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实用19篇)

工作汇报 时间:2023-11-18 21:04: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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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一

即日起到20xx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与各部门、各村联动,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与隐患清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教活动,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大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发生亡人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余速任组长,程瑾、林延峰任副组长,邹武、方杭吉、方盛旺、陈祖兴、吴跃宾、傅利俊等为成员,邹武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真落实“两站两员”工作任务。

组织“两站两员”、驻村团队等工作力量,对辖区国省道、县乡道、农村“村村通”等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明确责任,逐项整改,一时难以按照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以村为单位完善本辖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上报给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两站两员”工作职责,组织上路劝导安全出行。

(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强力推进执法监管。

组织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农机等部门工作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农村集市、中小学校附近路口等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以及小学生上下学、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要紧盯客运班车、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力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要通过乡村振兴讲堂、8090新时代宣讲团、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和驾驶人,拒绝乘坐违法车,自觉不开违法车。积极联系交警、交通等部门,组织工作力量进企业、进学校、进网格、进网络、进媒体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教育学生拒绝乘坐缺乏安全设施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营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气氛。各村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四)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镇境内道路路长制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村级公路的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村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针对本镇交通实际情况和违法典型现状,集中执法力量,精准查处,加强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村道的巡逻管控,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检查,及时查纠重点违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联合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督察,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现场督办整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作为各村安全生产和综合工作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注意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确保信息通畅。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二

结合区安委会印发的《茂名市电白区系统规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市平安办印发的《关于确定20xx年度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镇(街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常务副镇长)。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经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充分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播、展板、横幅、微信群等载体,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摩托车、三轮车无证驾驶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帽驾驶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宣传警示去年及近期我镇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指出存在的危害性,有效提升辖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部门牵头,农业办、派出所配合)。

(二)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整治因道路维修等原因导致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损坏现象;二是整治村道与圩街交叉路口、镇圩与228国道交叉路口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交通警示标志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三是清理整治乡道、村道路面石块及坑洼现象;四是整治其他道路安全隐患情况。(由综治办牵头,综合执法办、派出所配合)。

(三)强化“两员两站”交通文明劝导。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每村(社区)每月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000人次。在各辖区主要路段、路口和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常态化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对不戴头盔、超员超载、超速驾驶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进行文明劝导和批评教育。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后,及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由违法行为人填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单》和《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并签名确认。(由农业办牵头,派出所、各村委会配合)。

(四)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点加强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驾驶、不戴安全头盔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运载企业车辆和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财政经济办、中心学校、各村委会配合)。

(五)提升道路设施建设标准。清理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和路边树木、杂物,整治g228两边排水沟及盖板,在g228国道穿过村道、乡道及主要出入路口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过街等设施,推进g228国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设,全面梳理g228国道沿线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对缺失、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提升。(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综治办、农业办、各村委会配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提高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吸取我镇20xx年度9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辖区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对突出问题实行系统、全面、有效地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要保持重点时点、重点路段劝导到位,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影像取证,及时上报镇交通管理站,由镇交通管理站联合区交警大队、马踏交警中队及派出所重点打击,严肃处理。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要紧紧围绕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严格落实经常性、阶段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决不留死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1、各村(社区)发放镇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和镇政府印发的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社区)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及通告。

2、镇召开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3、各村(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求,重点落实源头、路面、宣传、共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不定期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交通劝导和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加强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中央隔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排查整治。

(三)成效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三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客运场站源头管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得到逐一细化、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主任:xxx、(兼)。

(一)运输企业。

一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含出租、城市公交企业,下同),确保全部道路运输企业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资质超范围经营等。二要依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所属车辆安全监控主体责任。三要切实保障客运车辆行驶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旅游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安全告知、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二)营运车辆。

一要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数据准确、监控有效。二要切实强化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三要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推动营运车辆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严禁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

(三)从业人员。

一要加强对道路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押运人的从业资格审查,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押运人从事道路运输。二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客货运驾驶人、押运人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客货运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险情下的驾驶技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四)客运场站。

一要规范站区管理。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维护好进出站及乘车秩序。二要加大安检力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严禁客车违规载货,严禁违禁品进站上车。

(五)公路运营。

一要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规范组织养护施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设置施划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清除遗撒物、障碍物,保持公路设施完好和路容路貌整洁;加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查检测,落实桥梁管养的行政、技术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行安全。二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不良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查值守,确保通行安全。三要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机制,降低非法超限超载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取缔纠正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非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抽调专门力量,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去。

(二)措施过硬。

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对存在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都要一查到底。该处罚的要上限处罚、该停业的要立即停业、该吊销资质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让隐患和问题得到根本治理。

(三)加强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外,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四)严格督导。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公路局、运管处、出租处也要分别成立督导组,按职责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挂牌督办。

(五)严格信息报送。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督导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即日起,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本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出动人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等),9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其中:各工区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公路局,由公路局负责统计后上报市局。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四

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超速超速、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切实改善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综治委批转的省公安厅、交通厅、农业厅、安监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要从践行“xxxx”、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落实责任,对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对上报xx的xxx国道宏一道口和樟新线这二个事故“黑点”,要按照原来的整治方案抓紧落实。各镇确定的事故“黑点”,也要切实加大投入,抓紧时间通过完善安全设施、落实管理力量等加以全面的整治,确保年底消除“黑点”。

(五)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积极发挥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发挥公路收费站的阵地作用向过往的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治期间组织2—3次有声势的全市中心联动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反弹。

(三)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整治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引导到整治工作之中,用整治工作的效果体现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要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可以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根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期分批安装。同时要进一步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提高路面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效率。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省、宜春市及市委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1386”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聚焦“路、车、人”全面预防和减少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伤亡人数得到明显下降。

(一)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城管队重点负责排查集镇主、次干道设计不符合标准的平交路口、红绿灯路口以及路灯缺失、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隐患;交通站重点负责排查高胡路、聂荷路、珠贾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派出所重点负责排查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

二是进行隐患集中治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治理,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力争在一月中旬之前治理到位。对一时无法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增设警示提示标识标牌,做好简易安全防护设施,向社会进行公告,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各村(居)要落实隐患治理的属地责任,并负责做好途经穿村过组、人口密集的村庄(厂矿企业)的辖区路段的路灯安装。

(二)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电动车车辆的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封存我乡各销售点现有的库存“非标”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各销售点只能销售进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车辆,发现违法销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二是强化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组对辖区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在赶集日、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等重要时段以及农贸市场、企业、车流密集区域,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和劝导工作。严厉打击二、三、四轮电动车超员(包括驾驶员在内核载2人)、电动车非法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汽运产业办负责督促运输企业按时清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隐患车辆,重点对我乡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重点对上路行驶的隐患车辆及时予以布控查扣,强化网上网下严管严控,确保隐患车辆“无路可逃”。

四是强化面包车和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本辖区的面包车和货运车辆依法如期年检、如期报废,做到不脱保的同时购足商业险。

五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要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是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明确告知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辆,重点做好学校周边接送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及安全管理,同时查找涉及违法载送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使用三轮农用车、拖拉机载送学生,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七是强化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进企业、工地专项整治行动,严管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余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

八是强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三轮车辆安全管理。派出所要严查酒(醉)驾、毒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要严管摩托车(摩的)、非机动车、三轮车辆,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超员、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引导。

(三)交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2月27日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运用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重点宣传“非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要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辖区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开展道路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强化所有交通参与者“知险避险”的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乡营造浓厚整顿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针对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村小喇叭”的宣传作用,在每个村(组)每天播放不少于3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每个村(组)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针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劝导学生家长不驾驶“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要求每个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

(一)加强组织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第一副组长:xxx;常务副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所长、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市场监管站负责人、城南中队队长、交通办干事、城管队队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交通办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短信、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举办各类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学校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地址:xx乡交通办。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xx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指导。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三)注重情况收集,建立基础台帐。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隐患点的相关信息,要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镇规划建设办。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八

(7月11日)。

同志们:

我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正处于攻坚阶段。为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扎实推进活动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也可以说是再次动员会、部署会。

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牵头指挥和协调指导下,各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百日整治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

刚才,听了大家的汇报后,我感到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部署周密启动快。市动员会后,各专项整治工作组都能迅速召开协调会、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分担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了专门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方案,详细安排,整体工作实现了高点起步、快速启动。

二是领导重视力度大。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金书记、市政府赵市长多次过问活动的开展情况。我们这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的组长和部门负责人都能够扑下身子,一心一意,抓协调指导、抓组织推动、抓检查落实,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发动广泛气氛浓。通过快报、会议、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专人制发专题报道,使舆论宣传有序开展。目前,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四是多措并举工作实。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成效显著。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能够按照路段建设工程的要求,精心实施,全力推动工作进展。。

回顾前一阶段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抓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营造得还不到位,特别是参与单位和群众的主动性、自觉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些部门、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之间工作成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是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大。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实施单位之间工作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协作配合还不到位;整治与管理工作不够协调,道路违规、乱贴乱画等现象还存在回潮和反弹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的、局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加以有效解决,必将直接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从时间来看,我们的专项整治已过三分之二,但是需要我们去解决的问还很多,工作难度还很大,工作的要求高,任务重。为此,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部门一定把这次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在工作成效上狠下功夫,突出工作重点,不能把工作只是挂在口头上、文字材料上,要确确实实落实在行动上。同时,要善于组织、发动全体机关干部搞好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本单位业务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予以必要的倾斜和支持。

二、要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

每个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发挥好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既要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又要抓好督查,促进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影响整治大局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报道,大力宣扬。同时,对整治的具体工作任务,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夯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要做到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是基础,管理是根本。要坚持整管并重,巩固整治成果,按照“边整边管”的原则,建立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各各部门要善于创新工作思路,注重源头治理,寻找治本之策,达到整治一点,巩固一点,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目的。同时,还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百日整治活动中来,要大力宣传和弘扬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同志们,全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不畏不惧的作风,迎难而进,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整治工作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九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xx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溆浦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溆浦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决定从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联工委主任xx、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xx镇派出所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守护行动的目常工作和监督考核。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全面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失职漏管、属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村、各相关部门排查情况要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点段位置、隐患情形等内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结合我镇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査,重点排査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断、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挡等情形。对存在以上隐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失职漏管隐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对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村或部门,落实失责追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主体责任缺位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地区营运班线客车、站场、校车企业隐患排査清单;各级监管部门督导企业按单检查,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交通秩序“六査六管”大整治行动,坚持整治行动常态化,每月整治时间不少于xx天,整治时间、区城、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更。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适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实拘留,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县道安办每月调度汇总辖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保留相关执法资料。

1.联合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加大农村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管。对民俗节日、赶集庙会、假期学生回家返校、农产品集中输出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动员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导、整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

各村要广泛组织“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

1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当事人,要通过手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缉处罚。(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对辖区举行红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门进行劝导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

要以近期各省、市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题材,通过血泪宣传教育,进一步触动农村司机车主、群众的灵魂,以心灵深处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安全出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加大农村喇叭宣传频次。把交警总队录制的“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音频文件,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目播”的宣传氛围(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电子屏、乡镇文化站等载体,播放交通安全公益电影、警示教育片,开演情景剧、戏曲、方言小品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为宣传阵地。使宣传工作全覆盖、接地气、入人心。(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充分动员农村宣传力量。组织“两站两员”和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基层普法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借助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五)开展安全守护大督导行动。

要进一步落实以“路长制”为抓手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两站两员”监督队伍建设,把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镇道安委将组建专门的督导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大倒查行动落实情况。根据各村隐患排查台帐,抽查隐患路段是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村、各部门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执法战果台帐;实地突击抽查各村是否安排有人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检查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图片资料等。对安排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在全镇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成立由道安委牵头,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资源组织好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实战强化(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以防范化解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抓好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着力推动“六大行动”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x月中自至xx月底)

紧紧围绕建国xx周年x安保维稳实战冲刺阶段工作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xx周年x交通安全保卫仗。

x安保任务结束后,要提炼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成效,巩固战果,完善“县乡政府为主抓、职能部门参与抓、农村派出所协同抓、村组自防自治抓”的农村交管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两乡一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秀实管理力量基础,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全省农村地区接连发生几次死亡x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各村和相关部门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制度和标准,落实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实现农村“两乡镇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每一个农村交警中队按照民警数x:x.x的标准配备足额辅警,夯实管理力量基础;积极推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务模式,化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委派出督查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査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采取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全镇各村根据守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落后或发生较大事故的村,一律通报追责,约谈督促整改。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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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

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

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

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

强化调度督查。

推动工作落实。

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

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

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

逐一对账销号。

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

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

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

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

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

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

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

按程序进行公布。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

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

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

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

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

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

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

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

数据准确可靠。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

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

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

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

动态消除事故隐患。

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

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

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

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

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

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

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

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逐一组织整改。

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

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

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

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

优化交通组织。

科学渠化设计。

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

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

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

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

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

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

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

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

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

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

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

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

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

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

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

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

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

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

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

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

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

依法进行处罚。

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提升头盔配戴率。

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

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

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

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

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

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

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

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

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

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

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

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

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

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

降低事故死亡率。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

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

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

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

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

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

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

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

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

以“守法知礼让。

美丽乡村行”为主题。

宣讲交通安全常识。

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

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

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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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专班。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

集中办公。

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

强化专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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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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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督查问责。

加强跟踪督查。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

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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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

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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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总结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

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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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一

按照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07]18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全市涉及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施工、预售等环节是否存在有违规审批、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自接到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07]188号)文件后,市建设局、规划局立即分工,召开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07]185号)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厅文件的统一要求,分阶段地开展工作。市建设局、规划局又专门行文下发到县区建设局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召开了由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使各相关单位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自查自纠工作。

二、清查登记如实上报。

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在建并已经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省厅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一制订的表格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共登记项目152个,其中市区46个、沭阳县68个、泗阳县22个、泗洪县16个。建设单位对发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表》,均详细进行了填写,并按时上报。通过清查登记,掌握了全市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监督建立档案。

按文件要求,为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行为发生,市建设局、规划局召开了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自查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责任人为自查工作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了《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中廉洁自律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两局对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进行了公示,并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使自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为所有干部职工建立了廉政档案,使之成为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的“紧箍咒”。廉政档案记录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干部各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情况。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由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廉政档案信息,提出执行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为研究干部提拔使用提供依据。

四、近期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涉及房地产项目的各种行政行为,对在自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汇报。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二

一、党员名册不完善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调整不及时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是否存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不足50人未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未单独设置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未单独设置党委等问题。

三.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到期应换届未换、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未建立或未定期维护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台账、上级党组织未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下级党组织任期、未经“两请示一报告”进行选举、换届风气不正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规范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未建立组织生活制度、未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五.集中整治党员交纳党费不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未按规定比例和标准核算党员应交纳党费、党员不主动不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党支部未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问题。

六.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班子功能虚化弱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重点查摆整治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不会为不善为、党组织班子不团结、党组织工作规则不健全、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基层基础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三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构建“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调配运力,提前对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春运期间力争实现“八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为做好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县所决定成立由段纪任为组长,张克林、郑诚、滕明健、李瑞海任副组长,滕勇、田逸、艾何郧、张应华、陈际辉、胡海珍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在安监股,郑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勇任春运专干。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对外公布值班投诉电话,扎实开展春运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

1、宣传工作。各股室按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实现安全一票否决制,严格“隐患清零各项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开展组织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及全体运政人员春运工作会议,对春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服务培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各运输企业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理念,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为核心,严格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力做好道路春运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阶段。各客运企业要把春运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针对春节前后的旅客高峰期,着力保证车辆到位、驾驶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快捷运送旅客;客运站应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便捷的`售票服务;客运企业要加强运输服务能力,做好长途客运接驳换乘,为农民工返乡运输开展点对点,门到门的贴心服务,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走得安全、满意。同时认真做好春运宣传报道和春运情况数据统计工作,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3、总结阶段:各客运企业将春运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汇总上报到所春运办,所春运办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处、县春运办。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能力水平的专项教育和培训。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企业车辆从事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里600公里以上)运输的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名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还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2、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前对参与春运的车辆及配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维护,确保客、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的维护、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工作,由从事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企业负责。凡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技术规定要求,配备好车辆防滑链条、三角木等防滑设施。从事高速公里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类型等级达到中级以上;其他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3、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制度,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出车发班前做好检查工作,确保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按要求实时向省监管平台传送动态数据,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危险品查验制度和道路安全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日常安检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市际以上旅客实名制售票制度,严格开展人员物品查验工作。运政稽查人员要增加巡查密度,重点巡查出站口、安检台及“三品”检查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加班、包车牌证核发管理。所运政股要严把客运牌证审核关,认真审核企业、车辆资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发放加班、包车牌证。春运期间,合理控制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省际加班运输,确有需要的,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且企业有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营或者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且车辆在50辆以上的企业优先予以安排,以满足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春运期间,严禁给外省籍车辆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资格的车辆发放牌证。加班、包车牌证严格按照“谁核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发和管理。

5、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农村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技术条件、载客人数、驾驶速度和危险品查堵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客运车辆日常检查工作。

6、科学预测,做好应急预案。20xx年春运时间较早,节前学生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多种客流叠加,客流高峰来的早且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据预测,20xx年春运期间,我县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8万余人次,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做好春运需求的调查、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运力,优化运输组织,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制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客流骤增等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按要求落实应急运力,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同时报送至春运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规定报送。

7、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所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股室职责,履职履责,加强春运工作的安全监管,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保障工作:安监股要做好客运站源头监管工作,督促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随时监控站场动态,做好站场旅客的服务和解释工作,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和上报;稽查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路面稽查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及无资质、证照不齐的长途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发班等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协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站外揽客行为,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实名制工作,严防由于履职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等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维修驾培办要深入各维修、驾校等企业开展安全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春运保障工作;运政法规股要做好加班牌证的发放,预备运力的调配工作,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做好纠纷调解等工作;城市客运要加强春运期间城区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查处出租车辆甩客、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城区内公共运输市场安全督查,落实公共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公共客运投诉处理;所内勤其他各股室要做好本职工作,以保障春运工作顺利完成。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投诉,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监督能力。

8、继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9、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道路客运企业、站场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各道路客运企业、站场应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春运期间值班安排表、分管领导、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县运管所安监股。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四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深刻汲取“5.14”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紧扣“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全街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8日至5月21日)。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村(社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本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8月5日)。各村(社区)、交管站要集中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行动,严厉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交警、公安开展道路执法,严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完结时间:5月31日,整改完结时间:7月31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8月5日至8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全面梳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一)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村(社区)、交管站迅速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乡、村道路无死角、全覆盖。

排点: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标志是否完好完备。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6.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完备。

整改要求:1.完善生命防护工程。对使用超过15年的波形梁钢护栏、使用超过20年的.混凝土护栏,以及通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护栏开展性能评价,排查护栏高度及安装固定情况,高度不符合要求、安装出现松动的要及时整改。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要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完善护栏端头安全处理。2.补齐安全警示设施。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做好农村流量大平交路口信号灯建设,进一步健全禁令、指示、警告等交通标志,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加强交通标线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对夜间事故多发路段要增设主动发光设施;对长下坡路段要增设限速标志和设施。3.治理汛期隐患路段。提前对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隧道排水不畅、消防等道路进行整治,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治理,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贯穿汛期防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逐一建档汇总,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点,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牵头单位:街道交管站、派出所、交警队、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农业办、各村(社区))。

(二)开展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

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全覆盖“大入户”排查、源头隐患大清理。各村(社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开展整改,对于街道、村(社区)两级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交管站汇总后报县道安办。

各村(社区)牵头组织“两站两员”、社区民警深入辖区走村入户上门排查,全面排查村民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变型拖拉机使用情况,做好台账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车报废宣传工作,严防严控农村地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牵头部门:交管站、各村(社区)、派出所、交警队)。

(三)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街道交管站配合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要针对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规律特点分析研究,通过集中整治、区域联动、夜间假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防苗头、打露头,保持交通违法严查严管态势。

整治重点:1.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等突出违法行为。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关闭干扰动态监控设备、站外揽客、非法营运。3.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无审批、不规范运行等行为。4.存量变型拖拉机逾期年检审、逾期未报废等行为。5.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变形拖拉机、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整治要求:

1.街道交管站要全面配合县级部门启动执法站、超限站、执勤点,将勤务部署向事故多发时段倾斜、向夜间时段延伸,针对辖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严密普通国省道、货运主要通道、超限超载多发路段管控,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扭转肇事多发势头。

2.要针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对三超一疲劳、酒醉驾、不按车道行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7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的打击。(牵头单位:交管站、派出所)。

3.各村(社区)切实要发挥出“两站两员”作用,全面启动劝导站,集中在早晚时段、学生上放学期间、居民赶场、“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在出村、入山等重点路段,紧盯摩托车、面包车、校车、变形拖拉机,全面开展路面大劝导工作,守住出村、出场和进山、进干道的关口,确保摩托车驾乘人员上路必须戴头盔,对载客2人以上三四轮车、摩托车必须劝导下车。要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和上门劝导制度,加强交通法规的普及宣传,严防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农村流动执法突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两站两员”上路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传农交安系统app和道安微信工作群。(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4.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亡人交通事故现场警示教育,针对辖区每起死亡交通事故,由街道领导组织派出所、交管站和死者属地村组干部、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制定一份整改清单、组织一场村民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整改落实“回头看”。(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四)开展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

1.大督导。街道交管站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延伸检查内容,开展督查,特别是要加强前期市、县道安办通报过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要及时反馈导。

2.大约谈。对检查中发现企摩托车超员、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交管站汇总后一律上报街道纪委,由街道纪委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报街道党工委进行挂牌督查,直至整改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和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一律由街道党工委扣减对不到位的村(社区)年底目标绩效,同时由街道纪委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走形式、隐患整治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村(社区)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

(二)落实清单管理。街道交管站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务必形成清单制闭环管理,明确整改完结时限和要求,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三)做好信息上报。相关站办所、村(社区)要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至街道工作微信群,各村上报时间为7月28日,由街道道安办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六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案件教训,严肃认真做好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塑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形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铸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在思想政治上进一步净化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在作风纪律上进一步整顿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严整执法风纪,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三)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在宗旨意识上进一步淬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情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

(四)业务本领明显增强。在素质能力上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练好执法基本功,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在价值理念上进一步纯洁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在服务质效上进一步培育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执法实践中提升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排查整治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淡,不理不睬,让群众坐“冷板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排查整治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监管失之于“粗”,措施失之于“虚”,没有形成“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的工作格局的问题。

(三)排查整治执法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仅凭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处罚情形,脱离行业法律已确定的处罚幅度,随意确定处罚金额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排查整治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执法暴露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完成调查追责,缺乏持续跟踪整改,没有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没有起到惩前毖后效果的问题。

(五)排查整治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不按照法定职权,滥用职权,越权替代其他部门处罚的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一)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方面。

2.加强沟通和联系的新载体。开通执法领域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群众可通过平台获取交通执法动态、政策法规等官方发布的信息,也可编发由图片和文字组成的简单微信,向交通执法部门反映发生在身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升执法效率。

3.开展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20xx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局分管领导带队,带领相关单位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联媒体”主题宣传,分别落实进学校开展路政法律法规讲解、进重点源头企业召开路政法律法规宣讲座谈会;制作《动漫路政宣传手册》,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4.完善便民利民执法服务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定期开放执法大队案件处理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源头企业代表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

(二)保持良好工作作风方面。

1.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2.组织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本单位法治讲堂、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执法提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五半天时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文件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晰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对执法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个,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局政策法规股将组织相关股室以互检互查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会同纪检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采用明查、暗访或者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暗查暗访,及时纠正和查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新闻热线类节目、12328服务电话等听取群众建议,及时反馈情况。

(三)提升依法执法本领方面。

1.深入开展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和执法队伍业务轮训。所有执法人员统一规范使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平台操作运用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和轮训工作方案,详细制定本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20xx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轮训。

2.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期限等要求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严格执行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规定,做到合法、客观、全面、有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执法终端等装备配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完善综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舒城县公路服务中心、港航服务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建立我县交通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公路、港航、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等机构的业务协作能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成效,实现交通行政执法与行业指导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方面。

1.坚持依法处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事不再罚、适应违法行为等原则,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教育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或者畸轻畸重。

2.健全执法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结束各执法程序环节的快速有效衔接和权力制约机制,明确各环节岗位的流程、职责,严禁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总结梳理、细化调整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要经法制审核、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

3.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督办机制。制定投诉受理流程和规范,通过12328服务电话投诉、上级转办、媒体曝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反映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线索,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提升群众满意度,处理结果要整理归档。

4.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降低执法风险。

(五)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服务意识,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将处罚与办公经费挂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杜绝趋利执法。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压实执法责任。要切实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压实执法单位、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执法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法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4.严肃问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整治重点,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时限及责任分工,召开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下旬至6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执法领域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于7月31日前将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并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研判我县综合执法形势,直面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坚决打好这场铁腕治军、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强化领导,迅速行动,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任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三)扎实推进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市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本实施方案,把市交通运输局方案中明确的五项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与重点整治问题相对照、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创新标本兼治、务实管用的整治措施、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注重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执法形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八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九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组长:王志红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成员: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直接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5、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校外车辆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6、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驶。

7、校门口禁止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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