率、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通过自查,全县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861户,3528人,新增3022户,3528人。
三是强化督查。为加强对各乡镇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了五个专项工作检查督导组,各检查督导组组长均明确一名科级干部担任,成员从纪检监察、民政、审计、财政等单位抽调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实行检查督导组包乡镇负责制,重点对各乡镇自查组成立、低保检查氛围营造、低保对象公示和对低保对象评议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通过检查,责令自查不深入的3个乡镇作出检讨并重新自查,51个未及时公示的行政村限期进行了公示。
四是严肃处理。县纪委和各乡镇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政府网站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反映情况。抽调工作负责、业务熟练的干部组成调查组,对通过自查、核查和群众举报得来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保持了严惩低保违法违纪行为的强劲势头。我县热线电话共接待群众来电400余次,其中接待低保政策咨询380多次,接到反映线索32条。根据线索强化办案力度,对工作不力的1名驻村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1名民政所长给予免职处理,并建议依法定程序免去1个行政村全部“两委”班子4名成员职务,将1名行政村支书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县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10月下旬,我县又开展了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回头看”,对于自查自纠中个别乡镇自查资料不全、上报自查自纠报告不及时,少数乡镇执行低保政策有偏差,如侧重于保老、保病和以“搭车保”作为推动计划生育、解决信访问题等工作的激励安抚手段、部分乡镇低保资金没有及时补发到位等问题进行了纠正。
四、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制定了《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把学习《规定》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抓手,全面推进《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县农村基层干部,以上党课集中学习,发辅导材料个人自学,安排专题培训,开展座谈交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了《规定》的学习活动。将《规定》“8项禁止、41个不准”要求,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我们印制《规定》2000余册,发至各涉农部门,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手中。县电视台开设“学习宣传《规定》”专题栏目,对《规定》内容进行解读。将《规定》在县、乡、村党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发布,使《规定》深入农村,家喻户晓,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自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村和基层站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规定》中“8项禁止”和“41个不准”,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查找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乡镇、村、基层站所征求到干部履职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纠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同时,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二个督查组,深入到全县23个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村基层干部学习《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发现、梳理各类问题17个,制定整改方案13个,所有问题都按照要求的期限进行了认真整改。
三是建章立制。我们根据《规定》的内容,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重点,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定》落实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基层站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通过开设公开栏、公开墙、公开橱窗、开设网上公开大厅等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严查重处。我们对照《规定》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22个不准”,严格检查考核,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有规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农村基层干部坚决查处,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破坏选举、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收到了良好的惩处、威慑和教育效果。
我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不高,“三资”代理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农村“三资”监督不到位;便民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乡镇由于办公条件等原因工作进展缓慢,进驻单位不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级干部作风不实、为民意识不强,滥用职权、与民争利等行为未得到根本遏制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市纪委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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