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1
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言文,我为方仲永的成长遭遇感到深深的悲哀,无限的遗憾。
仲永的家庭是一个世世代代以耕田为主的农户,他5岁那年突然让父亲给他准备书具,随即写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名字,“自是指物做诗立就”,从那以后渐渐的有人给他钱请他作诗。因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从此不让他去上学。结果可想而知,仲永的才华全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我相信如果仲永接受了后天的教育他一定会成为一位著名的诗人。
从方仲永成长情况来看,我知道了后天的教育对于一个人是成为天才还是常人是多么重要!天才的成功与后天的努力是不可分割的。像仲永那样天资聪慧而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一个普通的人,那么那些不是天生聪明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一定会一事无成。所以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更要努力学习,争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2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
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
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
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3
读完《伤仲永》,一种既惋惜又愤恨的心情油然而生。
仲永,他不仅是天才,还是国家将来的栋梁之才,天资通达聪慧,小小年纪便会作诗,但沦落到“泯然众人”的结果,无不让人遗憾。如何的问题让这样一个天赋过人的幼芽调零?罪魁祸首首先是他的父亲。在伤仲永小的时候,稍有成就便终止学习,四处作诗挣钱,这样的贪图小利,愚昧无知使得天才未能及时受到教育而沦为“庸人”。这也时刻警示着父母,要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给予他最好的教育,不要白白荒废掉孩子的一生。
是啊,天资能够带来优势,省去许多弯路。但如果失去努力,一起将从零开始,便没有一条直路可走。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伟大的爱迪生曾这样说过。人真正的才能不只依靠先天的禀赋,更为依赖后天的教育与培养。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4
《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文本,它讲述了1个天才儿童正因不去领悟,而沦落成1个凡人的故事。我认为这篇文本十分引人深思,非凡是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
首先是对于学生来说。从文中可令看出,方仲永的确是个极有天赋的儿童。他五岁时就可令指物立诗,并且这些诗都很有文理,令人称奇。但是拥有天赋并不告诉我们拥有永远的优秀与成功。方仲永即使有非凡天资,但他没有去领悟,去增强,因此最后成为了普通人。如此精明的人不用心会沦为普通人,那么没有很高天赋的人不用心,论断会怎样呢?这是1个十分可怕的论断。因此说,我们更就应加倍地用心进取。
假如我们把这个故事改一下:设想方仲永是1个天赋不高的小孩,但他十分要求上进,日夜都在刻苦地领悟。那么这个故事的结局会怎样呢?我估计这个后天不断用心的方仲永务必能成为国家的栋梁!许多人都认为后天的用心比先天的天赋更紧要。没错,正因“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因此现实与想象中的两个方仲永有着相异的天赋,相异的用心程度,另外也有相异的论断。这正如大文学家茅盾所说:“天分高的人假如懒惰成性,亦即不自用心以发展他的才能,则其成就也不会好大,有时反会不如天分比他低些的人。”因此得到,后天自身的.用心是相当紧要的。
其次该深思的是家长。方仲永那么聪颖的小孩,最后竟会沦为普通人,首要的职责是在他父亲身上。方仲永的父亲发觉了儿子的天赋,很是兴奋。但他没有准时把小孩送去读书,让小孩进一步增强,而是天天带着小孩到处拜访,以小孩的天赋换取其他人对他的宾客礼节和钱财。方仲永的父亲就那样,贪图自我所得的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小孩的一生的完美前程。这不仅仅仅是方家的损失,更是社会人才的损失!因此作为家长,就应对小孩负起职责,不可为了自我,而摧毁布满希望的明天。
方仲永的教训告诉群众:家长务必给小孩创造环境,而小孩就应用心领悟,不断进步,不能辜负了自我、家长和社会。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5
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6
读《伤仲永》有感,我不由感慨:千奇奇才毁于一旦。文章讲叙了一个天才神童由于不学习变成普通人的故事。
在这件事上,仲永并不是不负责任,但他的父亲要负主要责任。如果不是“父利其然也”,如果他没有“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相信十年之后,朝野必又添一前无故人后无来者的旷世奇才。其实仲永的身世便是不幸的,方家“世隶耕”其父母必是无甚文化。也不知道读书有用,只为眼前乡邻的一点小小利益,就放弃了儿子的前途。
再说仲永,仲永十二三矣,尚不知学,以至其泯于众人。因为他从小就不知道需要学习。
我似乎是明白了王安石为何而伤,仲永之才千古罕见,只因不学泯然众人矣。
想起我的儿时,我虽不算天才,可天资不差。记得四年级,那一整个学期我都在打闹,不知认真读书。后来,期末考试,我发挥失常了,这是个深刻的教训,虽说我现在还是有一点那什么,不过好多了。
说到最后,不得不说仲永是个好老师,他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教会我们要认真学习。
第2篇:伤仲永 王安石
伤仲永 王安石
引导语:《伤仲永》是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所写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这首诗的知识信息,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第3篇:王安石《伤仲永》
王安石《伤仲永》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
第4篇:王安石伤仲永
王安石伤仲永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
第5篇: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6篇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6篇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1
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言文,我为方仲永的成长遭遇感到深深的悲哀,无限的遗憾。
仲永的家庭是一个世世代代以耕田为主的农户,他5岁那年突然让父亲给他准备书具,随即写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名字,“自是指物做诗立就”,从那以后渐渐的有人给他钱请他作诗。因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从此不让他去上学。结果可想而知,仲永的才华全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我相信如果仲永接受了后天的教育他一定会成为一位著名的诗人。
从方仲永成长情况来看,我知道了后天的教育对于一个人是成为天才还是常人是多么重要!天才的成功与后天的努力是不可分割的。像仲永那样天资聪慧而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一个普通的人,那么那些不是天生聪明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一定会一事无成。所以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更要努力
第6篇:王安石《伤仲永》注释
王安石《伤仲永》注释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王安石《伤仲永》注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
第7篇:王安石《伤仲永》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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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王安石《伤仲永》鉴赏
王安石《伤仲永》鉴赏
《伤仲永》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
第8篇:伤仲永 王安石 原文
伤仲永 王安石 原文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大家有阅读学习?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