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律职业》读后感
《法律职业》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职业》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这是霍姆斯在给哈佛大学本科生演讲的一篇结束文。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读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性和崇高性。“法律并不是一个属于艺术家或者诗人的领域,法律是理想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当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者的任务就是“使某种事物到全部事物的路径显得更为清晰,说明你的事实与宇宙框架之间的理性联系”。法律职业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分析问题,并且将所思考的东西能够变得清晰明了。
文中提到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还需要做到不但要精通法律的知识,也需要精通一些相邻的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有实践性的判断。文章原文如是说“如果你的'专业是法律,那么通向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立法理论、伦理学的道路都是清晰的,因此有许多条道路都通向你对生命的最终观点。对于其他任何专业也都是这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发现那条道路的难度。要精通任何一门知识,你都必须精通那些相邻学科的知识。”“想要理解任何东西你就必须理解全部。”这些话是对法律职业者的挑战,法律职业虽然是一个理想的职业,但也需要去面对这些挑战,精通这里所有的知识,才能够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建树。
同时,既有的法律职业的发展方向并非是已经固定,没有新鲜的东西可以发掘了,如文中所提“在法律这个职业里还有一些开放的领域,也还有一些道路将从那里把你们引向你们想去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一法律职业的生涯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探索,不断的进取,而且这些引导的所去的方向并不一定是美好的,并不一定有鲜花拥簇,也并不一定如玫瑰般的温床在等待着我们。
文章在也提到“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结果是轻松的”,言下之意让我体会到霍姆斯讲道法律职业要有好好的进步与发展也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法律职业也面临着理论与实践的磨合,“当你们为了指定的任务而接受生命赋予你们的事实的时候,你们的教育才刚刚开始”,法律职业更是一门实践的职业,法律职业的路上需要理论和实践不断结合。
读到最后,也体味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与法律职业的现实之间还是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法律职业生涯是艰辛的,不过要在这里有所成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信心,“要得到伟大的思想,你必须成为英雄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你已经独立工作的时候——你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是比围绕着垂死者的孤独更加孤独的黑色港湾的时候,当你已经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摇的信念的时候——你们才能如愿以偿。”如是便是对法律职业者艰辛的描述。
综合全文,我看到的这篇《法律职业》透视着一位伟大的法律人对法律职业的解读,讲到了法律职业是属于理想者的职业,除非有英雄的气概和十足的信心,决不能带一个人走过黑色港湾的生活。看到了法律职业者必须是一个有思想的人,并且不仅要能够思考自己法律知识的思维,也需要更多的相近关系到法律问题的学科知识的思维,只有掌握了这些才能真正的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发展。同样法律职业中还存在着许多“未得之地”,有一些道路正引导着我们慢慢去开拓这一些领域。在这一路上,并非到处都是鲜花拥簇,更多的是艰辛和孤独,唯有那些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摇的信念的人才有可能在法律职业上能够一直努力下去。
第2篇:法律职业解读
法律职业解读
总有一些醒目的标语映入眼帘:欢迎你,未来的法官!欢迎你,未来的检察官!欢迎你,未来的律师!你就是正义的化身!这些标语里面,包含了一种期待,一种对法律的理解:法律是一项关于正义的事业,法律工作是一种从事正义活动的职业。这,也是民众对法律的一 种朴素的情感。
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属于社会的治理阶层,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精英群体。在西方,这种精英政治有着深厚的传统,甚至形成了“裙带政治”。比如美国法学院,尤其是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以校友会为基础的“裙带关系”就很盛行。最高法院的法官和著名法学院的教授,往往出身“名门”,而我们也时常能够看到一些从事法律职业的“望族”。这种稍带“贵族政治”的法律传统,其实也是在维护司法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作为一个社会的精英群体,他们不仅形成了一个较为富有的中产阶层,而且因其本身素养较高、较为优秀,成为社会永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当然,作为一种需要专业技能的职业,进入这个群体有着较高的门槛。在美国,入学法学院考试的重点是思维能力、写作能力;考察你作为一个社会秩序的看护者,思路是否清晰、严谨,而不会像我们这样侧重于考外语,他们考试的重点说白了,就是看你是否够聪明。也许有人会问,法律职业者的聪明,能超过那些诺贝尔奖大师或者艺术大师吗?科学家和艺术家诚然很聪明、很优秀,但他们的思维能力,却达不到作为社会管理层的法律人的要求。比如,艺术家的思维并不需要清晰和严谨,甚至可能恰好相反———是跳跃的、偏执的。他们的聪明、敏锐以及优秀,并不穿行于一种普适性的社会规则之间。而法律人的思维则建立在社会交往、社会认同基础上,要搭建一种普遍的社会规则,包括能够激发那些具有某种偏执倾向的艺术家创作热情的规则。
搭建我们生活样态的普遍规则,并以此评价人们的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罗马人说,法律是一种知识,是一种技艺,也是一门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科学。然而,作为一种技艺或科学实践,法律职业在中国却遭遇着种种困境:其一是法律人对社会进步的推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其二是法律职业有着较高的职业风险。我想,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这个社会通过法律进行治理的职业化程度不高。职业化程度与法律的专业化程度是成正比的;而且,法治社会治理的职业化与专业化,是法律获得社会认同和法律人自我认同的重要体现。我们经常强调,越是具有专业技能的人,越是不可被替代;越是不可被替代的人,越是具有社会存在的价值。
法律治理的职业化程度不高,在两种情形下为法律职业者带来了风险。第一种情形是,国家或者社会不需要或者不强调通过法律规则来治理,主要依靠少数人的政策或者意志行事。这时从事法律职业,政治风险很大。第二种情形是,虽然有大量的法律或者法规,但法律职业者专业化程度普遍不高,职业群体的规则意识不强,缺乏一种普遍的职业精神与道德约束。这种情形之下,社会制度设计上的任何缺陷(而相对于整个社会的治理来说,这种情形似乎不可避免),都会成为法律职业者行为失范的“诱因”。这样,法律职业者的风险就产生了。应该承认,第一种情形下的政治风险,除了少数妨碍独立司法的情况之外,目前已经大大降低。而第二种情形下所产生的职业风险,日益凸现出来。尤其值得深思的是,这种现象是在法律职业群体逐步迈向专业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司法本身的范畴。我想,法治显然不仅仅是法官的法治,法律职业绝不仅仅意味着在司法部门(政法战线)工作。将法律作为一种职业,应该是一个更加广阔的社会层面的问题。
第3篇:法律职业调查报告
职业调查报告
民商法学院2010级3班
黄博君 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发展,社会需要的人才也日益多样化;就现阶段而言,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也已进入瓶颈。在本次假期中,我通过向周围从事与法学专业相关职业的亲戚、朋友以及一些从事与法学相关职业的专业人士的一系列了解、咨询;收集一些对我们今后就业选择、职业规划有益的资料进行学习、深入分析,从而得出有助于我们今后职业选择较为有效的参考信息。我主要了解的是与经济侦查相关的公务员及律师职业方向。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业内涵:
经济侦查及经济犯罪侦查,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侦破经济犯罪而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经济犯罪侦查主要是针对经济犯罪而言的,是为满足新形势下防控经济犯罪工作对专业人才
第4篇:美国法律职业
美
国的法
律
职
业
王建华
一
法律界在社会上的地位
在美国,法律界即使不是最受社会欢迎的行业,但长久以来也一直是对社会最具影响力的行业之一。从合众国的最早期开始,相当多数的律师就已经担任政治要职。几乎45%的美国制宪者是律师。大约65%的参议员和超过一半以上的众议员是律师。律师界被定义为所有受过法律训练且有律师执照而可以执行法律业务的人,包括开业律师、法官、在各政府阶层任职的律师、公司里的专职法律顾问、为穷人服务的公设辩护律师,有形形色色委托人之各型法律事务所里的支薪助理律师及合伙人,和法学院老师。二
法学教育和取得律师资格
1.法学教育的必备条件和法学博士学位
今日在美国,从法学院毕业是成为律师的惟一实际途径。1878年,有律师自发成立了私人组织的美国律师协会,开始为建立法学院的一致化法学教育以符合成为律师
第5篇:法律职业伦理教案
法律职业伦理教案
导论:法律职业伦理的困境及价值回归
一、法律职业伦理问题的缘起
继2004年伴随一系列“律师参与腐败案”、“刘涌案”等事件引发的“律师整顿”运动之后,2008年、2009年又因一系列涉及从业面广泛、级别高的“法律人腐败窝案”,如“黄松有案”、“郭京毅案”等,以及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案件,比如“李庄案”、“彭宇案”、“许霆案”、“赵作海”、“呼格案”、“聂树斌案”等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讨论和反思。
由于法律服务的商业化、法院工作的官僚化以及法学教育的科学化,以为公众利益献身为宗旨的律师政治家理想正走向堕落与迷失。
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缘何衰落?
1)经济原因:无法抵制利益的诱惑
2)制度原因:对法官、律师的管理体制使其缺乏自主性 3)文化原因:缺乏对法的尊崇以及职业自信心
二、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
第6篇:法律职业认知报告
实习总结
按照学校的要求,践行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古训,也为了走出课堂,走出学校,走向社会,走向实际,真真正正的去挑战一下自己,在检察院进行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法律职业认知实习活动。实习,就是实实在在的学习。在这差不多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回首这两个月的实习,总感觉时间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慢慢的结束了自己的实习生涯。事实上,也许没有我开始时想象的那么好,没能经历自己想要的,但在这短短的实习日子里,我的确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是书上没有的知识,收获无疑是巨大的。下面就具体的总结一下这次实习的具体情况、收获以及实习后的所感所想。
一、实习目的培养大学生把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培养大学生的交际能力,提前感受法律行业的真实情况,
第7篇:《法律职业》读后感想
这是霍姆斯在给哈佛大学本科生演讲的一篇结束文。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读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性和崇高性。“法律并不是一个属于艺术家或者诗人的领域,法律是理想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当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者的任务就是“使某种事物到全部事物的路径显得更为清晰,说明你的事实与宇宙框架之间的理性联系”。法律职业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分析问题,并且将所思考的东西能够变得清晰明了。
文中提到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还需要做到不但要精通法律的知识,也需要精通一些相邻的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有实践性的判断。文章原文如是说“如果你的专业是法律,那么通向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立法理论、伦理学的道路都是清晰的,因此有许多条道路都通向你对生命的最终观点。对于其他任何专业也都是这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发现那条道路的难度。要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