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实用15篇)

工作报告 时间:2023-11-24 15:15:2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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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一

5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国强,市法院院长王建宏、市检察院检察长尹涓、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李胜坤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要在宣传教育上再深入,创新形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老人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要精准依法打击,要严格按照“稳、准、狠”要求,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兴平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二

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的犯罪,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引导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对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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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三

6月29日是全国反欺诈宣传日,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和手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少隐患,不断更迭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给社会公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群众反欺诈意识,我行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宣传主要通过支行员工统一转发当日公众号推送的反欺诈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线下宣传主要包括在厅堂向前来办业务的客户讲解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及应对方法,并引导客户积极参与知识竞答。此外支行还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安排专人走进附近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反欺诈安全知识宣传折页,详细介绍各种电信诈骗的案例,目前,电信诈骗的形式主要包括:高额收益的理财欺诈、保健品销售欺诈、谎称亲友出事的欺诈、抵押房屋理财坑人、网络招聘“保证金”套路、“校园贷”连环套等,通过进社区宣传与客户开展互动,增强客户防诈骗意识。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行宣传了各种诈骗的防范要点,提高了群众的反欺诈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获得大家一致好评。我行将始终致力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不懈地履行公众反欺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让我们擦亮双眼,一起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防火墙牢筑心间。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四

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57.6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

为了贯彻落实儋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儋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

(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

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

(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

(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省林业局对我市森林公安局的建设给予帮助,尤其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给予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协助我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之目的,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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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依法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西峡县文广旅局严厉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突出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在这项行动中,西峡县文广旅局执法人员深入景区、旅行社和老年人聚集地,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等营销中的零负团费旅游产品,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的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及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

;要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在开展咨询业务的同时,提醒老年游客防范“低价旅游”陷阱。二是要杜绝养老诈骗方面的违规经营行为。要从爱老、护老的角度出发,坚决杜绝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诱导购物、强迫购物、未经旅游者同意指定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老年游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做好安全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要租用合法有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做好行前教育,出团前告知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相关事项,做好行程中的应急处突工作;要做好场所内和行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不组织团队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严格落实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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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西峡县文广旅局将紧扣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监管和老年旅游诈骗宣传工作,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和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济宁农商银行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活动期间,我行以营业厅为宣传阵地,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摆放宣传折页,利用电视机及led屏,循环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知识。

网点工作人员在营业厅进行业务营销的同时,介绍网络安全知识、解答客户提问。

银行工作人员在厅堂宣传的同时,走进社区,大力宣传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居民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并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引导群众辩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反诈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我行的品牌好感度,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七

优秀作文推荐!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和执业行为,确保养老机构养老人员医疗安全,保障养老人员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专项督导摸排工作。

南明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养老机构有“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9户,“社会办”养老机构15户。

本次专项工作出动车辆6辆(次)、人员40人(次),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一)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学诊疗活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是否持相关有效资质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是否有宣传氛围。

(四)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有假借“义诊”、“养生”的名义推销保健用品、食品等欺诈线索。

以上24户机构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及线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民政、公安、街道社区、市场监管多部门,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动、信息线索沟通,结合各类专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医养结合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自律管理,建立自纠自查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养老人员医疗安全,切实保障养老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集中利用xx月对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个,养老床位199张,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全覆盖”项目1个,床位100张,入住特困人员43名;日间照料中心9个,其中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个,农村1+n互助养老模式试点5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开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及乡镇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作用,在8个社区及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以挂横幅、宣传栏、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1、加强力量深入社区、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充分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社区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大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我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贴宣传广告、播放宣传标语等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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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九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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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

为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尚集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同平安尚集建设统筹安排,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提供保障,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印发《尚集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各社区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作用,按照镇村组干部包片挂组形式,通过“敲门行动”,逐户发放“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活动,迅速掀起涉老反诈宣传热潮。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悬挂、张贴标语(横幅)22条,累计入户20xx户,覆盖9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尚集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24小时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协调派出所、社会事务、市场监督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摸排,对全镇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梳理案件线索。

下一步,尚集镇将紧盯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整治,形成高压态势,迅速整治一批养老诈骗乱象乱点,打击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实现“打击一批、整治一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目标。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一

5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吴江波主持会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靖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和省专项办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研判工作态势。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主动作为,认清重大意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栏,专题刊发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发布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和指导案例,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影响力。发动所属文化馆、博物院、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反诈”宣传,创演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诈”文艺作品。

强化隐患整改,突出整治重点。将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列入全年执法工作重点,与正在开展的迎接党的二十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保障行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主动排查文化和旅游市场涉诈问题隐患,系统梳理近年来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的举报投诉、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台账。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二

10月11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召开,全面总结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效,部署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专项办主任靳磊委托,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专项办常务副主任沈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专项办副主任屈晓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专项办统一安排,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打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整体战、攻坚战,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得到有效整治、老年群体反诈防诈意识有效增强、养老诈骗潜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防范惩治养老诈骗制度机制得到有效完善。

会议强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健全完善“六大长效机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健全线索核查机制,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开展摸排核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人管、管得好。

——要健全依法严惩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持续保持依法严惩强大震慑。

——要健全铲除土壤机制,对症下药,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提高行业领域依法治理、依法监管水平。

——要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地要承担好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

——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注重群众评价,确保常态化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合民意、得民心。

省专项办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专项办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三

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4月正式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动员全县16个乡镇(场)医保所、29家定点医疗机构、47家定点药店和191家村卫生所,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打击欺诈骗保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目前为止,我局共发放9000本医保政策问答手册。250张宣传海报和1500张“你问我答”折页。

20xx年5月至6月1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以《xx县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指南》和《20xx年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清单》为标准,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的数据,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逐一核查。参与自查自纠的有医保经办机构(xx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单体药店xx家、连锁药店xx家)、定点医疗机构xx家。

1.医保经办机构,依据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发现共性问题7条,追回医保基金万元。

3.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治理串换项目、代刷医保卡、摆放日化品、信息系统不健全、进销存管理混乱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追回医保基金万。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到20xx年10月底,县医疗保障局结合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邀请人保健康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0%。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仅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依法依规进行收缴,不做放大处理;对自查自纠马虎应付未发现、在抽查复查阶段被医保部门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通过抽查定点医药机构,对57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罚,追回医保基金万元,行政处罚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主动向社会爆光6家。

通过此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大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关注度,我局将持之以恒、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强化医保政策基层宣传力度,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上强化与纪委、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医疗领域违规行为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强化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跟踪督办,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共同助推我县医疗保障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四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真正让老年人乐享晚年。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充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该局首先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防老诈骗宣传活动。运用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商场超市电子屏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要把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听从医生建议”等内容,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让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全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xx多条次,大大增强了老年人预防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做到有的`放矢,该局把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推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规范。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摸排涉老保健品等经营户253家。

为有效震慑养老诈骗行为的发生,该局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截至目前,县局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3家。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五

根据清远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治理欺诈骗保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医保监〔20xx〕65号),我局迅速行动,认真核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围绕“三假”专项治理工作主题,自今年3月份开始,通过户外led屏、电视电台、宣传专栏、现场咨询、海报单张和各乡镇行政村宣传大喇叭,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三假”典型案例等内容,通过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不断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召开“市定点医疗机构“三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专项会议”和“三假”飞行检查情况通报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和清远市医保局“三假”专项整治主要工作精神,对“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尽工作部署,20xx年全年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并要求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肃认真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抓住疑点数据、严格筛查。会议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通过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模式,进一步规范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医保管理水平。

20xx年,我局认真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至20xx年12月31日统计,连州市统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共129间,已检查129间,检查覆盖率100%,共对22间定点医疗机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元。

(一)按照“三假”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强整改。

(二)结合清远市局每月返回的后台可疑数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的违规现象整治,严肃医保政策的执行落实,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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