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致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致全县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通过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造林绿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森林面积增多,森林覆盖率得到较大提升。为此,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后,由于季节变化,林木植被干枯,林木内可燃物大量增多,农事和民事用火都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县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县政府希望,全县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防止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一、从即日起到明年4月底,全省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
2、禁止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炼山;
4、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83742119报警。老、弱、病、残、幼者不允许参加扑火。
三、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新建、和谐平安新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2篇:致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致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篇一】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当前,久睛无雨,天干物燥,火险等级极高,特别是入冬后山林里的断木、干枝、枯叶和入冬后枯死的茅草,给我镇山林留下了极大的火灾隐患,一点星星之火就可引发森林大火,大家用火必须十分小心。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森林火灾破坏性极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将林改分到的山林烧光。为保护你家的`森林财产,镇政府防火办号召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底的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罚款200元。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的,要立即向南庙镇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电话:3132008。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南庙、和谐平安南庙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全镇农民朋友全家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袁州区南庙镇政府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篇二】
亲爱的广大农民朋友: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入冬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晴天少雨,天干物燥,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最近,一些地方炼山、烧荒、烧田埂,还有的人上坟烧纸或在林中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很深刻。春节快到了,为使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全省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里的人,互相监督,不要在野外用火,村村联防,家家联防,人人联防,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上的草、烧草木灰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行为,请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保护一方平安,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祝全省农民朋友新年快乐、全家幸福安康!
江西省
二○xx年一月十八日
第3篇:致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致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十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四月三十日为我市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因为烧荒、烧田埂草、上坟烧纸或在林中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很深刻。市政府要求,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里的人,互相监督,村村联防,家家联防,人人联防,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以下“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向车外扔烟头;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在林区烧荒、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烧火
第4篇: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农民朋友:
你们好!
森林不但能为我们提供木材和林副产品,而且还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对保障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村环境意义重大。而且森林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失去森林的庇护,人类将无法生存。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森林火灾不但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严重破坏。稍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害人害己,殃及镇里。
今年以来,降雨分配不均,极端天气频发,对我们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现即将进入森林火灾多发期,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做出以下要求:
(一)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所有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