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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播分离体制的确立对电视业的影响
作者: 邢建毅 蒋淑媛
[内容摘要] 第一,何为制播分离;第二,为何要推行制播分离;第三,怎样推行制播分离;第四,西部电视如何面对制播分离。文章在对实践总结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制播分离对电视生存的意义。[关键词] 制播分离;电视业
一、目前电视业制播分离体制正在启动 1.何为制播分离
所谓制播分离制,是指在电视节目的生产、流通与播出的过程中,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播出分别由不同的单位负责的管理制度。在我国电视业原有的体制下,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都是由各级电视台负责,他们既是节目的生产者,也是播出者。这样的体制成为制播合一制。而在制播分离的体制下,电视台不再负责一般节目的制作,而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节目的编排和播出上。2.制播分离启动的大背景
当前,国家的各项改革深入发展,经济模式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体到电视业:3年断奶的目标,将彻底改变其传统运作模式。即由国家拨款、完全公益化且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事业模式,转向自我发展、市场运作、以服务为中心定位的产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制播分离势在必行。
二、为什么要推行制播分离
1.电视节目制作的特点决定了节目生产要采取“项目经理制”
从产品的生产特点上看,电视业的产品——电视节目属于不可以大批量生产的,而是有针对性的、依靠人的脑力劳动和协作劳动来完成的。节目的完成是一个小组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决非个人力量的简单叠加。这不像生产一辆车、一台电脑,可以有图纸对照,电视节目反映的是变动的世界,在节目的创作过程中,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相当多。这意味着它不能进行“流水线”式的组装生产,也不能采取一般企业的生产管理方法,而只能采用被实践经验证明有效的“电视制作人制”。其实这是一种项目经理制,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生产管理制度。正如我国台湾省学者徐钜昌所说:“一个节目的产生,并不是机械式的工作(Mechanical work),不能够用 ‘模子’大批的生产,而是智慧的创造成果(Creative result)。而且每一天的每一个节目,都需要不断的创造。”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台本身不可能拥有如此庞大的创造性力量和管理力量,而必须借助社会制作人和社会制作公司,按照制播分离的模式从事节目运作。否则,必然造成节目内容的贫乏与形式上的单一,使自己失去观众。2.从人事制度、激励机制角度考察制播分离的意义
我国传统的电视体制下,电视管理的理念是:我制作什么节目,观众看什么。这其实是一种以传播者为中心的“老大”作风。在电视频道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也就是台少、频道少、节目少的情况下,还可以风光,(就像近几年老是处于媒介和社会批评之下的中国电信一样,它依靠垄断获取利润,效率低、服务差)但在今天电视频道漫天飞的情况下,再这样下去就不灵了。为什么不灵?因为有了竞争,不再是你一枝独秀。观众会把选票投给他们喜欢的频道和栏目。而这些频道和栏目,都不是旧有体制下产生出来的,都是一种新机制催生出来的。这样的例子很多。像央视的《东方时空》、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等。(说到湖南卫视,3月份湖南台曾繁安台长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到:湖南卫视的制片人制是真正责权结合的制片人制——体现在制片人有财务上的签字权、用人上的组阁权。正因为这样在开始实行的时候遭到了部主任一层的激烈抵制,甚至矛盾达到了激化的程度。这说明机制的转换必然要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而由此带来的利益之争也是相当激烈的)其实这说明了市场经济下的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了竞争、有了激励、有了真正的权责结合才能真正成功。正如我们搞的农村土地承包,人还是那帮人,承包前口粮都不够,怎么动员教育产量也上不去,承包后粮食一年打的比一年多。这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吃大锅饭是永远不能脱贫致富、提高生产力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我们电视界。我们的节目总是自己做,自己播,能行吗?想一想,你自己台里制作的节目不到万不得已你舍得“毙掉”吗?那么这样的节目为什么能生产出来?因为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设备)的配置不是最佳的。特别是人才问题。你的栏目用到了原本应该用到的顶级人才了吗?没有。而且即使台里有这样的人才,他也很难在旧有的体制下实现他自己的价值。很多台长可能都有苦衷:你看这关系那关系的人都往我这送,我这推都推不了,即使不干活还得养着。实际上,这样做不仅养了一个闲人,还降低了整个系统的效率。
也就是说,在我们电视界,旧有的人事制度、激励机制已经从根本上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极大地阻碍了电视生产力的发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实际上,不仅电视业,我们原有的许多事业单位都存在这个问题。但怎么改?在旧有体制内改已经走到尽头了,只能通过某种形式,将这个问题交给公平的裁判——市场去解决。制播分离恰恰可以做到这一点。所以说,制播分离的含义远比它字面的意思深刻。制播分离,在操作上的第一步是从电视台中将负责节目制作的大部分人员(估计占全台30%以上)划归新成立的节目制作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实行单独核算),公司隶属于台,为电视台制作固定的栏目。应该说这时公司与台两者的关系还相当紧密;第二步,公司变成独立的法人企业,台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变成持股关系,依靠资本纽带联结。此时的电视台面对的是一个社会制作群,适合于社会化制作的时段或栏目将依靠公平的招标找到合作伙伴。而这时候的该公司和别的社会制作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个竞争起点上,靠自己的制作能力、制作水平赢得节目制作合同书。
3.电视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要求电视节目生产、流通与播出流程重新整合,实现上下游产业的相对分工。从产业链条的角度看,现代产业分工越来越细,每一类产业都需要其上游产业提供“原料”,同时自己又为下游产业提供“原料”,共同构成产业链。想“一家通吃”是不太现实的。因为过分集中将造成垄断,而垄断的结果是使社会失去了效率,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关于电视业是产业的观点已经形成共识,问题在于,从电视业本身来讲,光认识到它是产业还不够,还要搞清楚:电视业的产业链条是怎样的?电视台、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传输公司、节目营销公司、代理公司及电视行政管理机关在这个产业链条中分别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此我想初步给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视产业链条图:
从这个图中,能够看出节目制作公司与节目播出机构在电视产业链中分别位于上游和下游的位置。不过目前的情况是,真正的电视产业链条还远未形成。
4.制播不分离的旧有体制不能满足“效率与公平”的要求 第一,思路的僵化造成内容的单一;(前已谈到)
第二,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大锅饭”依旧盛行;(前已谈到)第三,生产上没有效率可言;(前已谈到)第四,损害了现有社会制作机构的积极性,也使播出机构处于尴尬境地。
以电视剧为例:一方面,制作方说:钱主要是被媒体拿去了。为什么?因为中国目前仍然是媒体强势。制作机构辛辛苦苦拍戏,最后赚不到几个钱,从而无法组织有力的再生产。可以看一看四周,目前多数社会制作机构活得都很难。(去年央视影视部主任高健民好像在《中国电视》上发了一篇文章,呼吁播出机构要放水养鱼)另一方面,电视台也有自己的苦衷:如今这么多台和频道挤在一起竞争,有限的广告费收入怎样开销才能买到称心的节目?何况,好的节目真是凤毛麟角!于是不得不压缩开支,尽管这样,用于购片的费用还是年年上涨。形成这一怪圈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制播不分的现有体制无疑是症结之一。总之,在制播不分离的条件下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电视市场(包括节目、人才、设备、资金市场),也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频道竞争。
三、怎样推行制播分离
1.现有的制播分离的雏形(3种类型)
制播分离虽然是这一两年才叫响的名词,但并不意味着它以前就不存在。实际上,我们的电视台早就在尝试着制播分离了。不过,严格意义上讲还算不上制播分离。在此权且称之为“台外运作”吧。被称为“台外运作”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一些电影制片厂。它们因为电影业的不景气,纷纷转而拍摄电视剧、大型电视纪录片或包制栏目。由于影视界较好的关系以及电影厂自身的实力,它们制作的片子往往较容易被各电视台所收购、播放。
其二是某些社会制片机构,他们通过制作电视剧、纪录片等,卖给各电视台来赢利;或通过为电视台代制一些片子、承接二类广告来生存,但自己不单独负责哪一个栏目。如C公司系在京注册的股份公司,自1994年起先后为中央电视台《供求热线》、《商桥》、《农村经济》等栏目制片。由于中央电视台前几年频道的扩充,致使许多频道相继出现了广告空白区。为迅速填补空白,在自身制片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电视台将2套经济节目中的《供求热线》等设置为明码标价的“二类广告”,向社会征集公司代制。所谓代制,是指由制片公司同企业联系、接触,谈妥后拍摄;企业按合同要求将款打到制片公司账号下,制片公司则按与电视台合同商定的比例将款交付给电视台,称之为“播出费”,剩余部分则归制片公司所有。据悉,C公司现在每周为CCTV提供7个小时的“二类广告”节目,自己也取得了丰厚利润。类似于C公司这样的社会公司,光北京一地就有上百家。
其三是“包栏目”。这种类型有点儿像台里实行的栏目制片人制,但实质上有较大不同;电视台内部实行的制片人制,其制片人多为本台职工,而“包栏目”的制片人则可以是台内人员,也可以不是台里人员。实际上后者居多数。其运作方式是:“承包者”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每期节目,并上交一定的播出费;而其所得,则是电视台支付给的一定长度的广告时段。“承包者”要自己去拉广告填充广告时段,收取广告费。D公司系在某市注册的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者(也即股东)为3人。1997年三人经商量决定注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每人出资50万元,注册资本总额150万元。公司成立后开展了多项业务,如广告、市场调查等。1997年底,他们获悉该市电视台将对栏目进行大调整,开辟一系列新的栏目,其中有开办房地产栏目的设想。得知这一消息后,三个进行了协商,一致认为伴随房改进程的加快,1998年房地产市场将会火爆,而该市当时房地产电视节目很少。因此,搞房地产栏目大有可为。通过朋友,他们与该市电视台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接触,表示公司愿意包下这个每周一期(重播3次)、每期节目30分钟的房地产栏目。经协商,台里同意包出栏目,除了每期给2分钟广告时间以外,台里对节目不投入任何成本费用(包括人员、设备)。公司每年向台里上交播出费30万元。达成协议后该公司投入100万元购置了编辑系统、摄像机、字幕机、特技台等硬件设备,并自己装备了一个小演播室,招聘了6名编导、2名摄像和1名秘书。1998年春栏目开播,反响还可以,一个季度时间内就打开了局面,2分钟广告全部排满,节目质量也比较稳定,有几期节目还得到了电视台领导的好评。据悉,目前该栏目运作良好,经费方面游刃有余,惟一不足的是缺乏高水平的策划人和编导。
在该市,类似D公司这样的“承包”电视栏目的公司还有不少。这些公司的老板大多干电视出身,或对电视制片比较熟悉,与各电视台的高层人士关系密切,信息灵通,“行情”把握得比较准,同时有一定的财力基础和社会关系背景。在电视业转型时期,他们瞅准机会,大胆“承包”栏目,进入电视制片圈。运作一段时间后,这些公司的分化比较明显的:一部分人干不下去了;而另一部分人越干效益越好,越干越有劲,可以说尝足了甜头。像前边提到的D公司,3位股东已协商进一步扩大节目的辐射面,向报纸、广播电台进军。
这种包栏目的做法,我国台湾省学者称之为“委制”。就是委托制片,电视台与制片公司之间是供应与收购的关系。
包栏目还有一种情况是个人独立制片。如浙江的葛继宏为杭州电视台制作《名人名家》栏目。最初葛的启动费1万元是自己借来的。他用这笔钱租机器设备、付差旅费,历尽辛苦后摄制完成的第一期节目很快被杭州台认可。于是,《名人名家》成为葛继宏独立制片、自己出镜采访的一个特殊栏目。栏目开播以来先后采访了金庸、余秋雨、姜文等各界知名人士,得到观众认可。葛继宏的努力也得到了经济效益的回报。此外,他还出版了自己采访名人的经历《叩访名家》一书,并在电视圈里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前边所提到的这些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多是近年出现的新生事物。其中后两种制片模式可以看作制播分离后社会制片公司和独立制片人制的雏形。它们的出现表明我国电视业走到了一个新的转型期。2.建立科学的节目评估机制、实行成本核算、实施企业化管理是推行制播分离的前提条件。
制播分离后,播出机构与制作机构之间通过节目的收购来打交道。这就要求首先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节目评估机制。否则谈什么按质论价?过去我们电视台内,节目的评估方法是主观性很大的,随意性也是很大的。不过好在大多是自己生产的,差不太多也就过去了,现在情况就不同了。质量好的片子,制作方会开出高价,那么这个高价值不值得?高到多少是合理的?需要认真地评估。
成本核算。每分钟各类片子的成本是多少?我们过去并不十分清楚。现在,不计成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需要对每一类节目的平均制作成本一清二楚。据称,央视正在做这项工作,刘宝顺副台长牵头,计划2—3年搞出来。我想我们各地方台不能等,要自己做这方面的工作。因为地方台的成本结构会与中央台有所不同。据介绍,重庆电视台在这方面已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
电视台最终要实现的是企业化的内部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主观松散的时代也要过去了。这里不再多谈。3.制播分离:可能出现的状态与推行的方法
第一,“台”的概念将逐步淡化(相反,频道的概念将得以强化);
第二,在系统运作过程中,人为因素将逐步弱化而法律约束机制将不断强化; 第三,将出现专门的节目审查机构。也就是说,有权审查节目的可以不再是“台”; 第四,频道专业化:不仅仅将细分到出现新闻频道、娱乐频道、教育频道、体育频道,甚至将细分到足球频道、相声频道、初中生频道;不同频道的市场准入规则不同:例如,新闻频道的准入将是最严格的,而体育频道、科学纪录片频道、旅游观光频道的准入将较为容易。不同频道的节目审查方法也不同,有可能如下图所示:
4、实施制播分离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首先,建立“游戏规则”至关重要。制定规则要摒弃“通吃”思想,建立一个“双赢”、“多赢”的机制。市场经济有竞争,更有合作,主题是共同发展,要彻底抛弃“冷战”思维和“老大”架子。其次,涉及到几个具体问题:(1)尺度问题
在推进制播分离的过程中,要明确哪些节目可以实行社会化制作,哪些只宜在电视台内部实行栏目制片人制。在充分发挥电视业产业功能的今天,决不应忽略、削弱其喉舌功能。朱总理在视察中央电视台时赠给《焦点访谈》记者四句话:“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新时期电视改革的目的不是以牺牲电视的喉舌功能为代价的,相反,是要真正地、充分地发挥这种喉舌作用。实行制播分离,是要将适合于社会化制作的节目推向社会,如一些信息类节目、娱乐性节目、电视剧、纪录片、戏曲音乐节目等等,而对于新闻性较强的节目及带有宣传引导、教育作用的节目,如各类新闻节目、部分社教节目等等,就不宜搞社会化制作,对于它们,采取电视台内部的栏目制片人制是较好的运作方式。(2)透明度与监督机制问题
在我国,电视台归国家所有,电视频道掌握在国家手中。播出什么、不播出什么,设置什么栏目,不设置什么栏目,电视台具有决定权。这样做,能够保证节目的质量和喉舌功能不走样,但也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透明度问题,就是说对于可以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化制作的栏目,怎样推向社会?怎样才能达到公平的目的?第二个问题是随着电视业竞争的加剧,在电视节目社会化制作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良倾向,例如有些播出单位可能由于单纯为了自身的经济收益而对格调低下、一味媚俗的商业化节目开绿灯。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制片公司的选择要公开透明,通过招标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以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后一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采取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三管齐下。行政监督是指国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依法对播出的内容实行监管。舆论监督是指社会舆论对播出内容的评价、褒贬,观众对电视台播出的节目,有权质疑并得到答复。随着社会法制化的加快,对电视播出的立法也应提上议事日程。电视台什么节目可以播,什么节目不可以播将由法律规定。在这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的某些好的经验。
(3)制播分离后社会制片公司、独立制片人的资质问题
既然推行制播分离,许多节目将由社会上的制片公司、独立制片人完成,那么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制作节目的制片人需要什么样的资质?怎样保证其具有一定的制片水平?目前的情况是:“制片人”素质参差不齐。这不仅体现在业务水平上,也体现在思想政治素质上。一部分制片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强,制片水平高,但也有的制片人文化素质很低,制约着节目质量上档次。还有的“制片人”认为,当制片人就是为了赚钱,只要能搞到钱,节目质量好坏是次要的。所以,从整体上提升制片人素质,是当务之急。电视台要对为本台提供各类节目的制片人进行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制片人要坚决换下来。同时,还应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制片人持证上岗制度。
5、关于制播分离意义的总结
第一,制播分离的意义不在于这句话本身,它有着有深层含义,预示着我国电视业的大变革。它表明了我国电视业正朝产业目标加速前进。
第二,制播分离的推行将打破节目的制作垄断,将竞争引入电视节目制作领域,标志着我国在传媒领域的进一步开放。
6、西部电视业如何迎接制播分离时代的到来
在制播分离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西部电视界现在关键是做以下实事,为将来的制播分离做准备:第一,推行成本核算,不仅要核算直接的制作成本,还要核算播出与传输成本,为下一步工作打基础;第二,集中力量,搞出点特色节目,上星的卫视没有亮点是不行的。节目要有西部色彩和地域文化内涵。第三,进行多元化经营,借“西部大开发”这个东风,运用电视媒体的传播优势和信誉优势,实实在在搞点实业和实事,如旅游业观光业、文化传播业、房地产业、甚至是IT公司。第四,逐步实现集团化,扩大实力与影响。另外,应树立协作意识,不断地将西部电视资源整合起来。因为联合才有力量,才有发展。总之,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挑战与机遇同在,西部有西部的特色和优势,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看待它、挖掘它。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背景下,21世纪的西部电视业一定会大有可为。(作者单位: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市艺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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