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工委内设机构岗位职责(精选8篇)_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时间:2022-05-11 07:29:2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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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与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合署)

负责学院党务、宣传、统战和业余党校工作,主管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主要有:

1.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的党务活动;负责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的筹备、会务和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规章制度等各种文件;按照党委的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学院党委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委文书档案的保密、归档、管理,文件、信函等的收发处理,组织党内文件阅读、传达工作;负责党委印章管理和介绍信的使用工作。

3.负责党建工作和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业余党校及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学院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库的管理;负责学院党内统计工作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收集学院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党内及师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进行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参考依据;负责校园网站网络等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安全管理;协助办好校报;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5.贯彻执行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向各级民主党派组织、政协等举荐人才;积极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组织好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等各类座谈会;制定并落实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回复制度;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6.完成院党委或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文秘机要科、宣传统战科

1.文秘机要科(1)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规章制度等各种文件。

(2)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的党务活动,如组织安排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的筹备、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工作。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遵照党委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负责党建工作和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换届选举、党组织与党员数据库的管理、党务工作统计;党员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党员及党务干部的培训、党员的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党务工作。

(6)做好建党对象的档案资料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党报党刊和党务资料的订制和发放。

(7)负责党委文件的接收、处理,组织党内文件阅读、传达工作。(8)做好党委文件管理、机要文件的保密、归档等工作。(9)负责党委印章管理和介绍信的使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10)负责“汕头职院党建网”的建立、使用、更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11)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统战科

(1)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规章制度等各种文件。(2)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普法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校园舆论引导工作,收集学院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党内及师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进行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对外宣传、校园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网络舆论监控工作。(4)负责与社会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学院办学成果;(5)负责《汕头职院》、《汕头职院校友》编辑出版工作。

(6)指导和管理校内非正式出版物。

(7)指导和管理校级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院对海外宣传工作。(9)编印学院各类对外宣传品。

(10)指导、协调和管理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11)贯彻执行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2)制定、落实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回复制度,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组织好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等各类座谈会。

(13)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14)负责学院通讯员的培训,院报学生记者的选拔、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校友的联络、联谊、约访和采访宣传报道工作。

(15)负责“汕头职院校友网上平台”的建立、使用、更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1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院办公室

负责学院行政事务、调研、文档、督办、接待、外事、小车调配及行政事务保密管理等工作;协调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学院各项决定;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等。主要有:

1.负责学院公文发文的审稿、编号、送审和归档处理以及各类来文的登记、传阅、归档,机要文件的回收、保管等工作;做好年度综合统计;协调、完成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交办的行政事务工作;组织起草学院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编印“院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工作简报》;做好院长办公会议议题收集、会议记录、纪要及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等;协调组织各部门拟订、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及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学院“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工作;编写学院大事记、教育年鉴、年报资料;协调做好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发布学院布告、通告等。

2.负责学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机要证年审、外国专家局证书年审;做好学院印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负责开具证明书、介绍信和印章的审核与刻制工作;负责学院对外签定的合同和协议的登记、统计、备份工作;负责学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上、对外的联系和接待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学院各部门关系的协调;参与对外信息联络和外事工作。

4.负责全院小车的调配、管理与维修工作;做好全院信件、电传和报刊的收发以及各行政处室报刊杂志的订阅;负责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及各项会议通知,组织安排全院性重要活动;负责学术报告厅、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行政值班安排及编写“学院每周工作安排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学院各项决定;负责院领导的出差报销等事宜。5.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6.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秘书科、综合科、采购管理科、档案科 1.秘书科

(1)负责学院公文发文的审稿、登记编号、送审和归档以及各类来文的登记编号、传阅、归档,机要文件的回收、保管等工作。

(2)组织起草全院性行政事务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院领导重要讲话稿。

(3)负责编写学院大事记、教育年鉴、年报资料,做好全院性重要会议记录及纪要;编印《工作简报》。

(4)负责协调组织各部门拟订、修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检查各部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调、开展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学院“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工作。

(5)发布学院布告、通告等,做好学院印鉴的管理、使用以及保密等工作。(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年度综合统计工作。(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科

(1)负责学院行政事务、协调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调研工作。(2)负责全院小车的调配、管理;做好全院信件、电传和报刊的收发以及各行政处室报刊杂志的订阅。

(3)负责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各项会议通知,组织安排全院性重要活动等。

(4)负责学院行政值班安排及编写学院每周工作安排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学院各项决定。

(5)负责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公示栏、LED屏的使用管理。

(6)做好院长办公会议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及决定事项的落实、跟进和督办,编印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7)负责对上、对外的联络、联系和接待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8)负责学院对外签定的合同和协议的登记、统计、备份工作。(9)协调做好学院院务公开工作。

(10)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采购管理科

(1)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工作相关管理文件的拟订。(2)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3)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工作有关资料的存档及管理。

(4)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档案科

(1)负责外籍教师招聘、入境申报、证件办理、联络、日常管理、生活安排。

(2)负责对外(境外)合作交流信息联络及外事工作。

(3)负责学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登记证书及外国专家证书的年审工作。

(4)负责领导公务出访、教师公派出国学习培训的办证申请工作。

(5)负责编制学院中、长期档案管理计划和年度档案管理计划,并做好年度档案统计工作;

(6)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院档案资料,并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列、编号、装盒和立卷归档;

(7)负责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检索工具;

(8)负责办理服务党政、教学、科研需要的案卷借出手续;(9)负责学院重大活动音像、图片材料的接收归档工作;(10)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处(与党委组织部合署)

负责学院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劳动工资、社保福利、医疗保险、职称评聘、教职工继续教育、干部职工考核、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及非在编人员管理等工作。主要有:

1.负责学院机构、人员和编制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任期考核、岗位职责、年度考核、评优、奖惩及人才人事统计工作;做好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人事机要文件管理及保密工作。

2.负责学院教师招聘、师资调配工作;做好教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师资学历进修培训等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4.负责做好学院教职工劳动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做好教职工社保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及非在编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工作。

5. 负责学院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涉及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作;会同工会等做好对患病等特殊困难教职工的慰问。

6.协助党委办公室做好业余党校工作、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7.负责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以及残疾人员的安置、管理工作。8.做好学院干部考核考察、职务任免、干部调配,选派干部到干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学习或到基层挂职锻炼等工作;协助党委统战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以及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9.完成学院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综合科、师资科、人事管理科、组织干部科

1.综合科

(1)负责处室文件通知草拟、收发、传阅和督办;负责处室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2)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考勤管理、出国(境)证件(护照)管理和保密管理。

(3)负责学院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学院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涉及离退休人员有关工作。

(5)积极做好复退转业军人、军烈属,以及残疾人员安置、管理工作。(6)会同工会等部门对患病等的特殊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师资科(1)负责制定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多种方式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组织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教育技术培训、教学技能培训、师德培训,学历培训工作等。

(2)组织制定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思路和决策提供咨询与指导。

(3)组织开展“教”与“学”和教师发展研究,促进不同学科专业教师间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4)统筹负责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负责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的培养、选拔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考核、评优,教师资格认定。(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人事管理科

(1)负责人才引进、人员调配、机构编制核定与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竞聘相关工作,办理人员入编减编以及办理残联年审等的手续。(2)负责本处(部)计算机网络建设及人事信息化系统的维护;负责人事信息电子化数据管理工作,收集教职工信息,更新人事信息数据库,提供相关数据、证明,以及教职工工号登记等。

(3)负责做好学院教职工劳动工资调整、晋升、工资统计工作;做好学院教职工校内各项津贴补贴、节日慰问金等工作,以及社保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4)做好非在编人员与短期劳务协议人员的聘用、管理等相关工作。(5)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组织干部科

(1)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院干部考察、干部任免、干部调配、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2)负责干部任期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奖惩及统计。(3)协助党委统战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4)负责做好学习教育活动工作。

(5)完成部门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管理学院的综合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预算;负责年度结算等工作。主要有:

1.负责管理学院的综合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学院有关财经规章制度,规范院内经济秩序;编制、调整学院综合财务计划及年度预算(含报财政年度预算及学年度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2. 负责学院各个帐户的结算和管理工作,严格按预算和财务规定审核开支凭证和票据;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学院财务年度结算;按照会计制度,及时计帐、报帐,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归档、保管、查阅和财务保密工作。

3.负责银行贷款、各项债权、债务的收付、结算工作,监督各项经济合同、经济承包协议的执行。

4.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核算,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5.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收入和分配政策,归口管理学院各项收费,确保学院收入的完整性。

6.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工作。

7.负责学院各项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机构的检查与监督。

8.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会计管理科、预算与收费科 1.会计管理科

(1)负责学院的经费出纳和会计核算,经费开支报帐的审核,教职工工资、福利、课酬的核算等财务工作和相关统计工作。

(2)负责学院年度结算的编制;负责与有关处室完成各项专项经费绩效评价;负责起草学院有关财务的文件和通知。

(3)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和有关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文件报送工作。

(4)协助处理处室各项日常办公事务。(5)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预算与收费科

(1)负责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负责学院学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和学年度结算的编制。

(2)负责其他财务预算工作和学院各项采购项目的财务监督;负责学院学生学杂费的收入及其统计工作和学生各项代收费的收付及结算。

(3)负责学院成人教育及培训的各项收支结算;负责各种收费票据的管理及核销。

(4)负责IC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学院有关财务预算的文件和通知。

(5)负责与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文件报送工作。

(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科研设备处 加挂单位:学报编辑部

负责学院科研计划、科研实验、成果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教学、科研设备供应,协助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活动等工作。主要有: 1.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做好科研计划、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和成果管理、科研成果(专著、论文)的登记、审核和奖励、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和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2.组织全院性的学术讲座,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协助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章程中规定的有关活动。

3.根据学院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高等教育专家作学术报告。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计划编制、采购供应及报废工作。

5.负责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登记、编码、检查等管理工作。6.协调总务处、计划财务处和有关系(部)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和编辑出版学院学报的工作。8.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科研科、设备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南方职业教育学刊》编辑部 1.科研科

(1)负责制订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制订各类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指导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有关主管机构予以管理;组织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鉴定验收。

(3)负责编制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审核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4)负责科研团队的规划与建设,协助选拔和管理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育科研核心力量。

(5)负责组织学院各级各类科研论文及科研成果评选、报奖;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审核、上报、备案和发放奖励。

(6)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及科研培训;负责学院各类学术讲座或论坛、报告会的组织和管理。

(7)负责学院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编制《科研工作年度报告》。

(8)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科研业绩材料的审核工作。

(9)加强与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和机构的联系,统筹完成上级科研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10)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设备科

(1)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供应,协助财务、总务和有关学系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学院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和维修等规章制度。

(3)负责编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物资的购置计划,协助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及各类招投标样本资料和相关资料的收集、保管和使用。

(4)负责建立大型设备和高档仪器技术档案。

(5)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建帐、统计、上报、调拨、折旧和报废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1)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趋势和最新动态,搜集有关高教改革的最新或重要信息,供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2)加强与全国高职院校的信息沟通与联系工作,接受省部高等教育和职教研究会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对外的窗口作用。

(3)发挥高职教育智库的作用,围绕学院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4)负责国家和省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学会(研究会)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5)开展国家、省市、院级相关课题研究;开展全院性的高教研究工作,编辑出版论文集或论文要点汇编。(6)协助教务处做好学院教改教研项目的指南征集和项目评审的组织工作。(7)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南方职业教育学刊》编辑部

(1)负责我院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办的《南方职业教育学刊》的收稿、审稿、编辑、校对、出版、发行等工作。

(2)了解学院各学科(专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学院科研规划,制定每期编辑出版计划。

(3)认真组稿,及时刊登有探索性、导向性、创新性的高质量稿件,不断提高刊物的办刊质量和社会知名度。

(4)贯彻执行国家的新闻出版法规,认真做好刊物的年度核验工作;负责组织编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工作。

(5)主动联系编委、作者、读者、印刷单位等,积极收集意见和建议,向编委会汇报工作。(6)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向编委会提出工作议题,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

(7)负责与刊物相关的经费管理。

(8)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学生工作处(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加挂单位: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学生的德育、行政管理、日常生活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行为规范教育;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档案管理、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等。主要有:

1.负责组织对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搞好学生工作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及时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或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对学生处分的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组织、审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做好各系(部)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政治辅导员的选聘、培训、使用、考核、奖惩工作。

2.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包括:起草文件、规章制度;编制、审核、报批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年度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审核上报,毕业生推荐,就业协议审核、鉴证、登记和管理;建立就业网站,组织开展就业宣传和创业教育活动等。

3.负责全院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奖(助)学金、生活补助等的评选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做好困难补助,减(缓)学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资格审核、贷款合同的签订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宿舍安排等相关协调工作,抓好学生宿舍管理员队伍的管理和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

5.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档案查询、管理及毕业生档案转移寄发,组织采集学生基础信息和学生在学过程中的发展信息,实时更新、统计各类数据。

6.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宿舍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负责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省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就业工作计划,工作意见及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2)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信息。

(3)按照省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4)负责办理毕业生报到证的发放、改派工作。

(5)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和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工作。

(6)开展就业指导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7)负责学院《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的实施工作。

(8)协调各系(部)就业工作小组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9)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10)组织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团委会

(1)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院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总支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

(2)开展全员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学生社会实践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推动学院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5)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6)指导学院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院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7)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8)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学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宣传学院,扩大学院知名度,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交流。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学生的德育管理工作,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校规校纪和行为规范,做好学生工作信息收集与整理,及时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或解决问题的办法。

(2)负责入学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审核学生综合测评和各项评优活动,做好对学生处分的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

(4)做好各系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

(5)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政治辅导员 的选聘、使用、考核工作,开展辅导员培训,组织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推荐优秀学生工作者参加各级评优评奖及竞赛活动,促进学工队伍能力提升。

(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学生宿舍管理科

(1)负责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巡查。

(2)制定和实施学生住宿分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制度、值班制及其他制度规章。

(3)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开展宿舍管理人员的培训,协助人事部门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入职面试、考核。

(4)指导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组织学生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协助后勤部门做好宿舍物业管理、设备设施报修及修缮工作。

(6)协同保卫处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处理。

(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逐步建立并完善资助体系,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实名办理,负责审核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学生名单及资金的发放、管理、监督工作;

(3)大力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签订、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4)统一管理学院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基金会补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学费减免等贫困生资助的推荐、评审、报批工作。

(5)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认定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指导各学系(校区)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

(6)做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批、发放工作。

(7)做好退役大学生中央学费教育资助、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源户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

(8)发动和组织各学系(校区)对学院贫困学生的爱心救助和捐赠活动,负责接收、管理、发放社会捐助资金。

(9)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系(校区)各种助学金发放和政策落实情况。

(10)负责各系(校区)二级资助管理中心的建设、业务培训、考核、评优、推优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中心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全局性的指挥与管理,在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各项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制定学校发展计划,确定学校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拥有教育教学决策权、指挥权、财务审批权、教职工的管理权。

(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积极赋予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监督管理学校的权利。(五)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按章管理学校。(六)建立学校中层机构,加强中层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明确部门职责,发挥机构的功能作用,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全面计划、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八)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承担学校安全责任。(九)管理学校的教育设施,合理安排学校设备购置、保管、使用、维修等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十)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各种关系。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其职责是: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调查分析师生的思想动态,培养骨干、抓好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政治稳定工作。

(四)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抓好“三会一课”,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六)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服从校长的领导和指挥,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七)领导和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保证教职工的民主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八)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学校内部党、政、工、青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九)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十)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分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教育规律组织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二)、团结,依靠教职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平、文化业务素质及教育教学能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设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稳定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1、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课程。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收益。

2、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工作,引导、激励教师认真学习,转变观念,不断改进教学办法。

3、领导教导处开展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和教育教学计划,检查督促课程标准的实施和教学计划的执行。

4、领导、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加强各类教育基地建设。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坚持勤俭办学,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管理和利用教学资源;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6、领导和组织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主持制定思想教育工作计划、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教导处、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的作用。

7、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展开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促进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工会主席职责

工会是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社会支柱,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者。工会按照“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原则,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职责是:

(一)准确把握好自己在学校工作中的位置,积极、主动配合学校行政,组织教职工搞好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群众组织的角度,开展有工会特色的各种活动。(二)根据上级工会精神,结合教职工的意愿讨论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指导工会小组工作。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计划地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四)因地制宜,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五)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向党和政府反映教职工的意愿,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协调各种矛盾。随时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主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积聚。

(七)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学校行政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八)发挥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通过表彰、奖励,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账目公开,开源节流。

第3篇: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

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订我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筹措、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三)管理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

(四)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

(六)主管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管理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生产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审批工作。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

(十)承办乡、村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乡、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一)主管地名管理工作,承办村级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工作。

(十二)主管社团、民办非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社团、民办非企业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收容救助工作。

(十四)检查监督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搞好老龄问题的调查和综合计划。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内设机构 1、内设股室

办公室、退伍安置办公室、优抚股、基层政权股、救灾救济股、地名社团股

2、直属机构

军干所、烈士陵园、殡葬所、老龄办、双拥办、城镇低保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处

三、股室(单位)职责及办公电话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和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外事、调研、保卫、后勤、综合治理、双创、计划生育等工作。

办公电话:0395-7121039 社救股:

1、组织协调全县抗洪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筹措发放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增工作。

2、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协调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3、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办公电话:0395-7220586 基层政权股: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按照档案法规的要求,做好婚姻档案的管理工作,为要求查找婚姻档案的当事人及时想找出具婚姻证明。

3、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村民换届,村民自治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395-7220663 优抚股:

1、核实上报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的审批手续。

2、办理伤残人员的取资,升级备案及定期抚恤。3、审核办理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有关证件、办理定期定量补助手续。

4、负责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减免和补助工作。办公电话:0395-7220562 老龄办:

1、针对老年人群状况制定应对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协调、督促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敬老优待政策,完成各自的工作职责。

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为全县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办公电话:0395-7220622 低保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办公电话:0395-7220599 地名社团股:

(一)地名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县各类地名管理的具体办法; 2、监督检查全县各地、各单位对标准地名的使用,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3、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 4、编辑出版标准地名书籍、地图,做好地名咨询服务工作。

(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 2、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3、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办公电话:0395-7220587 退伍安置办:

1、严格审查退役转业(复员)士官档案,登记造册。2、为退役士兵、转业(复员)士官办理接收手续。3、按照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转业(复员)士官办理落户手续。

4、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及时办理安置手续,对退役士兵、转业士官进行安置。

5、及时落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金。

6、向社会各界宣传安置政策,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办公电话:0395-7227586 军干所职责:

1、严格执行军休干部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2、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军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舞阳县烈士陵园:

1、纪念先烈,教育后人;

2、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

3、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搜集编写,烈士文化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组织革命烈士纪念活动

舞阳县殡葬管理所:

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办公电话:0395-7221032

第4篇:中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中央办公厅字[2000]35号

一、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构,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1.负责制订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2.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

5.协同中央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中央直属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6.指导中央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中央反映中央直属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7.审批中央直属机关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8.领导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审议中央直属机关部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审批中央直属机关局级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党纪处分。

9.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审批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任免,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中央直属机关妇工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主任、副主任的职务任免等。

10.负责综合指导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1.协助有关部门协调中央直属机关各单位做好老龄工作。12.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部(干教办)、宣传部(中直文明办)、研究室、群众工作部、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中直青联)、机关党委、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校(中央党校中央直属机关分校)、《中直党建》杂志社、机关服务中心

第5篇:内设机构职责

内设机构

(三)登记注册股(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股)

调查研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拟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县系统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全县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四)监督管理股(含外资、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商标、广告)

拟定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的工作。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商标使用、商标印制等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等商标违法案件;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承担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商标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广告出证及备案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五)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

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市场培育建设和市场布局规划;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全县经济人进行监督管理,知道经纪人协会、市场管理协会和汽车交易管理协会工作。拟定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格式条款订立,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指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协会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和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及信息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承担指导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市场准入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及食品流通有关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济监督检查大队

拟定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全县系统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承担本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顿工作。

第6篇:内设机构及职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内设机构

工程经营管理部

质量安全监管部(施工项目管理部)材料设备管理部 预结算契约管理部 财务审计部 办公室

二、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工程经营管理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拟定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公司工程经营管理计划并抓好落实。

3、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组织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核算的考核,推进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4、组织施工图预审,参加施工图会审并整理有关会审资料,组织编制用工、材料、设备、周转材料的使用计划,参加工程验收,收集、整理各种技术及竣工资料。

5、贯彻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处理施工中的质安技术问题。

6、科学组织和管理施工项目,合理控制项目的人、财、物,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

7、负责协调设计、监理、质监及分包单位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8、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二)质量安全监管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质量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质安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参加编制和审查质量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质量安全工作经验,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情况。

5、参与施工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6、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7、督促分公司、施工项目部完善工地安保设施,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负责质量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质安情况。9、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三)材料设备管理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材料、设备管理办法,保障工程正常施工需要。

2、科学组织材料供应,严把材料质量关,建立材料供应责任制,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3、严格执行材料、工具现场验收、保管和发放制度,健全各项领发手续,督促检查材料的合理使用,控制材料浪费和亏损。

4、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格按制度派遣、使用汽车,杜绝交通事故。5、负责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建立机构设备档案,对机械设备的购置、大修、租赁、报废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培训机械操作人员,督促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执行保养规则,制止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作业,接故障报修通知后应及时排除机械故障。

7、督促项目部清理维护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8、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四)预结算契约管理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结算及合同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定额和标准,制定公司实施办法。2、负责公司预结算及合同管理,审核公司工程结算及工程施工合同。3、熟练掌握各项定额、取费标准及施工图纸,编制施工预算。4、指导施工项目部收集、完善签证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搞好经济核算。

5、督促项目部完善各类竣工资料,及时编制办理竣工决算,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及审计部门及时审结定案。

6、参加公司施工合同谈判,拟定施工合同草案供领导决策参考。7、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五)财务审计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本公司各项财务制度。

2、负责办理公司施工成本核算工作,审核各项财务支付,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考核经营结果。

3、及时处理公司帐务,编制财务、统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办理劳保统筹和养老、医保的缴纳对帐工作及两金申报、拨付手续,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4、负责向税务部门纳税申报、核对税款入库工作,做到及时、准确。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司财产管理,认真核实生产资料的购进及发放情况。

6、负责整理、归集公司财务档案及有关资料。

7、负责审核各部门财务支出,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8、加强催收拖欠工程款工作,以保证生产资金的供给。9、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组织公司办公及会务,组织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做好公司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宣传资料、黑板报,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搞好后勤服务,负责有关单位及下属各部门的联系、来人来访及接待工作。4、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做好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办理好各种证件和档案资料保管、整理、编辑、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各种报表。

5、加强劳动用工和计划生育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劳动合同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

6、负责公司消防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加强公司财物管理。7、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程投标的准备工作。8、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7篇: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区司法局的职责,内设行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基层办公室、公证处四个职能股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局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2、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会议材料及各种信息材料的起草、上报。

3、负责秘书、公文、档案、保卫、保密、信访、提案、督办工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法制办公室

1、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依法治区工作;

2、负责组织中华函授、省政法函大年度报名、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电话的解答工作。

三、基层办公室

1、负责指导全区司法助理员及乡镇机构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劳动救助和社区矫正法律志愿工作。

3、负责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4、负责对司法医学鉴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律师和其他法律机构和业和指导和行业管理。

四、公证处 依法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第8篇:市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市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为强化目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司其职、负其责,根据“精简、统一、适用、效能”的原则,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局机关设立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水政执法办公室和水土保持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365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局党委组织、宣传、人民武装、党员教育、干部考察、党费收缴,以及党员年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车管理、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2、负责草拟相关文件、材料,抓好局党委会议决议事项和局行政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抓好文件收发、传阅、归档工作。

3、负责抓好局机关劳动人事、财产购置与管理、职工福利、机要保密、干部年报、信访接待、水电及仓储管理等项工作。

4、负责抓好局机关党支部的相关工作。5、负责资料收集归档与日常管理及油印工作。6、负责抓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二、计划财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171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局机关和工程管理单位的财务监审及年报工作。2、负责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安排、监审,汇同有关科室抓好水利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3、负责抓好局机关劳动工资及相关年报工作。

4、负责抓好全市水利机电工程管理运行年报统计工作。5、负责新来人员的上编和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6、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防汛抗旱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111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全市水利机电工程度汛方案(预案)及农业抗旱供水计划,草拟、装订、分发有关防汛抗旱文件、材料。

2、负责抓好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日常调度、防汛抗旱值班、上下联络等工作。

3、负责抓好防汛抗旱信息的统计、上报、汇总、存档工作,定期编发防汛抗旱简报。

4、负责抓好河道行洪障碍清除、分蓄洪区安全建设、水利系统信息工程建设及清丰山自动遥测系统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运用工作。

5、负责抓好全市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6、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173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规划,抓好新建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编发农建快报。

2、负责抓好农业灌溉供水管理、中低产田改造、农村人饮工程项目建设及基层水管站管理考核和相关年报工作。

3、负责抓好全市机电排灌设施的更新改造、管理调度工作。4、负责抓好水利技术服务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编制全市水利经济发展计划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6、负责抓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费收缴、水产养殖、立体开发、合同管理、综合经营工作。

7、负责抓好国营水管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及相关年报统计工作。

8、协助抓好全市水利机电工程度汛方案(预案)、农业抗旱供水计划的编制工作。

9、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173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调度、安全监测、定权划界、河道堤防管理、涉河项目审批、小水电站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等工作。

2、负责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核、技术指导。3、协助抓好全市水利机电工程度汛方案(预案)、农业抗旱供水计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抓好水利技术职称考核评审、职工科技培训教育、水利科技年报工作。

5、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系统青年、水电学会等工作。6、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

2、负责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3、负责水利系统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评比工作。4、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水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172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水法宣传、普法教育及部门法规的协调工作。2、负责抓好水政执法监察、水资源规划管理及各类水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查处工作。

3、负责依法征缴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规费。4、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八、水土保持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6609172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技术防治规划。2、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3、负责征收水保规费及防洪基金、水建基金。4、负责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

5、负责抓好小流域治理的规划、设计、调查、评价、施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水利系统的纪检监察日常工作。7、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丰 城 市 水 利 局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中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中央办公厅字[2000]35号一、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构,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1.负......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会务及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管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2、计划财务......

主持词.(市直工委)

庆祝建党86周年暨 “七一”表彰大会主持词2007年6月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庆祝建党86周年暨 “七一”表彰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6周年,表彰市直机关2006年度先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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