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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水利局:近年来,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淮河淮南段采砂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建立专门的机构,组织专门的人员,配备专门的设施,落实专门的经费。2007年2月27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水利牵头,公安、海事、河道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市打击淮河非法采砂联合执法队,主要负责全市的非法采砂集中打击和处理。市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至2007年以来,共出动2300余次,共处罚非法采砂船只668艘,有力地打击了淮河淮南段非法采砂者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的迅猛势头,确保了防洪和通航安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该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皇段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2010年汛期我市淮河下游光明至老船坞段(高皇段)出现非法采砂现象,尤其是与怀远交界河段涌现出100多艘非法采砂船只,严重影响通航及防洪安全。潘集区高皇镇群众向我局及信访部门反映此事,市政府及市区水利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随后市打击非法采砂执法队对此段进行为期一周集中整治,但是下游河段仍出现非法采砂现象,尤其是怀远、凤阳方向来的采砂船只较多。据市打击非法采砂执法队统计约50艘左右,且采砂设备为大型机具,深度达30米以下,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影响河势稳定及河床安全。
2010年11月8日,由潘集区牵头,市区水利部门及高皇镇配合,水上派出所、潘集河道局、光明村、闸口村村支两委联合派员,进驻光明段,采取联合驻守的办法,对非法采砂船只进行打击处理。在活动中高皇镇政府以及沿淮五村村支两委对农户购买的采砂船只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对个别人引进的外地采砂船只进行了驱逐,同时镇、村干部亲自参加巡查,有力地打击了该段非法采砂者嚣张气焰。通过两周的专项整顿工作,该段非法采砂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12月7日,为了推进联防工作取得的成效,市水利局会同潘集区政府组织水利、河道以及沿淮四乡镇29个行政村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对前期联防工作中查处的一起非法采砂事件(船主叫陆占月)进行了处理,船主已自行拆除所有的采砂机具。
2011年1月,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代号为“利剑--2011”的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1月5日、1月13日、1月19日,由省水利厅、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组织,淮南市、蚌埠市及有关县公安、水利、河道管理部门参加,对淮蚌交界水域高皇段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专项打击。两市执法人员,乘执法船从上下游夹击堵截,对夜间非法偷采的船只进行罚款、强制销毁非法采砂机具,同时对装载违法偷采河砂的运输船首次进行处罚,并强行驱散阻碍航道的采砂船只,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的势头,确保该河段的正常管理秩序和通航安全。
二、打击非法采砂执法程序
网友反映“市打击非法采砂办定期收钱”,市水利局在处理非法采砂水行政案件时,严格按照《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政府223号令)规定进行,处罚时严格执行水利行政执
法程序。每次处罚都有调查笔录、检查笔录、调查报告、水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在处罚过程中,我们也对采砂船主进行说服教育,只要其主动拆除采砂设备(省政府223号令中规定应当自行拆除采砂设备),可以不罚款,但往往非法采砂船主都愿意接受罚款而不愿意拆除采砂设备,进而就有形成了对有的非法采砂船只进行了多次处罚现象。如2010年9月27日,执法队发现一位船主(卢建昌)正在非法采砂,将其采砂船只拖到停靠区进行处罚,而此名船主2010年5月12日就因非法采砂被执法队处罚过。因此市打击非法采砂办在处罚过程中收取的是违法采砂处罚款,不存在定期收钱此事。
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管理经费,配备专门的装备保障采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淮河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建采砂专门机构,调查处理采砂活动中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活动,协助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海事局)、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河道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所在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河道采砂日常监督巡查等管理工作。市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队主要负责八公山区至大通区及潘集区境内河段的监督巡查及打击处理。凤台县、毛集实验区与寿县交界水域的河道采砂日常监督巡查管理工作由凤台河道局负责,行政处罚分别由所在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沿淮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和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部门做好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采砂船只的集中停放和管理工作。
在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工作中市水利局负责我市淮河干流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统一指导与监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市海事局负责淮河航道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河道船只管理,确保通航安全;市农委负责所属三航公司采砂船只的监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有关县(区)、乡镇制止群众出让河道滩地进行采砂的行为;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单位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采砂管理中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水利局将继续坚持认真贯彻《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加大巡查密度,加大宣传力度,从严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现象。也将加大对潘集区非法采砂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情节恶劣的非法采砂船只按照市、区共同研究的方案,不但拆除其采砂设备同时处以罚款,从而进一步探讨四级联防机制的工作步骤及方法,以便形成现阶段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涉水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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